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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汾市公安局直属分局情况
一、单位概况
临汾市公安局直属分局为正科级建制,目前我局下设办公室、政工监督室、法制信访室、警务保障室、网警大队、国内安全保卫大队、刑警大队、禁毒大队、经济犯罪侦查大队、巡警大队、治安大队、解放路派出所、水塔街派出所、辛寺街派出所、西街派出所、南街派出所、车站街派出所、乡贤街派出所、尧庙派出所19个科、室、队,实有在职人员361人,实有车辆58辆。
二、主要职责
(一)根据市委、市政府的要求和上级公安机关的安排,负责组织部署本辖区的公安工作;
(二)严密掌握辖区内敌情、社会治安和刑事犯罪的情况,搞好预测、分析,为市委、市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及时提供重要信息、对策;
(三)规划本级公安机关思想政治工作,加强队伍的正规化建设以及宣传、教育训练工作,负责对本级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依法履行职责,行使职权和遵守纪律的情况进行督察、检查;
(四)承办对危害国家安全案件、刑事案件的侦察;打击经济犯罪;组织协调重大行动;处理辖区内发生的重大刑事案件、重大事件和重大治安案件;
(五)依法管理社会治安、户籍、居民身份证、组织实施消防工作,依法进行监督、检查;
(六)依法指导和监督辖区内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的安全保卫工作以及企事业单位内部保卫组织建设;
(七)承担市区范围内各类大型会议、大型活动、中高考以及各级领导视察的安全保卫任务。
(八)负责全局的机要通讯和辖区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安全监察工作;
(九)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和承办市委、市政府及上级公安机关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2016年度预算数据变动情况及原因
(一)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5946.5万元,本年支出5963.29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537.01万元,较去年增加收入271.14万元,支出514.66万元,主要原因在于年度调资及加人员车补
(二)“三公”经费增减变动情况原因说明
2016年“三公”经费共计48.45万元,其中公务车运行维护费48.45万元,公务接待费0元,因公出国(境)费0元,较上年减少272.18万元主要原因在于车辆进行尧都区上划并进行车改,车改后车辆费用减少。
(三)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2016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24.83万元,比2015年增加90.49万元,增长60%。主要原因是:行政车补增加。
(四)政府采购情况
2016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5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88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35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29万元。
四、名词解释
(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三公”经费:指市直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四)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临汾市公安局直属分局
二〇一七年九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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