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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汾市骨科医院2017年度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概况
本单位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卫生管理体制改革的政策和法律法规,依法行医。
2、最大限度的满足人民群众的医疗保健需求,严格执行国家物价政策,接受政府的监督,加强医院收费项目的透明度,切实的解决人民群众看病难看病贵得问题,推进“以病人为中心”的满意工程建设,为病人提供优质、高效、安全、便捷的医疗服务。
3、承担社会卫生事业的义务,构建和谐社会。安排义务人员进修培训,下基层积极开展卫生支农扶贫工作,为贫困区人民提供一定的医疗设备、物资支持,促进社区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体系的发展。
4、组织处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预案、救助弱势群体,医院在人员培训、队伍组建、特殊药品储备以及必要设备的购置等方面做好准备,随时应对突发事件。减免下岗职工、低保户以及农村贫困群众的医疗费用,对特殊群体有义务开展救助活动。
5、切实加强医院自身的建设,提高医院的整体效益。促进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改善经营管理,增收节支,保证医院正常、健康运行。
二、机构设置情况
我院系1988年7月经省卫生厅、省计委批准成立的全民所有制专科医院,上级主管部门为临汾市职业技术学院,属差额预算管理的事业单位,现有职工157人次,专业技术人员127人,其中高中级专业技术人员53人,全年接待门诊1.08万余人次,收治住院病人2287余例,设有:创伤手外科、创伤关节科、创伤脊柱科、康复科、正骨门诊、急诊科等临床科室以及手术室、ICU、医学影像科、检验科、功检科、药房等医技科室,具有国内较先进的心电图、彩超、CR、DR数字影像机、骨密度仪、全自动生化分析仪、牵引床、熏蒸床、多排螺旋CT、C型臂、关节镜等大、中型医疗设备,新建的住院楼、门诊楼,环境优美,开设高、中档家化式病床150张,配有电视、空调、卫生间等设施,近年来,成功的开展了多项高、新、难手术,填补了省、市多项空白。被市医改办确定为“城镇职工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定点医院”,临汾人民财产保险公司、临汾交警大队“安全救助卡”定点医院、工伤保险定点医院、优抚对象定点医院、临汾市卫生学校教学医院、临汾市职业技术学院康复实训基地,受到了社会各界的广泛赞誉。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4534.9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00万元,占比6.62%;事业收入4175.66万元,占比92.08%;其他收入59.33万元,占比1.30%。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4111.8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111.83万元,占比100%。
三、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全年工资福利支出1356.89万元,用于人员工资、津贴、绩效等的发放及养老、职业年金等各种保险的支付,商品和服务支出2661.05万元,用于办公、印刷、水电、劳务、专用材料等的支出。较2016年决算增加883.84万元,增长27.38%,主要原因是因为2017年度,工资福利支出增加为发放职工的各项工资津贴有所增长,病人数增加较多故商品服务支出中专用材料增加。
四、关于“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无三公经费。
五、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本部门无机关运行经费。
六、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两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一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一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2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2台(套)。
政府采购情况
本部门无政府采购。
八、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2017年度,本部门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0个,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0万元。我单位无绩效管理项目。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应当按照部门预算管理要求,参照公开模板进行专业名词解释。
(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三公”经费:指市直单位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四)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五)其他需要解释的名词。
九、其他需要公开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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