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09-13
【附件】
  • 第一部分  概况

      一、本单位职责

    临汾市市政公用局主要承担临汾市区范围内的城市供水、集中供热、城市燃气、污水处理、市政工程、节水排水、道路照明、城市广场、防汛排涝等市政公用基础设施的建设、运营、管理和维护等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临汾市市政公用局成立于1988年,隶属于临汾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县级事业单位,机关设10个科室(办公室、财务室、人教科、设施科、党办、督查室、技术科、工程科、水务科、热燃科),下辖广场管理处、市政设施管理处、路灯管理所、节约用水办公室、临汾市城市水热气供应保障管理中心5个事业单位;市自来水公司、市污水处理厂、市第二污水处理厂、市液化石油气公司、市政工程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市政建设养护有限公司等6个企业单位;12319城建服务热线住建局委托我局代管;另有临汾燃气公司和临汾热力公司两个行业监管单位。

    临汾市市政公用局机关内设11个科室,机关事业编制50人,实有在职人员50人,离退休人员17人。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一)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二)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部门决算公开相关信息统计表

      第三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5852.624034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5230.414796万元,占比89.37%;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比0%;事业收入0万元,占比0%;经营收入0万元,占比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比0%;其他收入622.209238万元,占比10.63%。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5217.03822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61.836255万元,占比5.02%;项目支出4955.201933万元,占比94.98%。

      三、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部门应当根据决算表格数据,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说明所有支出完成情况,并说明增减原因。如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5.211132万元,完成预算的114.37%,用于支事业单位离退休工资,机关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较2016年决算增加5.946732万元,增长15.15%,主要原因是该科目增加了机关养老保险及职业年金。节能环保支出1508.78814万元,较2016年决算增加357.29814万元,增长31.03%,主要原因是临汾市第三污水处理厂管网工程支出的增加。城乡社区支出3641.816348万元,完成预算的194.50%,用于支项目工程款,较2016年决算减少4285.784908万元,减少54.06%,主要原因是该科目减少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即上年结转项目的资金支出。住房保障支出21.222608万元,完成预算的116.54%,用于住房公积金,较2016年决算增加2.587808万元,增长13.89%,主要原因是住房公积金的增加。

      四、关于“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0.05万元,完成预算的0.63%,比上年减少0.05万元,原因是2016年未支出。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比上年减少(增加)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0.05万元,占0.63%,比上年减少0.05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比上年减少(增加)0万元。

      五、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2017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42.188255万元,比2016年减少19.713721万元,降低7.53%。主要原因是退休人员移交养老保险所。

      六、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7辆,其中,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1辆、其他用车6辆,其他用车主要是警用巡逻车;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七、政府采购情况

      2017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24.1241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9.6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94.52413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

      八、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2017年度,临汾市市政公用局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3个,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3003.581798万元,为临汾市污水处理厂和第二污水处理厂、鼓楼西汾河大桥项目和市区主次干道人行道维修项目。

    项目基本情况:

    污水厂改扩建工程设计规模为8万吨/日(新建一套日处理规模为5万吨/日的处理系统,将原有系统改造为日处理规模为3万吨/日的处理系统,最终处理规模达到8万吨/日),采用AO+混凝、沉淀、过滤工艺,出水水质标准按国家一级Α类执行。

     

    鼓楼西汾河大桥2005年开工,2007年竣工通车,西起滨河西路,跨越汾河及滨河路后,东至鼓楼西大街。自修建完成后从未维修,因该桥属于五跨中承式钢管拱型特殊桥梁,每一至两年需进行维护与检测。

    市区主次干道人行道维修改造工程计划维修道路31条,总投资1662.5万元。维修道路:鼓楼东大街,解放西路,贡院东街,解放中路,贡院中街,市府巷,贡院西街,北洪家楼,青狮南街,广宣街,青狮北街,车站西街,财神楼北街,广场西路,体育南街,解放东路,体育中街,广场东路,体育北街,车站东路,八府巷,迎春北街,南洪家楼,迎春中街,科委巷,平阳中街,朝殿南路,平阳北街,鼓楼西大街,五一东路,平阳南街,迎春南街,平阳北街,五一中路,福利巷,煤化巷,中大街,古城公园南路,古城北路东段,古城公园北路,建设路,滨河东路辅道,五一西路,鼓楼西大街,滨河东路,西关大桥西延,迎宾大道,秦蜀路南延,南外环西段,向阳东路,锣鼓桥西两侧。

    绩效评价项目分值为90分,评价等级为优。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应当按照部门预算管理要求,参照公开模板进行专业名词解释。

      (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三公”经费:指市直单位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四)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五)其他需要解释的名词。

    九、其他需要公开的情况


    临汾市市政公用局.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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