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05-09
【附件】

  • 汾市民政部门2018年度部门预


    第一部分  概况


    一、本部门职责

    临汾市民政局

    根据“三定”方案,临汾市民政局的主要职责为:

    1.组织实施民政事业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起草民政事业规章草案和规范性文件并监督实施,拟定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年度计划、相关措施并组织实施。

        2.承担依法对全市性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以下简称民间组织)进行登记管理和监察责任,指导和监督基层对民间组织的登记管理工作。

        3.负责全市优待抚恤工作,主管和规范各类优抚对象优待金、抚恤金、补助金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伤亡抚恤金的发放;负责评残、追烈的审核上报和烈士褒扬工作;指导全市优抚事业单位标准化建设工作。

        4.组织和指导全市拥军优属工作,承担市拥军优属拥政爱民工作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协调、指导地方支持部队建设和部队参加地方建设的工作。

        5.负责全市退役士兵、复员干部、军队离退休干部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接收和安置工作,指导军休服务管理机构的建设管理、服务保障,指导全市退役士兵的培训和就业工作。

        6.拟定救灾工作政策,负责组织、协调全市救灾工作,组织自然灾害救助应急体系建设,负责组织核查并统一发布灾情,管理、分配中央和省、市救灾款物并监督使用,组织、指导救灾捐赠;承担市减灾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7.牵头拟定全市社会救助规划、政策和标准,健全城乡社会救助体系,指导建立、健全和实施全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医疗救助、临时救助、生活无着人员救助工作。

        8.指导监督和协调本市地名管理工作,制定本市地名工作规划;审核、承办本辖区地名的命名、更名;推行地名的标准化、规范化,查处违法违章使用地名行为;指导、设置地名标志,检查、监督、管理地名标志的使用;负责审核、编纂本市的地名工具图书。

        9.负责全市的行政区域界线勘定和管理,负责全市行政区域内边界争议的调整和争议调处。

        10.拟定城乡基层群众自治建设和社区建设政策,指导社区服务体系建设,提出加强和改进城乡基层政权建设的建议,推动基层民主政治建设。

        11.拟定社会福利事业发展规划、政策和标准,拟定社会福利机构管理办法,管理福利彩票公益金。拟定社会福利企业扶持政策,组织拟定促进慈善事业的政策,组织、指导社会捐助工作,指导老年人、孤儿和残疾人等特殊群体权益保障工作。

        12.拟定婚姻、殡葬管理和儿童收养政策,推进婚俗和殡葬改革,承办本市居民涉港澳台婚姻登记管理,指导全市涉外儿童收养登记工作,指导全市婚姻、殡葬、收养、救助服务机构管理工作。

        13.会同有关部门拟定社会工作发展规划,推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和相关志愿者队伍建设。

    14.承担各类民政信息建设和管理工作。

    15.承办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临汾市社会福利院

    临汾市社会福利院的主要职责是收养临汾市无依无靠、无生活来源、无家可归的孤老残幼和社会上被遗弃的残疾幼儿。

    (三)临汾市荣军康复医院

    临汾市荣军康复医院的主要职责是为全市复员退伍军人精神病患者和“特困”精神病患者提供医疗、康复与心理咨询及托养任务同时为社会精神病患难者提供治疗、康复与心理咨询及托养服务;2013年被省卫生厅确定为肇事肇祸精神病强制医疗市级医疗机构,并开展了相应工作。医院集预防、治疗、康复、教学、科研为一体,同时担负着专业培训、下乡服务等多项任务。是市医疗保险(职工、居民、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

    (四)临汾市救灾物资储备和社会捐助中心

    临汾市救灾物资储备和社会捐助中心主要承办、接收、管理、调拨、安排救灾救济捐赠款物的事物性工作;承办开展扶贫救济送温暖社会捐赠活动的具体事宜;组织生产、储运部分救灾、救济与捐赠物资;受民政部门委托,组织举办义演、义卖以及开展其它相关的活动;负责各县(市)、区救灾物资储备和社会捐赠机构的业务指导。

    (五)临汾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中心

    临汾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中心主要职责是制定本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实施细则及低保标准;编报本市低保发展规划、年度用款计划,汇总所需资金总数,测算本级财政应承担的资金数量;指导县市区建立低保对象家庭档案;建立计算机网络,定期完成低保工作的统计汇总、查询核实、监测分析等信息处理,为市政府决策提供依据;协助市局管理全市城乡医疗救助、农村五保供养、临时救助等工作。

    (六)临汾市社会救助中心

    临汾市社会救助中心的主要职责是对缺乏自我救助力的人员进行救助,做好流浪儿童、严重智障、伤残人员的收容救助和保护工作。

    (七)临汾市军队离退休干部休养所

    临汾市军队离退休干部休养所的主要职责是承担军队移交政府安置的军队离退休干部的服务管理工作。

    二、机构设置情况

    2018年度临汾市民政局部门预算公开包含临汾市民政局(机关)、临汾市社会福利院、临汾市荣军康复医院、临汾市救灾物资储备和捐助中心、临汾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中心、临汾市社会救助中心、临汾市军队离退休干部休养所7个单位。行政编制28人,事业编制183人,实有人数190人,离休5人,退休79人。

    (一)临汾市民政局

    临汾市民政局是临汾市人民政府主管有关社会行政事务的工作部门,正处级建制,局机关设办公室、民间组织管理科、优待抚恤科、安置科、救灾救济科、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科、区划地名科、社会福利和慈善事业促进科、社会事务科等9个内设科室和监察室。行政编制25人,工勤编制3人,实有人数28人(其中2人退休手续当时未完成);离退休人员23人,其中离休人员3人,退休人员20人。全局现有车辆编制2辆。

    临汾市社会福利院

    临汾市社会福利院创建于1953年,位于临汾市东关小东门8号,总占地面积7264平方米,总建筑面积2428平方米。全院实行院长(兼书记)负责制,有副院长两名(业务和行政),下设办公室、财务室、医疗室、保卫科、膳食科、后勤科、儿童部和老人部等8个管理部门。编制人数22人,实有工作人员19人,退休人员22人,公务用车1辆,专用车1辆。

    (三)临汾市荣军康复医院

    临汾市荣军康复医院于1959年建院,是政府全额投入的政府创办的具有疗养性质的全额优抚事业单位,由市民政局主管。医院下设临床、医技、职能科室共23个,现有正式职工119人 (编制130人),其他人员40人(公益性岗位5人,劳务派遣35人),共计159人。离退休人员37人,其中:离休人员2人,退休人员35人。单位现有1辆公务用车、1辆救护车,共有2辆车(在编),其中财政供养2辆。

    (四)临汾市救灾物资储备和社会捐助中心

    临汾市救灾物资储备和社会捐助中心是2002年6月22日经临汾市机构编制委员会研究同意并以临编办发[2002]68号文件批准成立的正科级全额事业单位,核定编制4名,实有人员6人。

    (五)临汾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中心

    临汾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中心于2002年5月成立,全额事业机构(参照公务员管理),科级规格,编制13名(其中:科级领导职数4名),实有13人。退休1人。

    (六)临汾市社会救助中心

    临汾市社会救助中心于2008年7月成立,全额事业机构,科级规格,编制5名其中科级领导职数2名),实有5人退休1人。

    (七)临汾市军队离退休干部休养所

    临汾市军队离退休干部休养所于20037月成立,全额事业机构,科级规格,编制9名,实有8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预算报表


    一、临汾市民政局部门2018年预算收支总表

    二、临汾市民政局部门2018年预算收入总表

    三、临汾市民政局部门2018年预算支出总表

    四、临汾市民政局部门2018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临汾市民政局部门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六、临汾市民政局部门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基本支出分经济科目表

    七、临汾市民政局部门2018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预算表

    八、临汾市民政局部门2018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九、临汾市民政局部门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统计表

    十、临汾市民政局部门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统计表

    十一、临汾市民政局部门2018年市级财政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18年度部门预算数据变动情况及原因

    2018年收入安排8211.49万元,其中:财政补助收入8201.49万元,纳入预算管理的费收收入拨款1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0万元。按照收支平衡原则,2018年支出安排8211.4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190.93万元,分别为人员支出2027.03万元,日常公用支出163.90万元;项目支出6020.56万元,分别为:项目Ⅰ类105.00万元,项目Ⅱ类357.00万元,项目Ⅲ类5558.56万元,项目Ⅳ类0万元。

    与2017年相比,2018年预算减少570.38万元,下降6.49%。其中:基本支出减少153.16万元,下降7.52%,原因为一是新增老干部慰问金在职人员福利费提标,二是退休人员工资整体移交至机关养老保险发放,故基本支出整体减少;项目支出减少723.54万元,下降10.73%,原因为根据工作安排,进行资金调整,项目经费整体减少。2018年部门预算整体减少。

    具体情况如下:

    (一)临汾市民政局(机关)

    2018年收入安排5936.65万元,其中:财政补助收入5936.65万元,纳入预算管理的费收收入拨款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0万元。按照收支平衡原则,2018年支出安排5936.6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83.65万元,分别为人员支出336.11万元,日常公用支出47.54万元;项目支出5553万元,分别为:项目Ⅰ类19.00万元,项目Ⅱ类56万元,项目Ⅲ类5478.00万元,项目Ⅳ类0万元。

    与2017年相比,2018年预算减少166.96万元,下降2.74%。其中:基本支出减少42.96万元,下降10.14%,原因为一是新增老干部慰问金在职人员福利费提标,二是退休人员工资整体移交至机关养老保险发放,故基本支出整体减少;项目支出减少127万元,下降2.23%,原因为根据工作安排,进行资金调整,项目经费整体减少。

    (二)临汾市社会福利院

        2018年收入安排455.23万元,其中:财政补助收入455.23万元,纳入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0万元。按照收支平衡原则,2018年支出安排455.2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50.67万元,分别为人员支出235.8万元,日常公用支出14.87万元;项目支出204.56万元,分别为:项目Ⅰ类19万元,项目Ⅱ类120万元,项目Ⅲ类65.56万元,项目Ⅳ类0万元。

    与2017年相比,2018年预算减少17.82万元,下降3.77%。原因为:1、人员调资及22名退休人员移交社保发放工资;2、项目支出比上年增加主要原因是院民人数增加院民经费相对增加。其中:基本支出减少29.28万元,下降10.46%,原因为:人员支出比上年减少了34.43万元为退休人员移交社保,日常公用支出比上年增加了5.15万元为福利费;项目支出增加11.46万元,增长5.93%,原因为:项目I类19万元比上年增加5万元为院民人数增加,项目II类120万元,比上年增加6万元为院民人数增加,项目III类65.56万元比上年增加了0.46万元为聘用人员保险上调。

    (三)临汾市荣军康复医院

    2018年收入安排1473.69万元,其中:财政补助收入1473.69万元,纳入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0万元。按照收支平衡原则,2018年支出安排1473.6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304.69万元,分别为人员支出1226.27万元,日常公用支出78.42万元;项目支出169万元,分别为:项目Ⅰ类53万元,项目Ⅱ类116万元,项目Ⅲ类0万元,项目Ⅳ类0万元。

    与2017年相比,2018年预算增加169.76万元,增长13%。原因为:1、2018年增加了在职人员基本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的预算;2、根据临财行[2017]68号调整了工作人员福利标准;3、根据临卫发[2017]23号确定我院为强制医疗精神障碍患者定点医疗机构,增加了15万元的经费。其中:基本支出增加154.76万元,增长了13.5%,原因为1、2018年初增加了在职人员基本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的预算;2、根据临财行[2017]68号调整了工作人员福利标准;项目支出增加了15万元,增长了10 %,原因为根据临卫发[2017]23号确定我院为强制医疗精神障碍患者定点医疗机构,预算专项经费15万元。

    (四)临汾市救灾物资储备和社会捐助中心

    2018年收入安排76.73万元,其中:财政补助收入66.73万元,纳入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1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0万元。按照收支平衡原则,2018年支出安排76.7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1.73万元,分别为人员支出57.89万元,日常公用支出3.84万元;项目支出15万元,分别为:项目Ⅰ类5万元,项目Ⅱ类0万元,项目Ⅲ类10万元,项目Ⅳ类0万元。

    与2017年相比,2018年预算增加7.2万元,上升1.1%。原因为:2018年初预算增加了在职人员基本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预算根据临财行[2017]68号调整了工作人员福利标准。其中:基本支出增加7.2万元,上升1.13%,原因为2018年初预算增加在职人员基本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预算根据临财[2017]68号调整了工作人员福利标准;项目支出减少0万元,下降0%,原因为无变动。

    (五)临汾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中心

    2018年度收入安排为151.14万元,其中:财政补助收入151.14万元,纳入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0万元。按照收支平衡原则,2018年支出安排151.1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28.14万元,分别为人员支出113.08万元,日常公用支出15.06万元;项目支出23万元,分别为:项目Ⅰ类7万元,项目Ⅱ类11万元,项目Ⅲ类8万元,项目Ⅳ类0万元。

    与2017年相比,2018年预算增加52.07万元,增加52.56%,原因为招考录用在职人员5人。其中基本支出增加52.07万元,增加68.45%,原因为:招考录用在职人员5人,增加福利费;项目支出减少0万元下降0%。

    (六)临汾市社会救助中心

    2018年度收入安排为76.65万元,其中:财政补助收入76.65万元,纳入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0万元。按照收支平衡原则,2018年支出安排76.6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0.65万元,分别为人员支出57.9万元,日常公用支出2.75万元;项目支出16万元,分别为:项目Ⅰ类2万元,项目Ⅱ类14万元,项目Ⅲ类0万元,项目Ⅳ类0万元。

    与2017年相比,2018年预算增加8.37万元,增加12.26%。原因为人员工资调整。其中基本支出增加8.37万元,增加13.8%,原因为:人员工资调整;项目支出减少0万元下降0%。

    (七)临汾市军队离退休干部休养所

    2018年度收入安排为41.40万元,其中:财政补助收入41.40万元,纳入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0万元。按照收支平衡原则,2018年支出安排41.4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40万元,分别为人员支出0万元,日常公用支出1.40万元;项目支出40万元,分别为:项目Ⅰ类0万元,项目Ⅱ类40万元,项目Ⅲ类0万元,项目Ⅳ类0万元。

    与2017年相比,2018年预算减少0万元,下降0%。其中基本支出减少0万元,下降0%;项目支出减少0万元 ,下降0%。

    二、“三公”经费增减变动原因说明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45.48万元,比2017年减少1万元,下降2.15%,原因是根据政策要求按比例进行下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比上年减少(增加)0万元;公务接待费11.48万元,比上年减少0.53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4万元,比上年减少0.47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比上年减少(增加)0万元。

    三、机关运行经费增减变动原因说明

    临汾市民政局部门2018年所属临汾市民政局(机关)和临汾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中心2家行政参公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29.71万元,比2017年预算增加11.1万元,增长59.65%,原因为福利费标准提高和新增老干部慰问金

    四、政府采购情况

    2018年临汾市民政局部门各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28.5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76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52.56万元。

    五、绩效管理情况

    2018年临汾市民政局部门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14个。

    临汾市民政局8个: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配套资金1950万元、城乡医疗救助配套资金1300万元、孤儿基本生活配套资金122万元、农村五保供养市级配套资金702万元、退役士兵自主就业一次性经济补助配套资金600万元、优抚对象抚恤和生活补助十级配套资金480万元、优抚对象医疗补助配套资金100万元、自然灾害生活补助资金100万元。

    临汾市社会福利院1个:临汾市社会福利院院民经费120万元。

    临汾市荣军康复医院1个:特困精神病员治疗救助经费50万元。

    临汾市救灾物资储备和捐赠中心1个:救灾物资储备及捐助管理经费。

    临汾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中心1个:社会救助工作经费7万元。

    临汾市社会救助中心1个: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经费14万元。

    临汾市军队离退休干部休养所1个:军休管理人员项目经费40万元。

    六、其他说明

    (一)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

    临汾市社会福利院政府购买服务项目为其他政府委托的社会福利服务[A0906](聘用护理人员)39.56万元。

    (二)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1.车辆情况

    我部门车辆编制7辆。实有11辆,包括财政供养一般公务用车7辆、救护车1辆、救助专用车2辆、军休干部服务用车1辆。

    2.房屋情况

    临汾市民政局(机关)房屋1817.02平方米,价值65.00万元。(福利巷旧城改造待还迁)

    临汾市社会福利院房屋建筑面积2428平方米,价值113.66万元。

    临汾市荣军康复医院房屋建筑面积4900平方米,价值441万元。其中业务用房3812平方米,价值318.3万元;办公其他用房1088平方米,价值122.9万元。

    3.其他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止2017年12月31日,我部门固定资产价值为3437.31万元,累计折旧1965.14万元,净值1472.17万元。其中通用设备价值1013.47万元,累计折旧408.28万元,净值605.19万元;专用设备价值1007.97万元,累计折旧9025.26万元,净值1054.40万元;图书、档案价值5.51万元;家具、用具、装具价值148.49万元,累计折旧67.61万元,净值80.89万元;土地、房屋及构筑物价值1261.87万元,累计折旧586.74万元,净值675.13万元。

    4.在建工程

    临汾市社会福利院养老楼建设项目:该项目共设床位500张,总建筑面积23200平方米建设地址:临汾市尧都区马务村西侧,西城区临大路和规划三街交汇处。总投资9876.66万元。至2017年底项目已累计完成投资3993.6万元,养老楼建设项目分三个标段进行建设。第一标段工程主体已完工,二标段工程封顶,三标段工程财政评审已完结。

    临汾市社会福利院儿童部项目,规模360张床位,建筑面积7076平方米建设地址:临汾市尧都区马务村西侧,西城区临大路和规划三街交汇处。该项目总投资1475万元。至2017年底项目已累计完成投资1831万元,一期工程已完工,二期工程正在立项。

    临汾市荣军康复医院异地新建项目,项目总占地57523.4平方米,总建筑面积33250.8平方米。建设地址:尧都区段店乡孟家庄村东侧,总投资14626.91万元。至2017年底项目已累计完成投资3281.2万元,土地征收已基本完成,规划、勘测、设计、环保、节能已办理完毕,项目的工程规划许可证已取得,人防审查也已通过,审图合格书,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已转账到住建局,围墙已开始动工,其他主建部分正在走招标程序。

    临汾市社会救助中心在建项目,总建筑面积5090平方米。建设地址:临汾市尧都区刘村镇马务桥西侧,总投资1282万元。至2017年底项目已支出前期费用和工程款共计9,810,390.00元,土地征收已基本完成,规划、勘测、设计、环保、节能已办理完毕,项目的工程规划许可证已取得,人防审查也已通过,审图合格书,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已转账到住建局。

    (三)其他

    无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

    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

    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三公”经费:指直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四)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五)特困精神病障碍患者指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无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简称“三无人员”)或者法定义务人无赡养、抚养、扶养能力(简称“有家无业人员”)的人员。特困精神障碍患者的治疗费用由市、县两级财政分担,其中市财政分担40%,县(市、区)财政分担60%。特困精神障碍患者中的“三无人员”的生活费(伙食费、被服费、和零用钱)由各县(市区)财政负担。

    (六)强制医疗精神病障碍患者:我国刑法规定,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情况下做出严重危害社会行为的,不负刑事责任,但应当责令其监护人严加看管或治疗,必要时,由政府强制医疗



                                 临汾市民政局

                                 2018年5月8日


    临汾市民政局2018年三公经费.xls

    临汾市民政局2018年单位预算公开表.xls

    临汾市民政局项目支出绩效表.r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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