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办单位:山西省临汾市财政局 © 版权所有
承办单位:临汾市财政局
晋ICP备05003731号 网站标识码:1410000073
联系电话:0357-2099512 0357-2091423
涉密文件严禁上网
临汾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提示:使用大于1366*768分辨率/IE10.0或以上浏览器可以获得最佳浏览效果!
临汾市委政法委2019年度部门预算
第一部分 概况
一、本部门职责
中共临汾市委政法委员会,与临汾市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合署办公,为正处级建制,是市委领导政法工作的职能部门,是市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委员会的常设机构。
1、根据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委的部署,研究制定贯彻落实的具体措施,统一政法各部门的思想和行动。
2、组织、指导维护社会稳定工作,掌握和分析社会稳定情况,协调处理群体性事件。
3、检查政法部门公正廉洁执法的情况,结合实际,研究制定促进公正廉洁执法的具体方法。
4、大力支持和严格监督政法各部门依法行使职权,指导和协调政法各部门在依法相互制约的同时密切配合,督促大案要案的查处工作。
5、组织、协调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工作,推进社会管理创新,落实平安建设措施,营造安定的社会环境。
6、组织构建大调解工作体系,排查化解矛盾隐患,指导、协调、督促政法部门做好涉法涉诉信访工作。
7、研究加强政法队伍建设和领导班子建设的措施,协助党委及其组织部门考察、管理政法部门的领导干部。
8、组织、推动政法部门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协助纪检部门查处违纪违法行为。
9、研究分析涉及政法工作的舆论情况和影响社会稳定的舆情信息,指导、协调政法宣传和舆论引导工作。
10、组织开展政法战线的调查研究工作,及时向党委反映政法工作的重大情况,办理党委和上级党委政法委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情况
我委下设七个职能科室:办公室、政治部、调研宣传室、执法检查科、案件督办科、综治一科、综治二科,行政编制数22人,工勤人员编制数3人;五个全额事业下属单位:法学会办公室、信访帮教中心、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信息中心、社会服务管理指导中心、法治建设研究中心,全额事业编制数19人;另有铁路护路联防办公室,自收自支事业编制数10人;车辆编制数2辆,实有2辆。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预算报表(附11张表)
一、临汾市委政法委2019年预算收支总表(详见附件)
临汾市委政法委2019年预算收入总表(详见附件)
二、临汾市委政法委2019年预算支出总表(详见附件)
三、临汾市委政法委2019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表(详见附件)
四、临汾市委政法委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详见附件)
五、临汾市委政法委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基本支出分经济科目表(详见附件)
六、临汾市委政法委2019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预算表(详见附件)
七、临汾市委政法委2019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详见附件)
八、临汾市委政法委2019年“三公”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统计表(详见附件)
九、临汾市委政法委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统计表(详见附件)
十、临汾市委政法委2019年市级财政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9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19年度部门预算数据变动情况及原因
2019年预算安排751.3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40.39万元,分别为人员支出482.61万元,日常公用支出57.78万元;项目支出211万元,分别为:项目I类22万元,项目Ⅱ类50万元,项目Ⅲ类139万元,项目Ⅳ类0万元。2019年总体支出较2018年略有提高,表现为在职人员工资提高,项目增加。
二、 “三公”经费增减变动原因说明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20.67万元,比2018年减少0.43万元,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进一步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与上年相比无变化;公务接待费11.27万元,比上年减少0.23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9.4万元,比上年减少0.2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
三、机关运行经费增减变动原因说明
临汾市委政法委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49.61万元,比2018年预算增加25.7万元,增长107.5%,原因是增加了公务交通补贴。
四、政府采购情况
我单位无政府采购情况。
五、绩效管理情况
2019年临汾市委政法委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6个。
六、其他说明
(一)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
2019年市委政法委无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
(二)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1、车辆情况:财政供养2辆,实有2辆。
2、房屋情况:临汾市委政法委在市委机关大院办公,办公室22间,会议室1个,由市委机关事务管理局统一管理。
3、其他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无
(三)政府债券使用情况
市委政法委未使用政府债券
(四)其他
无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
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三公”经费:指省直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四)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主办单位:山西省临汾市财政局 © 版权所有
承办单位:临汾市财政局
晋ICP备05003731号 网站标识码:1410000073
联系电话:0357-2099512 0357-2091423
涉密文件严禁上网
临汾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提示:使用大于1366*768分辨率/IE10.0或以上浏览器可以获得最佳浏览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