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09-07
【附件】
  • 第一部分  概况

     一、本单位职责

    1、宣传、贯彻、执行国家、省和市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方针、政策。

    2、依法对辖区内排污者执行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情况进行现场监督、检查,并对违法行为按规定立案查处。

    3、负责全市市直企业的排污费核定、征收工作,对全市重点行业的排污费进行统一核定。

    4、负责全市排污收费征收情况的汇总、上报,减排监察系数核查、企业环境监督员制度实施。监督检查县市、区排污费收、管、用情况。

    5、负责对各县市区环境监察工作的监督、考核和指导、培训。

    6、参与建设项目的论证、竣工验收;参与污染治理项目的安排、竣工验收。

    7、参与破坏生态事件及环境污染纠纷、事故的调查处理。

    8、对各类举报案件进行调查、处理、上报、回复。

    9、对各县市区执行排污收费制度的情况进行稽查,纠正各种违法收费的行为。

    10、在局环境应急领导组的领导下,负责突发环境事件的现场处置,环境污染隐患的排查,企业环境应急预案的管理。

    11、对市环保专项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绩效检查。

    12、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二、机构设置情况

    临汾市环境监察支队始建于1992年10月,隶属于临汾市环境保护局,为正科级建制全额财政拨款事业单位。下设办公室、财务室、业务室、稽查室、监察一室、监察二室、监察三室、监察四室、监察五室(12369环保热线)、监察六室,现有正式在职人员71人,退休人员7人。

    第二部分2017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一)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二)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部门决算公开相关信息统计表

    第三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867.44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867.44万元,占比1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比0%;事业收入0万元,占比0%;经营收入0万元,占比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比0%;其他收入0万元,占比0%。(可附图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993.1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84.76万元,占比79.02%;项目支出208.38万元,占比20.98%。

    三、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7年本部门支出993.14万元。其中:

    (一)208050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85.37万元,用于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以及退休人员1-9月份退休费支出和年末退休人员取暖费支出。

    (二)2110103节能环保支出--机关服务支出633.71万元,用于在职人员工资福利支出、取暖费、医疗保险缴费、办公费、福利费、专用燃料费、车辆修理费、车辆保险费、车辆检测费等等等支出,完成预算的100%,较2016年度增加119.13万元,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工资福利支出、取暖费等增加。

    (三)2110399节能环保支出--其他污染防治支出25.70万元,属于未完成项目的继续执行,用于支付环境监测信息网络建设尾款。

    (四)2111101污染减排—环境监测与信息支出100万元,用于支付环境信息网络建设,属于未完成项目的继续执行,支付项目尾款。

    (五)2210201住房公积金支出48.36万元,比2016年增加1.1万元,因为工资基数增长导致。

    四、关于“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2.2万元,完成预算的93.61%。2016年度未发生公务接待费。

    五、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2017年本部门无机关运行经费。

    六、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本单位固定资产总额为361.91万元,均为环境监察现场执法专用设备和通用办公设备。本单位没有车辆,也没有价值超过50万的固定资产

    七、政府采购情况

    2017年度,无政府采购情况。

    八、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2017年度,本单位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1个,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3.5万元。

    临汾市环境监察支队是临汾市环境保护局下设的环境监察执法队伍,正科级建制。现有编制75人,实有在职人员71人。按照国家环保部环境监察标准化建设的要求,成立了专门的12369环保举报热线,同时建设环保微信举报平台。24小时人工接听环保举报及时上传分管机构,及时查处,并将受理结果,案件进展情况及时反馈举报人,让群众得到最好的咨询,让群众满意。

    目前通过社会购买服务,向社会公开招聘5名环保相关专业技术人才,形象气质好,沟通交流能力强,政治觉悟到位,为临汾市环境保护窗口做好最优质的服务,反应群众的难题问题,为环保工作做贡献。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本单位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三公”经费:指市直单位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四)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五)其他需要解释的名词。

    九、其他需要公开的情况

    715404429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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