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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汾市生态环境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概况
一、本部门职责:
贯彻执行国家、省生态环境政策、规划、法律法规和规章;负责生态环境问题的统筹协调和监督管理;负责监督管理减排目标的落实;负责提出生态环境保护领域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市财政性资金安排意见,按规定权限审批、核准规划内和年度计划规模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组织实施和监督工作;负责全市环境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指导协调和监督全市生态保护修复工作;负责全市核与辐射安全的监督管理;负责生态环境准入的监督管理;负责全市生态环境监测工作;组织开展应对气候变化工作;统一负责全市生态环境监督执法;组织指导和协调开展全市生态环境宣传教育工作,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市生态环境保护宣传教育纲要,推动社会组织和公众参与生态环境保护;开展全市生态环境对外合作交流,研究提出对外合作中有关问题的建议,组织协调、承办生态环境国际条约中有关本市的履约工作;完成市委、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临汾市环境保护局为正处级建制,设10个职能科室:办公室、规划财务科、综合监督科、环评科、生态科、污防科、总量科、法规科、科技监测科、监察室。局内设:水科、行政审批科、人劳科、党办、工会。
局机关公务员30人、工勤1人,领导班子成员8人(局长1人、副局长3人、正调研员2人、总工1人、副调研员1人)。全额事业单位正式人员144名,自收自支正式人员26名,全局正式在职人员共计201人。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一)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二)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部门决算公开相关信息统计表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收、支总计32192.44万元。与2017年相比,收、支总计增加25302.48万元,提高367.24%,主要原因是2018年底中央投入大量节能减排及大气污染防治资金(2.265亿)、2018年支出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技术服务费及人员工资调资等。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31424.02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1424.02万元,占比1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比0%;事业收入0万元,占比0%;经营收入0万元,占比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比0%;其他收入0万元,占比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5077.6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628.75万元,占比51.77%;项目支出2448.90万元,占比48.23%,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比0%,经营支出0万元,占比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比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32143.86万元。与2017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增加25313.95万元,提高370.63%。主要原因是2018年底中央投入大量节能减排及大气污染防治资金(2.265亿)、2018年支出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技术服务费及人员工资调资等。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5077.67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17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539.19万元,提高11.88%。主要原因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资金的支出及人员增资。其中,人员经费1824.73万元,占比35.94%,日常公用经费796.92万元,占比15.70%。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20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57.24万元,完成预算的71.13%,用于行政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离休人员工资、退休人员取暖费等,较2017年决算减少211.13万元,减少下降的原因是职业年金未支付。
(2)211节能环保支出4605.6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227.16万元,完成预算的141.99%,用于在职人员工资福利支出、取暖费、医疗保险缴费、日常办公费等支出。较2017年决算增加455.87万元,增长25.74%,主要原因是追加经费(保护区重叠情况核查工作经费、中央督查工作经费、网格化工作经费、23名挂职干部经费、大气审计工作经费等及调入人员及调资等)。项目支出2378.50万元,完成预算的193.29%,用于污染源普查等委托业务费、在线监控运营费、三维集团违法排污问题处置费、自动监控运行费等支出。较2017年决算增加238.09万元,增长11.12%,主要原因追加经费(临汾市排污权储备交易中心、临汾市环境评估中心的日常运行经费、山西三维集团违法排污问题处置鉴定费、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工作经费、自动监控运行费支出)
(3)221住房保障支出144.35万元,用于职工住房公积金缴纳,年初预算180.59万元,完成预算79.93%,减少原因为2018年在职人员转退休,较2017年增加8.94万元,原因为在职人员调资。
(4)212城乡社区支出68.41万元,用于洒水防尘等项目,无年初预算,上年结转资金,用于弥补项目资金不足。
(5)229其他支出2万元,2017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奖励资金。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12.16万元,完成预算的45.83%,比上年减少5.68万元,下降31.12%,原因是:单位从严控制“三公经费”支出。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比0%,比上年减少0万元,下降(增长)0%;公务用车运行费支出决算5.85万元,占比48.1%,比上年减少6.72万元,下降53.46%;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6.31万元,占比51.9%,比上年增加0.63万元,提高11.09%。具体情况如下:公务用车运行费支出减少的原因为2018年我单位的车辆报废,故运行费用较2017年减少。公务接待费提高的原因是2018年由于各类环保监督检查次数较多,故接待费用比2017年增加。2018年总计公务接待32批次,人数208人。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18年临汾市环境保护局本级机关运行经费支出713.45万元(与部门决算中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中公用经费之和保持一致),比2017年增加442.22万元,增长163%。主要原因是:追加经费(保护区重叠情况核查工作经费、中央督查工作经费、网格化工作经费、23名挂职干部经费、大气审计工作经费等及调入人员及调资等)。
临汾市环境保护局下属事业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二)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06.8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60.57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46.25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26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19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7辆,其他用车主要是监测业务用车;单价50万元(含)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23台(套)。
(四)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2018年度,我部门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10个,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771.4万元。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单位对预算项目支出开展绩效自评,从评价情况看,有关项目预算执行及时效性,绩效目标得到较好实现,绩效管理水平得到较好提高,绩效目标体系逐步规范、科学、合理、完善,较为充分反映财政工作目标和任务。
1、2018年度,临汾市环境保护局机关本级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1个,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46.25万元,为物业管理服务费支出项目。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单位对预算项目支出开展绩效自评,从评价情况看,有关项目预算执行及时效性,绩效目标得到较好实现,绩效管理水平得到较好提高,绩效目标体系逐步规范、科学、合理、完善,较为充分反映财政工作目标和任务,评价良好,得分80.69分。
2、2018年度,临汾市环境监测站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3个,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576.92万元。为国控源监测及其他指令性监测经费项目238万元;市区洒水防尘经费项目98.66万元;其他政府委托的监测服务费支出项目240.26万元。
(1)国控源监测及其他指令性监测经费项目基本情况:我站承担着国家、省、市下达的国省控源监督性监测,全市跨界断面地表水监测、城市饮用水源地水质监测、地表水国控断面监测等。国省控源监督性监测(国控58家、省控8家)按国家要求每季度监测一次;全市跨界断面地表水、城市饮用水源地、地表水国省控断面每月监测一次;监测任务完成后汇总上报监测结果并编写监测报告。通过开展各项例行监测工作,及时掌握污染源排放情况及变化趋势,为总量减排、污染控制以及环境保护各项管理制度政策实施等提供技术依据,为科学合理地核算污染源排放量,评估减排成效提供基础数据。推动我市主要污染源总量减排,达到良好的社会和环境效益。我单位对预算项目支出开展绩效自评,从评价情况看,有关项目预算执行及时效性,绩效目标得到较好实现,绩效管理水平得到较好提高,绩效目标体系逐步规范、科学、合理、完善,较为充分反映财政工作目标和任务,评价良好,得分83分。
(2)市区洒水防尘经费项目基本情况:市环境监测站高压喷雾洒水车21部,每天在市区22条主干道,进行喷雾洒水作业,湿润市区空气,抑制二次扬尘;在重污染雾霾天气空气污染严重时,加大洒水频次、增多洒水路线,缓解空气污染状况,提供有效的降尘措施。对市区空气质量改善起到了显著效果,同时实施了对洒水车运行的GPS定位管理系统,加强了洒水车运行的科学管理。通过实施本项目,通过洒水抑尘,有效控制道理二次扬尘污染,21辆喷雾洒水车每天定时喷雾洒水,可抑制二次扬尘总量为5366.48t/a,总抑制二次扬尘率85%,改善我市环境空气质量状况,提高人民群众生活质量、人居环境。我单位对预算项目支出开展绩效自评,从评价情况看,有关项目预算执行及时效性,绩效目标得到较好实现,绩效管理水平得到较好提高,绩效目标体系逐步规范、科学、合理、完善,较为充分反映财政工作目标和任务,评价良好,得分82.19分。
(3)其他政府委托的监测服务费支出项目基本情况:通过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劳务公司派遣到我单位监测分析人员共75人,从事国家、省、市下达的各类指令性及服务性环境监测、实验室分析工作,成为我站监测工作的重要技术骨干力量。已完成了国家、省、市下达的城市空气质量预报预警会商、公共场所环境空气监视性监测、汾河临汾段水质监测、辖区地表水监测、饮用水源地水质监测、重点污染源监督性监测及城市噪声监测、突发环境污染事故应急监测等各项政府指令性例行监测任务。通过实施本项目,及时补充监测分析人员,缓解任务繁重,人员严重短缺现状,按时保质保量地完成国家、省、市下达的指令性监测工作,缩短监测任务完成时间,提高监测效率,为环保监测工作培养后备力量,有效强化监测队伍建设。我单位对预算项目支出开展绩效自评,从评价情况看,有关项目预算执行及时效性,绩效目标得到较好实现,绩效管理水平得到较好提高,绩效目标体系逐步规范、科学、合理、完善,较为充分反映财政工作目标和任务,评价良好,得分84.85分。
3、2018年度,临汾市环境监察支队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1个,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22.11万元。主要用于政府设立的投资举报热线人员劳务费开支。通过公开招标社会购买服务,招聘环保相关专业人员,通过接受环保服务相关专业培训,竞争上岗。目前12369环保举报热线5名工作人员,全年无休,24小时人工接通全市环境违法案件以及微信举报平台受理处置,在规定工作时段及时反馈举报人,将举报受理情况以及查处情况报告同级以及上级环保相关部门,让群众满意,为生态环境治理与自然环境改善发挥不可或缺的作用。我单位对预算项目支出开展绩效自评,从评价情况看,有关项目预算执行及时效性,绩效目标得到较好实现,绩效管理水平得到较好提高,绩效目标体系逐步规范、科学、合理、完善,较为充分反映财政工作目标和任务,评价良好,得分82.17分。
4、2018年度,临汾市环境信息中心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1个,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29.44万元。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单位对预算项目支出开展绩效自评,从评价情况看,有关项目预算执行及时有效,绩效目标得到较好实现,绩效管理水平得到较好提高,绩效目标体系逐步规范、科学、合理、完善,较为充分反映财政工作目标和任务,评价良好,得分89.1分。
5、2018年度,临汾市环境保护宣传教育中心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1个,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48.62万元。开展项目绩效监控和绩效评价等情况,具体情况为环境保护社会文化公益宣传经费支出。
我单位宣传教育中心组织全市环境保护宣传教育计划和方案的制定,组织、指导和协调县(市、区)开展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工作。在市广播电视台等主要新闻媒体电视黄金时段播出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公益宣传;在临汾日报等主要新闻媒体报纸显著版面刊登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公益宣传;设计、印制宣传资料;在市区各街道、商场LED电子屏播发相关内容;利用网站、微信等多种形式,有效宣传最新工作进展;开展“六五”世界环境日纪念仪式,环保宣传进企业、环保摄影展等;召开新闻发布会、大气污染防治电视专题宣传、协调市级领导发表署名文章和电视讲话等。我单位对预算项目支出开展绩效自评,从评价情况看,有关项目预算执行及时效性,绩效目标得到较好实现,绩效管理水平得到较好提高,绩效目标体系逐步规范、科学、合理、完善,较为充分反映财政工作目标和任务,评价良好,得分80.11分。
6、2018年度,临汾市辐射环境监督管理站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1个,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9.20万元。开展项目绩效监控和绩效评价等情况我市为能源重化工基地,放射源和射线装置应用非常广泛,截至2018年我市在用放射源共有112枚,射线装置518台(套)、移动基站3642座,架空输电线路146条,省厅要求市级环保部门例行执法检查每年每单位至少检查一次,为确保我市辐射环境监测、检查工作任务顺利完成。1.省控点位监督管理及时、有效的监督管理;2.对全市的1-5类放射源进行监督检查及监管;3.辐射事故应急救援和辐射污染纠纷的调查处理等工作。我单位对预算项目支出开展绩效自评,从评价情况看,有关项目预算执行及时效性,绩效目标得到较好实现,绩效管理水平得到较好提高,绩效目标体系逐步规范、科学、合理、完善,较为充分反映财政工作目标和任务,评价良好,得分81.47分。
7、2018年度,临汾市环境监控中心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1个,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27.27万元,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单位对预算项目支出开展绩效自评,从评价情况看,有关项目预算执行及时效性,绩效目标得到较好实现,绩效管理水平得到较好提高,绩效目标体系逐步规范、科学、合理、完善,较为充分反映财政工作目标和任务,评价良好,得分84.35分。
8、2018年度,临汾市环境保护技术服务中心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1个,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1.5万元,为机动车尾气污染防治检测平台网络租赁费项目。
机动车尾气污染防治检测监控平台指导并对接全市21条机动车尾气检测站点,实时收集检测车辆污染达标信息及对接全省机动车尾气污染检测平台系统。需经费支撑其网络等其他日常运行的费用。我单位对预算项目支出开展绩效自评,从评价情况看,有关项目预算执行及时效性,绩效目标得到较好实现,绩效管理水平得到较好提高,绩效目标体系逐步规范、科学、合理、完善,较为充分反映财政工作目标和任务,评价优秀,得分91.25分。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应当按照部门预算管理要求,对本部门涉及的专业名词进行解释。
一、 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
算资金。
二、 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
取得的收入。
三、 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
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 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
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五、 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
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六、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
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七、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八、“三公”经费:指省直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九、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十、其他需要添加的名词解释。
备注:以上为本部门的汇总公开,局机关及下属单位的公开内容在附件。
临汾市生态环境局
2019年9月17日
详见附件:
2018年临汾市生态环境局本级及下属单位决算公开{新}.r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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