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09-07
【附件】
  • 临汾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侯马开发区分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概况

      一、本单位职责

    1、负责市场监督管理和行政执法的有关工作,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承担工商行政管理规范性文件的审核、备案和清理工作,组织开展工商行政管理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行政执法检查工作。

    2、负责各类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个人等市场主体的登记注册并监督管理,依法开展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负责的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工作。

    3、承担依法规范和维护各类市场经营秩序的责任,负责监督管理市场交易行为和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的行为。

         4、承担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的监督管理责任,组织开展有关服务领域消费维权工作,按分工查处假冒伪劣等违法行为,负责消费者咨询、申诉、举报受理、处理和网络体系建设等工作,保护经营者、消费者合法权益。

    5、承担查处违法直销和传销案件的责任,依法监督管理直销企业和直销员及其直销活动。

    6、负责垄断协议、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方面的反垄断执法工作(价格垄断行为除外)。依法查处不正当竞争、商业贿赂、走私贩私等经济违法行为。

         7、负责依法监督管理经纪人、经纪机构及经纪活动。

    8、负责企业信用信息归集、整理、发布,信用信息系统平台搭建、日常维护管理、信用信息查询服务,负责征信机构的监督管理。

    9、依法实施合同行政监督管理,负责管理动产抵押物登记,组织监督管理拍卖行为,负责依法查处合同欺诈等违法行为。

    10、牵头培育发展中介服务业,建立诚信守约的行业管理机制,规范中介服务业经营行为。

    11、指导广告业发展,负责广告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

    12、依法保护注册商标专用权和查处商标侵权行为,加强著名商标和驰名商标的推荐和保护工作。

    13、组织指导企业、个体工商户、商品交易市场信用分类管理,研究分析并依法发布市场主体登记注册基础信息、商标注册信息等,为政府决策和社会公众提供信息服务。

    14、承办上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和所在地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情况

    侯马开发区工商分局成立于2002年4月18日。现有公务员14人;工勤人员2人;非占编人员1人,共计17人。班子设局长一名,副局长两名,纪检组长一名,非公工委专职副书记一名,内设四个科室,即办公室、企业监督管理科、市场监督管理科、经检消保科。另外,还担负着中共侯马开发区非公有制经济工作委员会的工作。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一)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二)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部门决算公开相关信息统计表

      第三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243.7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30.02万元,占比94.36%;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比0%;事业收入0万元,占比0%;经营收入0万元,占比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比0%;其他收入13.76万元,占比5.64%。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260.2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56.20万元,占比98.43%;项目支出4.08万元,占比1.57%。

      三、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说明: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53.01万元,完成预算的100%,用于工资福利支出和商品服务支出。较2016年决算减少7.65万元,下降5%,主要原因是单位减少了固定资产的购买;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4.45万元,完成预算的100%,用于单位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较2016年决算增加100%,主要原因是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2016年以前未缴纳;住房保障支出12.56万元,完成预算的100%,用于单位职工住房公积金的缴纳,较2016年决算增加1.17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晋级晋档,工资额发生变化。

    四、关于“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4.84万元,完成预算的45.75%,比上年减少0.17万元,原因是1、严格执行公务用车管理规定2、鼓励工作人员外地出差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比上年减少(增加)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4.59万元,占94.83%,比上年减少0.64万元,原因是严格执行公务用车管理规定;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25万元,占5.17%,比上年减少0.47万元。原因是1、2017年度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临汾市财政支出相关规定例行节约、减少支出;2、上级检查部门次数减少,相应减少了接待费用。3、2017年共接待各类调研、检查6批次,23余人次

      五、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2017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2.46万元(与部门决算中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中公用经费之和保持一致),比2016年增加2.70万元,增长13.66%。主要原因是:福利费调标,专项费用增加。

      六、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2辆,其中,一般执法执勤用车1辆、其他用车1辆,其他用车主要是应急通讯用车;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七、政府采购情况

      2017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

      八、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2017年度,本单位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1个,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0万元。

    为维护辖区内的市场经营秩序,对在辖区内的各类市场经营主体所发生的经济违法行为进行立案查处,并根据相关的法律法规进行处罚;处罚所产生的罚没收入专项用于执法办案经费,按照制定计划逐步实施完成。截止2017年底查办案件0起,罚没款0万元。

     分值为70分,评定等级为良。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应当按照部门预算管理要求,参照公开模板进行专业名词解释。

      (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三公”经费:指市直单位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四)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五)其他需要解释的名词。无

      九、其他需要公开的情况

       

     

    137008临汾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侯马开发区分局附件2:2017年度山西省公开表样.xls


  

主办单位:山西省临汾市财政局 © 版权所有 

承办单位:临汾市财政局

晋ICP备05003731号  网站标识码:1410000073

联系电话:0357-2099512 0357-2091423

涉密文件严禁上网

临汾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提示:使用大于1366*768分辨率/IE10.0或以上浏览器可以获得最佳浏览效果!

晋公网安备 1410000200000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