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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概况
一、本单位职责
临汾市环境监测站主要承担着国家、省、市下达的公共场所环境空气监视性监测、汾河临汾段水质监测、辖区地表水监测、饮用水源地水质监测、城市空气质量预报预警会商、国控污染源监督性监测及城市噪声监测、突发环境污染事故应急监测等各项政府指令性例行监测任务,发挥着为临汾市环境管理提供技术支撑的职能。
二、机构设置情况
临汾市环境监测站始建于1977年,隶属于临汾市环境保护局,为全民所有制社会公益性全额事业单位,是国家二级环境监测站。站内下设中心分析室、现场监测室、自动监测室、业务室、质控室、仪器室、总务室、财务室、办公室、防尘办、安保室十一个室。编办核准人数机构编制为49人,全站现有在职正式人员48人,退休人员26人。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2017年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2017年收入决算表
三、2017年支出决算表
四、2017年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一)
六、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二)
七、2017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2017年部门决算公开信息统计表
九、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表
第三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1450.3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450.37万元,占比1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比0%;事业收入0万元,占比0%;经营收入0万元,占比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比0%;其他收入0万元,占比0%。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1687.7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92.22万元,占比35.09%;项目支出1095.55万元,占比64.91%。
三、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一)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00.78万元,用于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及2017年1-9月退休人员工资,年初预算172.42万元,完成预算的58.45%,较2016年决算减少27.53万元,减少下降的原因是从2017年10月份退休人员在人社局支付工资。
(二)节能环保支出1458.2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51.48万元,用于在职人员工资福利支出、取暖费、医疗保险缴费、办公费等支出,年初预算394.02万元,完成预算的114.58%,较2016年度增加54.07万元,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基本工资、福利费等增加;项目支出1006.76万元,用于专用仪器维修维护费、设备采购等支出,年初项目预算724.18万元,完成预算的139%,增加部分为2016年结转资金项目支出,较2016决算减少69.96万元,主要原因是2017年采购项目减少。
(三)城乡社区支出88.8万元,用于洒水防尘等项目,无年初预算,用于弥补项目资金不足。
(四)住房改革支出支出39.95万元,用于职工住房公积金缴纳,年初预算41.53万元,完成预算96.2%,减少原因为2017年在职人员转退休,较2016年增加3.85万元,原因为职工工资调整公积金相应调整。
四、关于“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0万元,年初预算2.15万元,完成预算的0%,比上年减少2.16万元,原因是:单位从严控制“三公经费”支出。
五、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2017年本部门无机关运行经费。
六、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止2017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32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7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25辆(包括应急监测车3辆,洒水车22辆),单位价值在100万元以上的资产23套。
七、政府采购情况
2017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71.0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54.14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6.91万元。
八、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2017年度,本单位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3个,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597万元,为国控源监测及其他指令性监测经费项目246.67万元;市区洒水防尘经费项目110万元;其他政府委托的监测服务费支出项目240.33万元。
国控源监测及其他指令性监测经费项目基本情况:我站承担着国家、省、市下达的国省控源监督性监测,全市跨界断面地表水监测、城市饮用水源地水质监测、地表水国控断面监测等。国省控源监督性监测(国控58家、省控8家)按国家要求每季度监测一次;全市跨界断面地表水、城市饮用水源地、地表水国省控断面每月监测一次;监测任务完成后汇总上报监测结果并编写监测报告。通过开展各项例行监测工作,及时掌握污染源排放情况及变化趋势,为总量减排、污染控制以及环境保护各项管理制度政策实施等提供技术依据,为科学合理地核算污染源排放量,评估减排成效提供基础数据。推动我市主要污染源总量减排,达到良好的社会和环境效益。
市区洒水防尘经费项目基本情况:根据市委、市政府的安排,我站高压喷雾洒水车21部,每天在市区22条主干道,进行连续15小时高压喷雾洒水,湿润市区空气,抑制二次扬尘;在重污染雾霾天气空气污染严重时,加大洒水频次、增多洒水路线,缓解空气污染状况,提供有效的降尘措施。对市区空气质量改善起到了显著效果,同时实施了对洒水车运行的GPS定位管理系统,加强了洒水车运行的科学管理。通过实施本项目,通过洒水抑尘,有效控制道理二次扬尘污染,21辆喷雾洒水车每天定时喷雾洒水,可抑制二次扬尘总量为5366.48t/a,总抑制二次扬尘率85%,改善我市环境空气质量状况,提高人民群众生活质量、人居环境。
其他政府委托的监测服务费支出项目基本情况:通过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劳务公司派遣到我单位监测分析人员共75人,从事国家、省、市下达的各类指令性及服务性环境监测、实验室分析工作,成为我站监测工作的重要技术骨干力量。已完成了国家、省、市下达的城市空气质量预报预警会商、公共场所环境空气监视性监测、汾河临汾段水质监测、辖区地表水监测、饮用水源地水质监测、重点污染源监督性监测及城市噪声监测、突发环境污染事故应急监测等各项政府指令性例行监测任务。通过实施本项目,及时补充监测分析人员,缓解任务繁重,人员严重短缺现状,按时保质保量地完成国家、省、市下达的指令性监测工作,缩短监测任务完成时间,提高监测效率,为环保监测工作培养后备力量,有效强化监测队伍建设。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本单位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三公”经费:指市直单位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四)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五)其他需要解释的名词。
九、其他需要公开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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