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05-09
【附件】



  • 临汾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8年度部门预算


    第一部分  概况

    、本部门职责

    主要承担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关于卫生和计划生育、中医药事业发展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协调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开展疾病预防控制、卫生计生综合监督、组织和指导突发公共事件的医疗卫生救援、实施对医疗机构和医疗服务全行业管理与监督、落实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等项工作。

    (一)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关于卫生和计划生育、中医药事业发展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负责拟定相关政策规划,制定地方标准和技术规范并监督实施;负责协调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和医疗保障,统筹规划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资源配置,指导县(市、区)卫生和计划生育规划的编制和实施。     

    (二)负责制定疾病预防控制规划、免疫规划、严重危害人民健康的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并组织落实,执行国家检疫传染病和监测传染病目录,制定卫生应急和紧急医学救援预案、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和风险评估计划,组织和指导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防控制和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医疗卫生救援,依法汇总上报法定报告传染病疫情信息,及时准确报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信息。

    (三)负责职责范围内的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安全的监督管理,组织开展相关监测、调查、评估和监督,负责传染病防治监督;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工作,负责食品安全标准的宣传贯彻和追踪评价。

    (四)负责组织拟定并实施基层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妇幼卫生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指导基层卫生和计划生育、妇幼卫生服务体系建设,推进基本公共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均等化,完善基层运行新机制和乡村医生管理制度。

    (五)负责制定医疗机构和医疗服务全行业管理办法并监督实施;组织指导实施医疗机枸及其医疗服务、医疗技术、医疗质量、医疗安全以及采供血机构管理的政策,会同有关部门贯彻执行国家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准入、资格标准,组织实施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规则和服务规范,建立医疗服务评价和监督管理体系。

    (六)负责组织推进公立医院改革,建立公益性为导向的绩效考核和评价运行机制,建设和谐医患关系,提出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政策的建议。

    (七)贯彻落实国家药物政策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执行国家药品法典和国家基本药物目录,执行基本药物采购、配送、使用的管理制度。

    (八)贯彻执行国家生育政策,提出发布计划生育安全预警预报信息建议;制定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制度并监督实施;制定优生优育和提高出生人口素质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推动实施计划生育生殖健康促进计划,降低出生缺陷人口数量。

    (九)组织建立计划生育利益导向、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扶助和促进计划生育家庭发展等机制;协调有关部门、群众团体履行计划生育工作相关职责,推动人口和计划生育综合治理工作。

    (十)负责制定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制度并组织落实,推动建立流动人口和计划生育信息共享和公共服务工作机制。

    (十一)组织拟定卫生和计划生育人才发展规划,指导卫生和计划生育人才队伍建设;加强全科医生等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培养,建立完善住院医师、全科医师和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并组织实施。

    (十二)组织实施卫生和计划生育相关科砑项目,组织实施毕业后医学教育和继续医学教育。    

    (十三)指导县(市、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工作,完善综合监督执法体系,规范执法行为,监督检查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的落实,组织查处重大违法行为;负责拟定计划生育目标管理方案,组织计划生育工作考评,监督落实计划生育一票否决制。

    (十四)负责卫生和计划生育宣传、健康教育、健康促进和信息化建设等工作;依法组织实施统计调查,负责人口基础信息库的建设;组织指导国际交流合作与援外工作。

    (十五)组织并实施中医药中长期发展规划和技术标准,加强中医药行业监督管理。

    (十六)负责市级保健对象的医疗保健工作,负责市级部门有关干部医疗管理工作,负责重要会议与重大活动的医疗卫生保障工作。

    (十七)承担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组、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领导组、市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市防治艾滋病工作委员会、市人民政府地方病防治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十八)承担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机构设置情况

    、机构设置情况

    市卫计委下属 21个二级预算单位(含委机关),  编制内实有在职人数2794人,离休33人,退休 251 人。 委机关内设职能科室16个。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预算报表(见附件)

    第三部分2018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18 年度部门预算安排情况及变动情况及原因

      2018 年卫生计生部门支出预算 16696.60万元,同比增加13%。具体如下:

    (一)教育支出预算 102.13 万元;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预算922.15万元;

    (三)医疗卫生支出预算13952.52 万元。

    (四)城乡社区支出788万元

    (五)农林水支出685.16 万元;  

    (六)住房保障支出246.64万元

    支出预算中财政补助资金15908.60万元,同比增加13%。其中:  

    (一)基本支出 8172.48万元,同比增加1.2%。主要原因:人员经费的正常浮动。

     (二)项目支出 8524.12万元,同比增加25%。主要原因:财政增加对公立医院改革的经费投入。

    二、“三公”经费预算增减变化情况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共计111.33万元,比2017年预算减少31.38万元,下降22%。原因是根据政策要求进行下调,以及三公经费实际支出的下降。其中:公务接待费24.12万元,比上年增加0.31万元,原因是2017年有几个新独立的小事业单位未批复三公经费预算,2018年予以批复;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87.21万元,比上年减少31.69万元,原因是车辆的减少。

        三、机关运行经费增减变动情况

    卫生计生部门2018年所属卫计委机关和计划生育协会两家行政参公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预算40.22万元,比2017年预算增加13.89万元,同比增加53%,原因是2018年预算适当提高了公用经费定额标准。

    四、政府采购情况

    2018年卫生计生部门各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77.1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77.10万元。

    五、绩效管理情况

    2018年卫生计生部门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19个。

    六、其他说明

    (一)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

    2018年我部门无政府购买服务。

    (二)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1、车辆情况;卫生计生委所属21个预算单位共有一 般公务及业务用车102

    2、房屋情况;办公用房面积 492826平方米。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  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  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三公”经费:指省直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  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  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  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  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  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  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  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  (含外宾接待)支出。  

    (四)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  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  用经费支出。  


    卫计委2018部门预算公开表.xlsx

    卫计委2018部门预算公开(报财政).z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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