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09-11
【附件】
  • 临汾市质量技术监督检验测试所

    2017年度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概况

    一、本单位职责

    建立、维护计量标准和社会公用计量标准;承担辖区范围内计量标准及计量器具的量值传递;承担计量器具的强制检定;承担政府指令性产(商)品质量监督检验,为社会提供产(商)品质量委托检验和技术服务;承担商品条码信息技术服务工作。

    1. 机构设置情况

      根据工作需要内设办公室、财务科、业务科、科技管理科、信息科、力学科、长度计价器检测科、矿用仪器检测科、衡器检测科、商品量检测科、热工化学检测科、医用计量器具检测科、油气计量检测科、、电学流量检测科、质量检验科、产(商)品抽样科等16个职能科室。编制124人,现有正式在编人员113人,退休人员32人。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一)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二)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部门决算公开相关信息统计表

        第三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临汾市质量技术监督检验测试所2017年收入合计1930.4万元,比2016年增加757.6元,增长39%。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930.4万元,占比100%。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临汾市质量技术监督检验测试所2017年支出合计1400.0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85.52万元,占比77.53%;项目支出314.56万元,占比22.47%。

        三、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175.64万元,完成预算的68.91%,占比83.97%。用于质量技术监督行政执法及业务管理、事业运行支出。较2016年决算减少733.39万元,下降38.42%。主要是固定资产投入减少,年末结转项目资金530.32万元。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38.42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占比9.89%。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和离退休人员支出。较 2016 年决算增加17.18 万元,增长14.17 %,主要原因是过渡期养老保险清算。

        住房保障支出86.02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占比6.14%。用于缴纳人员住房公积金。较2016年决算增加7.15万元,增长9.07%,主要是人员工资增加。

        四、关于“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临汾市质量技术监督检验测试所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5.37万元,完成预算的73.56%,比上年增加1.31万元,增长32.19%。原因是:工作量增加车辆运行费增加;公务接待批次、人员增加,费用相应增加。我所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全年实际支出不超预算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车辆运行费支出决算4.80万元,占89.39%,完成预算的96%,比上年增加0.79万元。本所年末车辆保有量为13辆,主要用于计量器具检定业务和产商品抽检业务,到市内及各县市所需车辆燃油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维修费等。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57万元,占10.61%,完成预算的24.78%,比上年增加0.52万元。主要用于对本所计量标准复查、计量标准器检定等,全年接待6批次,共24人。

        五、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本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

        六、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13辆,其中,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3辆、其他用车10辆,车辆主要是外出业务工作所使用的车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6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七、政府采购情况

        2017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643.88万元,占采购预算的97.93%,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579.88万元,占采购支出总额的90.06%;政府采购工程支出49万元,占采购支出总额的7.61%;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5万元,占采购支出总额的2.33%。

        八、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2017年度,单位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2个,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20万元。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所对预算项目支出开展绩效自评,从评价情况看,有关项目预算执行及时、有效,绩效目标得到较好实现,绩效管理水平不断提高,绩效指标体系建设逐步规范、科学、合理、完善,较为充分反映财政工作目标和任务。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三公”经费:指市直单位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四)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2. 附件2:检测所2017年度山西省公开表样[1].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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