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09-07
【附件】
  • 临汾市信访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概况

      一、本单位职责

    1、处理来信,接待来访,按职责权限办理信访事项,为信访人提供服务;

    2、承办同级或上级国家机关交办、转办信访事项;

    3、向各级国家机关转交或交办有关信访事项;

    4、参与协调处理重要信访问题;

    5、协助上级机关检查指导本市的信访工作,总结交流信访工作经验,组织培训信访工作人员;

    6、调查、研究和分析信访情况,及时向上级和市领导提供信访信息和解决问题的建议;

    7对应当通过仲裁、复议、诉讼或者可以通过调解解决的事项,应当告知信访人向仲裁机构、司法机关或者调解组织提出;

    8督促、检查、指导各县市区和市直各部门的信访工作;

    9、向信访人宣传法律和法规;

    10、做好群众赴省进京上访的接返工作;

    11、承办市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情况

    中共临汾市委临汾市人民政府信访局为正处级建制,是市委、市政府主管全市信访工作的职能机构,为市委、市政府组成部门。下设办公室、接待一科、接待二科、查办科4个行政科室和2个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临汾市信访咨询部、临汾市信访信息中心。截止2017年12月底,局机关在职干部职工21人,其中行政人员14人(编制15人,其中干部13人、工勤2人),事业人员7人(编制8人);退休人员12人(行政,2017年10月已全部转移至市养老保险中心),遗属1人。车辆编制1辆,实有1辆。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一)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二)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部门决算公开相关信息统计表

      第三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495.51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95.51万元,占比100 %;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比0 %;事业收入0万元,占比0 %;经营收入0万元,占比0 %;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比0 %;其他收入0万元,占比0 %。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495.5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99.54万元,占比60 %;项目支出195.97万元,占比40 %。

    三、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临汾市信访局2017年年初部门预算333.20万元,追加预算162.31万元,2017年部门决算收入495.51万元,支出495.51万元,与2016年部门决算数相比增加了147.39万元,上升42 %。主要原因:一是按照国家、省信访信息系统建设工作要求,建立了全市视频信访系统项目,二是驻外值班工作经费增加三是扶贫工作经费增加四是律师参与信访工作经费增加

    2017年度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23.25万元,占预算比例85.42%,主要用于保障机关事业单位正常运转,支持各机关单位履行职能,保障各机关部门的项目支出需要等其中基本支出227.28万元,与2016年决算数相比增加了11.55万元,提高比例5 %,主要原因为人员变动,其他交通费用增加;项目支出195.97万元,与2016年决算数相比增加了134.73万元,上升了220 %。主要原因:一是按照国家、省信访信息系统建设工作要求,建立了全市视频信访系统项目,二是驻外值班工作经费增加三是扶贫工作经费增加四是律师参与信访工作经费增加

    2017年度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2.52万元,占预算比例10.60%,主要用于社会保险基金补助支出、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等。与2016年决算数相比减少了0.58万元,下降1%,主要原因为单位退休人员工资调整及2017年10月份养老金转移至市养老保险中心等。

    2017年度住房保障支出18.74万元,占预算比例3.78%,主要用于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与2016年决算数相比增加了0.69万元,提高了3.82%,主要原因为在职人员工资变动等。

    2017年度其他支出1万元,占预算比例0.2%,专项用于考核业务开支。与2016年决算数相比增加1万元,提高比例100%,主要原因为单位目标责任考核奖励资金。

    四、关于“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共计7.84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公务接待费2.84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5万元。年终决算实际支出5.23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5.23万元,公务接待费用0元。

    经对比,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为5.23万元,完成预算的66.71%,比上年增加2.46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与上年相比无变化;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与上年相比无变化;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5.23万元,占100%,比上年增加2.46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比上年减少0.15万元。主要原因:一是2017年迎接扶贫“国考”,扶贫工作队驻村帮扶及帮扶责任人赴古县精准扶贫次数大幅增加;二是党的十九大前后,市信访局组织及陪同国家、省信访局督导组赴17个县市区,督查督办次数大幅增加,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相应增加。

    截止2017年底,临汾市信访局公务用车保有量1辆,为一般公务用车。

      五、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2017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4.24万元,比2016年增加1.01万元,增长4.35%。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增加。

      六、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1辆,其中,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1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七、政府采购情况

    2017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92.9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92.97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全部用于全市视频信访系统项目建设,总计92.97万元。

      

      八、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2017年度,临汾市信访局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2个,分别为全市视频信访系统建设项目、信访件流转经费项目,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97.97万元。两个项目均已按照项目预算绩效目标管理有关规定进行申报、管理和自评。从评价情况看,两个项目预算执行及时、有效,绩效目标得到较好实现,绩效管理水平不断提高,绩效指标体系建设逐步规范、科学、完善,较为充分反映财政工作目标和任务取得了比较好的工作效果。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三公”经费:指市直单位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四)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五)其他需要解释的名词。

    九、其他需要公开的情况

    其他需要公开的情况:无。

    信访局2017年度山西省决算公开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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