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03-09
【附件】
  • 临汾市民政局2017年预算信息公开

     

    一、单位概况和主要职责

    临汾市民政局是临汾市人民政府主管有关社会行政事务的工作部门,正处级建制,局机关设办公室、民间组织管理科、优待抚恤科、安置科、救灾救济科、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科、区划地名科、社会福利和慈善事业促进科、社会事务科等9个内设科室和监察室。行政编制25人,工勤编制3人,现实有人数29人(其中2人退休手续待办理);离退休人员21人,其中离休人员3人,退休人员18人。全局现有车辆编制2辆。

        根据“三定”方案,市民政局主要职责为:

        (一)组织实施民政事业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起草民政事业规章草案和规范性文件并监督实施,拟定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年度计划、相关措施并组织实施。

        (二)承担依法对全市性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以下简称民间组织)进行登记管理和监察责任,指导和监督基层对民间组织的登记管理工作。

        (三)负责全市优待抚恤工作,主管和规范各类优抚对象优待金、抚恤金、补助金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伤亡抚恤金的发放;负责评残、追烈的审核上报和烈士褒扬工作;指导全市优抚事业单位标准化建设工作。

        (四)组织和指导全市拥军优属工作,承担市拥军优属拥政爱民工作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协调、指导地方支持部队建设和部队参加地方建设的工作。

        (五)负责全市退役士兵、复员干部、军队离退休干部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接收和安置工作,指导军休服务管理机构的建设管理、服务保障,指导全市退役士兵的培训和就业工作。

        (六)拟定救灾工作政策,负责组织、协调全市救灾工作,组织自然灾害救助应急体系建设,负责组织核查并统一发布灾情,管理、分配中央和省、市救灾款物并监督使用,组织、指导救灾捐赠;承担市减灾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七)牵头拟定全市社会救助规划、政策和标准,健全城乡社会救助体系,指导建立、健全和实施全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医疗救助、临时救助、生活无着人员救助工作。

        (八)指导监督和协调本市地名管理工作,制定本市地名工作规划;审核、承办本辖区地名的命名、更名;推行地名的标准化、规范化,查处违法违章使用地名行为;指导、设置地名标志,检查、监督、管理地名标志的使用;负责审核、编纂本市的地名工具图书。

        (九)负责全市的行政区域界线勘定和管理,负责全市行政区域内边界争议的调整和争议调处。

        (十)拟定城乡基层群众自治建设和社区建设政策,指导社区服务体系建设,提出加强和改进城乡基层政权建设的建议,推动基层民主政治建设。

        (十一)拟定社会福利事业发展规划、政策和标准,拟定社会福利机构管理办法,管理福利彩票公益金。拟定社会福利企业扶持政策,组织拟定促进慈善事业的政策,组织、指导社会捐助工作,指导老年人、孤儿和残疾人等特殊群体权益保障工作。

        (十二)拟定婚姻、殡葬管理和儿童收养政策,推进婚俗和殡葬改革,承办本市居民涉港澳台婚姻登记管理,指导全市涉外儿童收养登记工作,指导全市婚姻、殡葬、收养、救助服务机构管理工作。

        (十三)会同有关部门拟定社会工作发展规划,推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和相关志愿者队伍建设。

        (十四)承担各类民政信息建设和管理工作。

    (十五)承办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7年度部门预算报表(见附件)

    三、2017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1、部门预算安排情况及变动情况

    2017年收入安排6103.61万元,其中:财政补助收入6097.61万元,纳入预算管理的费收收入拨款6万元,财政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0万元。按照收支平衡原则,2017年支出安排6103.6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23.61万元,分别为人员支出407.26万元,日常公用支出16.35万元;项目支出5680.00万元,分别为:项目Ⅰ类29.00万元,项目Ⅱ类0万元,项目Ⅲ类5651.00万元,项目Ⅳ类0万元。

    2016年收入安排7816.7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83.83万元,分别为人员支出373.02万元,日常公用支出10.81万元;项目支出7432.91万元,分别为:项目Ⅰ类20.00万元,项目Ⅱ类0万元,项目Ⅲ类7412.91万元,项目Ⅳ类0万元。

    与2016年相比,2017年预算减少1713.13万元,下降21.92%。原因是由于人员的工资变动,故人员支出增加;由于新增工会经费和一辆公务用车经费,故日常公用支出增加;由于配套资金的调整,故项目经费减少。2017年预算安排整体减少。

    2、“三公”经费预算增减变化情况

    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控制额度共计14.70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4.70万元,公务车辆运行维护费10.00万元。2016年“三公”经费预算控制额度共计15.00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5.00万元,公务车辆运行维护费10.00万元。比2016年预算减少0.3万元,下降2%。原因是根据政策要求进行下调。

        3、机关运行经费增减变动情况

        2017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16.35万元,2016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10.81万元。比2016年预算增加5.54万元,增长51.25%,原因是新增工会经费3.94万元和新增一辆公务用车经费1.60万元。

    1. 其他说明

    1. 政府采购情况

        2017年我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为15.0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5.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1. 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

        2017年我单位无政府购买服务。

    1.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止2016年12月31日,我单位固定资产总额264.1466万元。其中:房屋1598平方米,价值65.00万元(福利巷旧城改造待还迁);公务用车2辆,价值54.1223万元;其他固定资产主要为办公设备等,价值145.0243万元。

    4、绩效管理情况

    2017年我单位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有5个,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638.00万元,分别为农村五保供养市级配套资金702.00万元、自然灾害救助资金100.00万元、退役士官(士兵)自谋职业一次性经济补助200.00万元、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一次性经济补助配套资金500.00万元、孤儿基本生活保障配套资金136.00万元。

         四 、 名词解释

    (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三公”经费:指省直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四)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临汾市民政局


     

    临汾市民政局预算公开表.x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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