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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临汾市2017年全市和
市本级预算执行情况与2018年全市和
市本级预算草案的报告
——2018年4月1日在临汾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四次会议上
临汾市财政局局长 牛少白
各位代表:
受市人民政府委托,我向大会提出2017年全市和市本级预算执行情况与2018年全市和市本级预算草案的报告,请予审议,并请市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会议的人员提出意见。
一、2017年全市和市本级预算执行情况
2017年,全市上下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山西重要指示精神,在市委的坚强领导和市人大的有效监督下,牢固树立依法理财理念,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以深化财政改革为主线,以加快建立现代财政制度为抓手,优化支出结构,加强绩效管理,厉行勤俭节约,保障改善民生,为推动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全市和市本级预算执行总体平稳,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实现由负转增的良好态势,财政各项工作取得了新成效。
(一)一般公共预算执行情况
1.全市预算执行情况
2017年全市预算经市四届人大二次会议审查批准后,各县(市、区)人民代表大会相继批准了本级预算。2017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为860000万元,与备案预算一致;支出预算由2046774万元变动为3437477万元,变动因素是中央、省转移支付补助增加917302万元,安排上年结转结余资金增加148508万元,债务转贷收入增加107000万元,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增加88548万元,调入资金增加164967万元,补充稳定调节资金减少35622万元。
2017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970948万元,为预算的112.9%,同比增长12.9%。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执行3343427万元,为预算的97.3%,同比增长7.5%,支出进度比2016年加快1.9个百分点。综观全市预算运行情况,主要呈现以下几个特点:
一是财政收入大幅增长,收入质量明显提升。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同比增长12.9%,增收111090万元,扭转了收入过去两年持续下滑的局面。税收收入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比重达到74%,比2016年提高15.6个百分点,收入质量明显提升。二是税收收入贡献突出,非税收入持续缩减。全市税收收入同比增长43%,增收215849万元,拉动财政收入增长25.1个百分点。全市非税收入下降29.3%,减收104759万元,与清费减税政策相呼应。三是县级收入快速增长,减收局面实现逆转。全市县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同比增长12.8%,17个县(市、区)、2个经济开发区中有18个实现增长,负增长的县比2016年减少10个。四是积极财政政策落实到位,重点支出保障有力。全市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和就业、住房保障等民生支出268742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80.4%,同口径增长3.3%,增支85258万元。全市纳入GDP核算的8项服务业支出2304101万元,同比增长5% ,增支110538万元,有效发挥了积极财政政策在稳定经济增长中的重要作用。
2017年全市预算收支执行具体情况如下:
(1)主要收入项目完成情况
全市税收收入完成718102万元,为预算的138.2%,同比增长43%。其中:增值税完成338771万元,为预算的136%,同比增长112.7%;企业所得税完成67730万元,为预算的183.2%,同比增长77.1%;个人所得税完成23787万元,为预算的135.6%,同比增长47.7%;资源税完成91608万元,为预算的169.3%,同比增长131.7%。全市税收收入实现大幅增长。
非税收入完成252846万元,为预算的74.2%,同比下降29.3%。其中:专项收入完成61328万元,为预算的93.3%,同比下降8.8%;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完成54833万元,为预算的102.5%,同比增长13.2%,主要是排污费收入由专项收入调整至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罚没收入完成38974万元,为预算的75.4%,同比下降35.8%;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完成66172万元,为预算的52.4%,同比下降49.4%,主要是两权价款收入较2016年减少较多。
临汾市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情况图
(2)主要支出项目执行情况
教育支出执行517957万元,为预算的98.5%,同比增长0.9%;科学技术支出执行17935万元,为预算的99.1%,同比增长91.5%;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执行49662万元,为预算的97.4%,同比下降38.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执行535239万元,为预算的98.6%,同比增长7.5%;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执行364750万元,为预算的99%,同比增长5.1%;节能环保支出执行157475万元,为预算的82.3%,同比增长15.5%;农林水支出执行498509万元,为预算的97.1%,同比增长18.6%;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94840万元,为预算的96.5%,同比增长36.6%;住房保障支出执行117655万元,为预算的97.1%,同比下降19.6%,主要是棚户区改造、公租房和廉租房建设任务量较2016年下降相应减少支出;城乡社区支出执行213309万元,为预算的97.2%,同比下降20.6%。
其他项目支出情况: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执行299926万元,为预算的99.6%,同比增长20%;公共安全支出执行197510万元,为预算的99.6%,同比增长15.4%;交通运输支出执行101531万元,为预算的94.8%,同比增长9.8%;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61396万元,为预算的99.3%,同比增长22.3%;商业服务业等支出11997万元,为预算的86.2%,同比增长4%;粮油物资储备支出执行6570万元,为预算的99.8%,同比下降28.2%。
临汾市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执行情况图
2.市本级预算执行情况
2017年市本级预算经市四届人大二次会议审查批准。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为203116万元,与备案预算一致;支出预算由264331万元变动为484221万元,主要是中央、省转移支付补助增加48204万元,上年结转结余增加37070万元,债务转贷收入增加46000万元,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增加20641万元,调入资金增加67975万元。
2017年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232606万元,为预算的114.5%,同比增长13.3%;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执行457811万元,为预算的94.5%,支出进度比2016年加快1.4个百分点。
2017年市本级预算收支执行具体情况如下:
(1)主要收入项目完成情况
税收收入完成162765万元,为预算的140.2%,同比增长44%。其中:增值税完成87636万元,为预算的130.9%,同比增长106.2%;企业所得税完成18655万元,为预算的174.1%,同比增长75.3%;个人所得税完成6842万元,为预算的136.2%,同比增长41.7%;资源税完成38594万元,为预算的168.4%,同比增长132.6%。
非税收入完成69841万元,为预算的80.3%,同比下降24.4%。其中:专项收入完成702万元,为预算的12.8%,同比下降91.9%;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完成15455万元,为预算的140.5%,同比增长32.9%;罚没收入完成10832万元,为预算的57%,同比下降41.6%;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完成23020万元,为预算的81.1%,同比下降24.8%。
(2)主要支出项目执行情况
教育支出执行42532万元,为预算的100%,同比下降17.9%(剔除2016年度党纪教育基地建设、新高中二期和第三中学、第一小学基础设施建设等一次性支出,同口径增长6.4%);科学技术支出执行5458万元,为预算的99.1%,同比增长403.5%,主要是2016年包含支持企业加大技术创新一次性投入;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执行12335万元,为预算的100%,同比下降56.3%(剔除2016年度博物馆、图书馆一次性建设支出,同口径增长8.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执行59603万元,为预算的96%,同比增长20.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执行19273万元,为预算的99%,同比下降0.6%;节能环保支出执行17744万元,为预算的51.3%,同比下降56.7%(剔除2016年度汾河景区生态保护建设和城市公交车购置等一次性支出,同口径增长40.9%);农林水支出执行23863万元,为预算的95.6%,同比下降11.3%(剔除2016年度注入扶贫开发有限公司资本金一次性支出,同口径增长50.1%);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6157万元,为预算的100%,同比增长11.4%;住房保障支出执行21443万元,为预算的99.9%,同比增长30.6%;城乡社区支出执行65989万元,为预算的93%,同比下降51.1%。
其他项目支出情况: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执行42502万元,为预算的99.9%,同比增长10.1%;公共安全支出执行42967万元,为预算的100%,同比增长14%;交通运输支出执行12961万元,为预算的99.8%,同比下降49.1%;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26042万元,为预算的99.9%,同比增长296.5%;商业服务业等支出1927万元,为预算的75.6%,同比增长5.5%;粮油物资储备支出执行2034万元,为预算的100%,同比下降58.5%(剔除2016年度市级储备粮油保管轮换费用一次性支出,同口径增长70.9%);债务付息支出执行20625万元,为预算的100%,同比增长168.4%。
3.中央、省对我市、市对县(市、区)转移支付执行情况
2017年,中央、省对我市转移支付2136934万元,同比增长11.7%。其中:一般性转移支付1513071万元,同比增长13.1%;专项转移支付623863万元,同比增长8.4%。
市对县(市、区)转移支付2027422万元,同比增长10.5%。其中:一般性转移支付1384444万元,同比增长11.4%;专项转移支付642978万元,同比增长8.6%。市对县(市、区)一般性转移支付占全部转移支付比重为68.3%。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2017年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完成220803万元,为预算的110.6%,同比下降22%;预算支出执行310987万元,为预算的93.7%,同比下降32.5%。支出项目是: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289万元,为预算的68.8%;城乡社区事务支出268329万元,为预算的97.9%;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事务支出93万元,为预算的67.9%;债务付息支出7475万元,为预算的100%;其他支出31801万元,为预算的70.3%。
市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完成91963万元,为预算的306.5%,同比增长177.8%;预算支出执行120264万元,为预算的92.2%,同比增长192.3%。支出项目是:城乡社区事务支出111740万元,为预算的100%;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事务支出32万元,为预算的100%;债务付息支出1636万元,为预算的100%;其他支出6856万元,为预算的40.3%。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执行情况
2017年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完成42350万元,为预算的352.6%,同比增长910.7%,主要是乡宁县煤炭企业上缴利润增加;预算支出执行2320万元,为预算的100%,同比增长15.8%。
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完成6万元,年底调入一般公共预算。
(四)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2017年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完成1867238万元,为预算的115.4%,同比增长108.5%;预算支出执行1605511万元,为预算的102.6%,同比增长95.5%;收支结余261727万元。收支增幅较大主要是2017年正式启动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改革,2014年10月至2017年12月期间的收支体现在2017年。支出项目分别是: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548533万元,为预算的126.96%,同比增长20.2%;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基金支出643038万元,为预算的86.5%;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50484万元,为预算的104.6%,同比增长5%;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出142810万元,为预算的117.6%,同比增长14.5%;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出182715万元,为预算的96.4%,同比增长13.5%;工伤保险基金支出17317万元,为预算的116.9%,同比增长9.5%;失业保险基金支出13017万元,为预算的141.3%,同比增长15%;生育保险基金支出7597万元,为预算的140.7%,同比增长94.9%。
市本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完成819585万元,为预算的137.6%,同比增长75.5%;预算支出执行716441万元,为预算的148.6%,同比增长62.2%。支出项目分别是: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314766万元,为预算的148.6%,同比增长21.6%;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基金支出38219万元,为预算的41.9%;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出142810万元,为预算的117.6%,同比增长14.5%;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出182715万元,为预算的645.6%,同比增长674.2%;工伤保险基金支出17317万元,为预算的116.1%,同比增长9.5%;失业保险基金支出13017万元,为预算的141.3%,同比增长15%;生育保险基金支出7597万元,为预算的140.7%,同比增长94.9%。
(五)债务情况
2017年省财政厅核定我市新增债务规模217000万元,其中市本级留用126000万元,转贷各县(市、区)91000万元,主要用于基础性、公益性项目建设;省财政厅转贷我市置换债券312371万元,市本级留用15843万元,转贷各县(市、区)296528万元,主要用于置换存量政府债务。这些债券资金对我市应对经济下行压力、加快基础设施和民生项目建设、防范财政金融风险发挥了积极作用。
截至2017年底,全市政府债务余额2377785万元,比省财政厅批准的2017年政府债务限额2501000万元低123215万元;2017年,市本级政府债务余额931721万元,政府债务限额983067万元,债务余额比债务限额低51346万元。全市政府债务率为62.6%,比2016年降低7个百分点,比债务风险警戒线(100%)低37.4%,我市政府债务规模在风险可控范围之内。
(六)落实市四届人大二次会议预算决议情况
认真落实全市四届人大二次会议有关决议,继续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不断深化财税改革,大力支持实体经济发展,努力提高财政收入质量,增强财政支出的规范性和有效性,依法理财、科学理财水平进一步提升。
1.突出主动作为,争取政策资金支持。面对民生支出扩围提标、政府债务压力过大、全市财力紧张的局面,为了既能吃饱饭,又能力所能及干成事,我市积极争取上级政策和资金支持。2017年,全市均衡性转移支付比上年增加12亿元,市本级增加1.3亿元;多次主动与省财政厅沟通协商,全市煤炭资源税基数由原来每年上解3.8亿元调整为享受补助8116万元,增加全市财力4.6亿元,市本级从上解收入6068万元到补助收入3295万元,增加了市本级财力近亿元;争取省财政资金8000万元,用于我市4个扶持村集体经济发展试点县和4个美丽乡村试点县项目建设;抓住开发区改革创新发展的政策机遇,努力保留了临汾、侯马开发区市级分享财政收入,为市级争取财力近8000万元;完成了司法体制改革人员经费测算工作,减少了我市每年上划省财政600万元的基数,极大地缓解了我市财力不足的局面。
2.突出协调配合,狠抓组织收入工作。主要采取三项措施,一是建立“一财两税”信息沟通、数据交流和情况通报协调联动工作机制,及时关注入库动态,分析研判全市经济走势,先期提出应对之策。二是围绕年初财政收入预期目标,逐月下达分县收入目标,把责任压实到县,把任务分解到部门,把板子打到责任人,确保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三是继续实施财政收入长效督导机制,依法加强税收征管,严格落实税收政策,强化收入稽查,确保各项收入应收尽收、足额入库。
3.突出涵养财源,做大做强经济“蛋糕”。认真落实国发42号、晋发49号文件精神,采取积极有效措施,支持实体经济发展,推动经济转型。一是积极拓宽融资渠道。设立了产业引导基金,成立了市产业引导基金管理委员会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放大投资规模,起到“四两拨千斤”的杠杆作用,吸引金融资本和其他社会资本投入我市项目建设。同时,严格执行市人大批准对山西三维实施政府补助事项议案的决议,充分起到了“化解退市风险、促进产业转型、增加地方收入、稳定职工就业”的作用。二是进一步优化发展环境。2017年,市财政投入各类交通建设项目资金7.09亿元,主要用于农村旅游公路建设、“四好农村路”示范县农村公路建设、窄路基路面拓宽改造项目、撤并建制村通硬化路项目等,有力推动我市公路交通事业大发展,改善了企业投资硬件条件。全面落实结构性减税和普遍性降费政策措施,削减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53项。其中,取消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12项,停征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23项,扩大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免征范围18项,为企业减负1.09亿元。市财政设立了2亿元的企业应急周转保障资金,为实体经济提供金融支持。将临汾、侯马两个经济开发区上划市级税收的增量部分全额返还给开发区,统筹用于工业、物流等园区建设,为企业入驻我市提供基础便利条件。三是全力推进PPP项目工作。积极参加山西省首届PPP项目推介会,精心打造PPP项目合作平台。全市录入PPP综合信息平台的项目达66个,投资规模760亿元。其中,财政部审核入库的项目有14个,总投资121亿元;财政厅审核通过的项目有29个,总投资210亿元。大力推进PPP示范项目建设,我市有11个项目被列入示范项目,总投资107亿元,共获得国家级、省级奖励1340万元。其中,我市国家级示范项目尧都区涝洰河生态建设润州园政企合作项目获得奖励600万元;河西污水处理厂项目、龙祠水源净水厂改扩建项目、临汾开发区(洪洞·甘亭)工业园新能源汽车产业园建设工程和洪洞县河西新区主干道道路工程等4个省级示范项目共获得省财政奖励160万元;山西师大临汾学院新校区建设、山西师大整体搬迁、襄汾县国道108过境一级公路改线工程、长临高速古县连接线工程、蒲县昌平东街棚户区改造、汾西中学和汾西大医院PPP项目等6个项目已被列为省级第四批示范项目,并获得省财政奖励580万元。
4.突出过紧日子,集中财力办大事。坚持厉行节约,牢固树立过“紧日子”的思想,降低行政运行成本,集中财力办大事。在压减一般性支出方面,坚持做到“三个只减不增”“三个清理压减”。2017年全市一般性支出39.9亿元,比上年减少1亿元,减幅为2.5%。与此同时,采取“超期收回”的措施盘活存量资金,去年全市共盘活48.4亿元,全部用于政策性扩围提标、民生项目和市委、市政府确定的全局性、战略性目标任务。在全力保障脱贫攻坚方面,2017年采取财政投入扶贫、以工代赈扶贫、老区开发扶贫、资金周转扶贫、金融保险扶贫等方式,全市投入扶贫资金7.29亿元,增支1.66亿元,同比增长29.48%,实现扶贫投入总量和增幅的“双增长”。加大资金统筹整合力度,全市10个贫困县共统筹整合资金21亿元,支出20.28亿元,整合率100%,支付率达97%。充分利用临汾扶贫开发投资有限公司融资平台,我市承接易地扶贫搬迁项目资金12.46亿元,全部投入10个贫困县和1个非贫困县的易地扶贫搬迁项目。在全力保障环境保护方面,认真落实“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工作理念,把环境保护置于优先位置,全力打好蓝天保卫战。大力支持大气污染防治,2017年市财政安排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资金2.64亿元,用于燃煤锅炉清洁能源替代、重污染天气公交免费乘坐专项补贴等。稳步推进节能减排示范项目,2017年市财政安排节能减排综合示范城市中央奖励资金4.04亿元,主要用于产业低碳化典型示范项目、余热余压循环利用和新能源典型示范项目、城市环境整治及企业污染物减排项目等30个项目。大力支持“一城三区”清洁取暖工程,着力构建“市级统筹支持、县级精准发力、政策鼓励支持、社会积极参与、群众主动改造”的工作机制,全力推进清洁取暖PPP项目建设,2017年我市完成投资33亿元,其中“煤改气”19亿元、“煤改电”3.5亿元、城区城中村集中供热改造10.5亿元。在民生保障方面,2017年我市财政安排城乡困难群众生活保障及临时救助补助资金6.13亿元,确保城乡低保对象保障标准每人每月提高30元,城市低保对象保障标准每人每月最高达到500元,农村低保对象保障标准每人每月最高达到295元;安排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补助资金4.4亿元,用于保障全市133.8万城乡居民的基础养老金;安排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补助资金13.13亿元,确保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财政补助提高30元达到每人每年450元;安排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2亿元,确保全市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提高5元达到每人每年50元;安排公立医院改革补助资金7895万元,落实县级公立医院取消药品加成后的财政补偿政策。全市投入教育资金8.85亿元,主要用于学前教育、城乡义务教育、职业教育、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补助和高等职业教育等资助项目。全市安排科技文化资金1.02亿元,支持农村文化建设、旅游发展大会、惠民演出、科技创新发展等。全市安排资金8.14亿元,用于实施采煤沉陷区搬迁安置、矿山地质环境治理项目、矿山生态环境恢复治理试点示范项目和土地复垦。2017年,全市共获得国开、农发两行棚改贷款授信42.86亿元,投放贷款资金8.33亿元,完成投资25亿元,全市棚户区住房改造开工4818套,基本建成2995套。在全力保障“三基建设”方面,全市“三基建设”共投入7.2亿元,主要用于乡镇运转、乡镇干部周转房、村级运转经费补助、乡镇机关食堂补助、农村第一书记经费、农村(社区)“两委”主干报酬等事项。特别是在支持村集体经济发展方面,通过竞争性立项等方式先后确定尧都区、安泽县、永和县、汾西县等八个县为村集体经济发展试点县,共安排省市专项补助资金5200万元。在全力保障市政重点工程建设方面,2017年市财政安排基本建设投资19.38亿元,主要用于城镇污水管网、文化旅游提升工程实施项目、中小微企业发展支出、农村危房改造、市区还迁小区基础设施配套费、新医院建设项目等,稳步推进全市重点工程建设。市本级安排新增债券12.6亿元,主要用于师大搬迁、规划三街、过河热力管网、机场快速路、河西两座桥、市博物馆和图书馆建设、体育街南延、迎春街南延、中大街南段道路工程等20个市级重点项目建设,进一步改善市政设施,提高城市品位,增强临汾城市发展承载能力。
5.突出规范管理,提高资金使用绩效。一是着力推行预算绩效管理。建立完善了财政项目支出绩效运行监控管理、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结果应用、专家劳务报酬付费管理等制度。去年,市级预算单位共自评2016年度项目285个,自评资金额5.7亿元;委托第三方评价机构对市直3个部门、27个项目实施绩效评价,涉及财政资金 12.2亿元,并下发了结果反馈和限期整改通知。二是扩大投资评审范围。2017年在进行工程类项目评审的基础上,将服务类项目和资产出租类项目纳入了预算评审范围,并制定了服务类项目预算评审外聘专家付费管理办法。全年评审项目231个,送审金额24.23亿元,审定金额20.25亿元, 审减金额3.98亿元,审减率16.43%,为国家节约大量财政资金。三是严格规范政府采购。做到“三个坚持”,即坚持先预算后采购、先评审后采购、先公告后采购,2017年执行并得到反馈结果的政府采购事项共358个,预算金额3.93亿元,通过公开招标、竞争性谈判、单一来源、询价,确定的中标价格为3.61亿元,节约金额3200万元,节约率达到8.14%。四是加强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全力规范国有资产出租出借行为,明确提出了“三个一律”政策措施,即凡是国有资产出租出借一律执行审批程序,必须经财政预算评审中心确定租金水平后,再通过政府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行公开招租;收入一律缴入国库,出租、出借收入必须实行即时发生、即时上缴,全部缴入国库,纳入预算管理;违规行为一律严格处理。同时,对全市1509个地方政府性债务投资项目的资产进行了清查统计,资产原值442亿元,净值290亿元,新增和保全了政府资产的完整性。
6.突出财政改革,健全财政运行机制。深入推进预决算公开,市本级全部公开了2016年部门决算、2017年公共财政收支预算和“三公”经费预算情况;启动2018-2020年中期财政规划,试编三年滚动预算;制定了《临汾市财政票据电子化改革实施方案》,进一步推动财政票据电子化;深入开展农村综合改革工作,出台了《临汾市农村综合改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对2016年各县村级公益事业“一事一议”项目进行了验收检查;打破原有分配方式,引入竞争立项机制,确定项目使用资金;建立全市各级各类行政事业单位内控机制,规范内部权力运行,提升单位治理水平。
2017年全市财政各项工作取得的成绩,是市委、市政府科学决策、坚强领导的结果,是市人大和市政协监督指导、关心关爱的结果,是全体人大代表、社会各界和全市人民充分理解、大力支持的结果。
在总结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财政运行中还存在一些矛盾和问题。一是受节能减排、化解产能、减税降费等国家政策影响,经济下行压力依然较大;二是2017年财政收入增长主要因素是传统支柱产业产品价格上涨,2018年煤焦冶电等主导产业产品市场波动因素存在,战略性新兴产业规模偏小,接续财源尚未形成,“一煤独大”特征明显,持续稳定增收面临较大压力,财政总体运行困难;三是预算编制有待进一步细化,支出项目只增不减的固化格局没有根本改变,资金使用碎片化问题仍未完全破解;四是财政资源和市场要素对接不足,“四两拨千斤”的乘数效应发挥不充分;五是一些地方重资金分配,花钱不问效的情况依然存在,加强财政绩效管理十分紧迫,等等。针对这些问题,我们一定高度重视,采取有力措施,切实加以解决。
二、2018年全市和市本级预算草案
2018年是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施“十三五”规划承上启下的关键一年。编制好2018年预算,做好各项财政工作,关系全市改革发展稳定大局,意义十分重要。
(一)2018年预算安排原则
一是收入预算坚持实事求是、积极稳妥,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与宏观财政政策相衔接,充分考虑落实减税降费政策等因素影响,做实打足财政收入;二是支出预算坚持统筹兼顾、突出重点,充分体现“紧日子、保基本、调结构、保战略”的要求,既尽力而为、量力而行安排好各项民生支出不打折,着力解决好各项突出问题,又着力按照国家和省、市确定的重大发展战略和重点领域改革要求,为经济转型提供强有力的财力支撑;三是注重提高财政支出绩效,坚持精打细算、勤俭节约、效益优先,努力盘活存量、用好增量,加强资金统筹,强化项目审核,全面提高财政资源配置效率;四是增强财政可持续性,加强跨年度预算平衡,积极稳妥化解累积的政府债务风险,有效规范政府举债融资,坚决遏制隐性债务增量。
(二)2018年收支预算
1.一般公共预算
2018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039000万元,比2017年完成数增长7%。这是基于与全市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在实事求是、科学分析、通盘考虑的基础上确定的。之所以这样安排,主要考虑了以下几方面影响财政收入增减变化的重要因素,在增收因素方面,一是与财政收入密切相关的经济指标呈现稳步增长态势,特别是今年煤炭产量和价格将在合理基数上趋于稳定,为收入增长奠定了基础;二是2018年环保区域限批解除,企业产能将得到释放;三是深化转型综改试验区建设、开发区改革创新发展、招商引资、大力发展农村集体经济等重大改革举措的政策效应将陆续释放,发展的新动能新增长点将会加速形成,为财政收入好转提供了支撑。在减收因素方面,一是我市税源主要依靠煤焦等主导产业,抵御市场波动能力较弱,煤焦价格一旦下滑,将会导致税收下降;二是国家增值税率并档、加大减税降费力度,对收入造成一定影响;三是去年煤价快速上涨使财政收入大幅增长,抬高了基数,相应影响今年收入增幅;四是新兴产业规模较小,税源不丰、新兴财源增长势微力弱,短期内难以接替传统产业。综合考虑这些因素,财政收入增长7%,是个积极的、稳妥的目标,充分体现了稳中求进的工作总基调。
临汾市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计划情况图
2018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安排2393336万元,比2017年向市人大常委会备案预算同口径增长10.5%(系剔除中央、省专项转移支付提前下达数后的同口径比较,下同)。主要项目安排情况是: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56780万元,同比增长7.9%;公共安全支出130264万元,同比下降13.9%;教育支出485648万元,同比增长9.8%;科学技术支出7022万元,同比增长6%;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39838万元,同比增长19.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40448万元,同比增长9.5%;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96024万元,同比增长9.8%;节能环保支出47048万元,同比增长12.9%;城乡社区支出118600万元,同比增长18.5%;农林水支出209987万元,同比增长17.4%;交通运输支出37926万元,同比增长17.9%;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39118万元,同比增长6.4%;住房保障支出79573万元,同比增长7.8%;预备费26800万元,同比增长10.2%;债务付息支出70080万元,同比增长52.3%;其他支出67312万元,同比增长33.4%。
临汾市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安排情况图
上述全市预算草案为市代编预算,待各县(市、区)人民代表大会批准后,市财政将汇总各级预算,加上上年结转支出,一并报市人大常委会备案。
2018年,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30757万元,与上年持平。其中:税收收入174455万元,同比增长7.2%;非税收入56302万元,同比下降19.4%,主要是受2018年水资源费、排污费实行费改税影响。
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40000万元,同口径(下同)增长21.9%。资金来源为: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30757万元,加上中央省补助和县级上解收入96458万元、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2785万元。
市本级主要支出项目安排情况是: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0825万元,同比增长12.7%;公共安全支出22403万元,同比下降16.7%;教育支出42007万元,同比增长11.5%;科学技术支出2533万元,同比增长65.9%;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8561万元,同比增长33.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9330万元,同比增长1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7664万元,同比增长0.4%;节能环保支出9980万元,同比增长22.7%;农林水支出22598万元,同比增长121.2%;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3697万元,同比增长8.2%;住房保障支出12958万元,同比增长10.8%;预备费3800万元。
2018年市级公共预算安排“三公”经费预算6459万元,较 2017年预算(同口径,下同)减少450万元,同比下降6.51%。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180万元,与上年持平;公务接待费3127万元,减少69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190万元,减少2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963万元,减少379万元。
另外,需要说明的是,今年财政仍将面临收支矛盾的压力和过“紧日子”的困难局面。根据2018年收支计划和现行财政体制测算,今年全市预计收入增加近7亿,而新增支出就高达30多个亿,新增支出因素主要涉及两个方面。一是政策提标刚性支出增加,如机关事业单位人员调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提标、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财政补助提标等;二是重大战略实施保障性支出增加,如扶贫投入总量和增幅“双增长”、支持乡村振兴战略、环境保护、“三基建设”、旅发大会等。为了保障新增支出资金需求,同时做到预算编制平衡,我们坚持刀刃向内,在节支节流上作文章,在绩效管理上下功夫,通过优化财政支出结构、严格控制和压缩一般性支出、积极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加大政府各项资金的统筹整合等措施,全力确保实现保基本、保运转、保民生、保稳定、保战略的基本任务。
2.政府性基金预算
2018年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246900万元,比上年完成数增长11.8%;预算支出安排244340万元,同口径增长27.4%,调入一般公共预算2560万元。
市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30000万元,基金收入项目为: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23000万元,农业土地开发资金收入1000万元,城市基础设配套费收入4400万,污水处理费收入1600万元。按照专款专用的原则,市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安排30000万元。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2018年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25076万元,比上年完成数下降40.8%;预算支出5755万元,同比增长170.6%,调入一般公共预算19321万元。
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76万元,全部调入一般公共预算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
4.社会保险基金预算
2018年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1378401万元,预算支出1213908万元,当年收支结余164493万元。
市本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795014万元,预算支出655849万元,当年收支结余139165万元。
以上预算安排的具体情况详见《2017年全市和市本级预算执行情况及2018年全市和市本级预算(草案)》。
三、完成2018年预算任务的主要工作及措施
2018年财政预算编制和财政工作将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加强党对财政工作的领导,按照中央、省、市关于财政经济工作的总体部署,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人民至上、为民理财,深入实施“345”战略,突出“防风险、严管理、强责任、增效益”工作措施,培植涵养财源,优化支出结构,加强预算管理,充分发挥财政作为国家治理的基础和重要支柱作用,为全市经济社会稳中向好发展提供有力保障。贯彻这一总体思路,我们着力抓好以下重点工作:
(一)围绕战略目标,支持打好“三大攻坚战”
一是全力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严防政府债务风险,重点关注政府隐性债务、社保基金平衡两大风险,加快建立一整套务实管用的防控措施。本着“量力而行”原则,坚持适度举债,严格控制债务规模,确保不发生系统性、区域性风险。重点做好五方面工作:一是摸家底,对本地的债务情况全面进行摸底调研,掌握基本情况,建立债务清单,认真研究相关债务政策,针对具体的情况,逐项、逐事、逐条研究制定措施,并抓好落实。二是设限额,在省下达的政府债务限额内,依据我市确定的重点项目、各县(市、区)建设资金需求、债务风险、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等因素,提出限额分配方案,县级政府举债规模不得突破批准的限额,从总量上控制债务规模。三是防风险,制定出台《关于对债务风险化解的实施方案》《政府性债务风险应急处置预案》,加强对政府性债务风险管理及规模控制,严格限定政府举债程序和资金用途,严格控制新增债务。四是纳预算,将新增债券和置换债券全部纳入预算管理,其中新增债券支出专门编制预算调整方案,明确各项目分配额度,将政府债务关进预算管理的“笼子”,防止债务规模随意扩大化。五是压责任,各县(市、区)对本地债务负责,层层压实责任。坚决制止违法违规融资担保行为,严禁以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政府购买服务等名义变相举债。加大财政约束力度,开展地方债务管理绩效评价,有效抑制不具还款能力的项目建设。加大督查问责力度,完善政绩考核体系,坚决查处各类违法违规融资担保行为,从严整治举债乱象,倒查责任、终身问责。
二是全力支持打好精准脱贫攻坚战。认真落实习总书记视察山西重要讲话精神,加强扶贫财政投入,加大资金整合力度,确保实现扶贫投入总量和增幅的“双增长”。充分发挥集中力量办大事的制度优势,扩大对贫困地区特别是深度贫困地区的转移支付规模,一般债券额度安排适当向深度贫困地区倾斜。通过支持特色产业扶贫、劳务输出扶贫、易地搬迁扶贫、生态保护扶贫、教育扶贫、医疗保险和医疗救助脱贫、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兜底脱贫,集中支持建档立卡贫困户、低保户、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和贫困残疾人家庭等重点对象,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
三是全力支持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坚决按照党的十九大关于“推进绿色发展”的要求,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工作理念,围绕闯出环保“临汾品牌”目标,加快推进“生态立市”步伐。今年重点支持实施水污染治理,保护好临汾的生命之源。积极拓展生态环境治理资金投入渠道,采取PPP等方式,继续推进煤改气、煤改电、清洁能源改造。加大生态系统保护力度,完善天然林保护投入政策,扩大退耕还林还草范围,支持实施湿地生态效益补偿、退耕还湿、沙化土地封禁保护修复,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
(二)围绕转型发展,培植可持续财源
一是着力支持“供改”“综改”。认真落实国发42号、晋发49号和临发35号文件精神,有力推进重点领域改革。积极主动对接政策,在挖掘政策含金量、推动政策落实上下功夫,争取更多的中央、省政策资金支持我市转型发展。创新政府配置资源方式改革,实行全口径国有资产管理。深化国有资产有偿使用制度改革,逐步盘活地上地下国有资产,推动公共资源纳入统一平台交易,提高公共资源配置效率和效益。有力推动国企国资改革,提升国有资本管理能力,着重解决好企业分离办社会、厂办大集体等历史遗留问题,促进企业转型发展。强化国有金融资本管理和金融企业财务管理,加强地方金融类企业监管,支持地方金融企业做大做强。
二是着力推动产业转型升级。在落实好“三去一降一补”重大任务的基础上,着力改造提升煤焦冶电四大传统产业。通过财政精准投入、减少行政性收费等方式,推进企业技术革新,加大科研投入力度,支持煤炭行业减量重组、钢铁行业减量置换升级、焦化化产深加工和新能源发电,延伸产业链条,提高资源利用率。充分利用我市现有基金,调动产业资本,重点发展现代煤化工、现代装备制造、新能源、新材料、新医药、节能环保等六大新兴产业,打造临汾品牌,促进经济转型。
三是着力支持产业园区建设。重点依托“人人创新、全员创客”的“双创”资源集聚区域、创新型企业、高校和科研院所等不同载体,支持开展“双创”活动。支持“五十百千”转型项目工程,加快推进沃特玛新能源汽车核心技术产业园、华翔新兴产业园、西山煤层气开发等产业园区项目建设。加快临汾大数据产业园建设步伐。
四是着力支持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按照市委市政府的部署,统筹资金,积极支持乡村振兴重点工作,推动“三农”发展。着力推进隰县、吉县省级现代农业产业园建设,以农产品加工业和城郊农业、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为重点,促进一二三产业深度融合,重点支持打造“三区两品牌”。即创建山西省优质农产品出口示范区、百里汾河休闲农业全域旅游示范引领区、黄土高原有机旱作农业先行区,着力支持打造“安泽连翘”和“隰县玉露香”两大农产品品牌。加强高标准农田建设。支持农田水利设施建设,发展高效节水灌溉。加快农业信贷担保体系建设,健全农业风险分担机制,设立政府风险补偿基金。深化农村综合改革,加大对农村公共基础设施建设投入力度,继续开展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大力扶持壮大村集体经济发展,加强美丽乡村建设,推动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提档升级。加强农村突出环境问题综合治理,增加农业生态产品和服务供给。
五是着力支持发展全域旅游。支持办好2018年全省旅游发展大会,推动临汾旅游经济发展。加大财政投入,深入实施平阳记忆、印象临汾两大文化工程,打造黄河、根祖、太行三大旅游板块,支持建设完成沿黄旅游公路。打破“门票经济”思维,树立“消费经济”理念,支持打造一批集游、吃、购、住于一体的高质量文化旅游产品和品牌。
六是着力支持实体经济发展。加大资金统筹力度,全力振兴实体经济,推动经济发展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动力变革。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和带动作用,利用我市新设立的产业引导基金,撬动更多民间资本和社会资本投向实体经济。创新财政资金投入方式,实现财政支持产业发展的方式从单一行政分配向市场配置转变,从资金补助向基金运作转变,从无偿补助向有偿投资转变,从直接支持向间接扶持转变,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乘数放大效应。以现有基金为平台,积极与省级相关基金、外部资金双对接,扩大我市基金规模,发展我市资本市场。通过市场化运作基金,逐步与金融资本相融合,大力支持新兴产业,支持优质企业技术研发,增强财政发展后劲,实现财政收入可持续增长。
七是着力推进PPP项目工作。严格按照《财政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操作指南(试行)》的规定操作,简化工作程序,提高工作效率;进一步规范PPP项目,全面核实已入库项目信息,强化绩效考核挂钩机制,严把物有所值评价和财政承受能力论证关,加快项目落地,推动项目开工建设。
(三)围绕改善民生,增强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以人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为导向,积极支持民生事业发展。支持优先发展教育事业。支持实施学前教育奠基、义务教育均衡、普通高中教育提升、职业教育接轨、高等教育园区建设等五大工程;完善生均拨款制度,健全学生资助制度,支持和规范社会力量举办教育。支持发展医疗卫生事业。支持推进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推进医疗资源均衡化发展,城乡医保财政补助标准提高40元,达到每人每年490元,相应提高个人缴费比例;将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财政补助标准再提高5元,达到每人每年55元;足额安排资金确保公立医院取消药品加成补助政策落实到位。支持就业和社会保障建设。统筹安排就业专项资金,做好高校毕业生、农村转移劳动力、城镇失业人员、“4050”人员、退役军人等重点群体的就业;继续提高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标准,将财政负担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由每人每月80元提高到85元;合理增加干部职工收入;继续调整城乡低保标准和优抚补助标准,足额安排困难群众各类救助资金,加强对特困人员、残疾人等群体的兜底保障。助力文化事业发展。支持市图书馆、美术馆、射击飞碟靶场、蒲剧院等项目建设,提升我市文化软实力。支持筑牢安全防线。加大安全生产投入保障力度,支持政法队伍信息化、公安网安平台、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推动“平安临汾”“法治临汾”建设,保证群众在共建共享中有更多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四)围绕预算管理,提升财政理财辅政能力
一是资产管理到位,有效盘活存量资源。牢固树立“国有资产是国家的,其运营产生的收益也是国家的”工作理念,加强资产收益管理。扎实开展资产清查,认真盘点资产实物,逐项核对资产、负债、收支信息,依据资产清查结果,进一步开展资产核实工作,摸清家底及使用状况,为优化资产配置、挖掘存量资产价值、提高资产使用效率提供支撑。规范资产管理行为,推进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相结合,将新增资产配置预算纳入部门预算编制范围;建立完善资产购置制度和内部协调制度,进一步规范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的购置、使用和处置。强化资产收益征管,探索实现资产收益征管与部门预算编制、国库集中支付、政府采购、政府“收支两条线”的有效衔接,逐步将全市各类国有资产收益全部纳入财政预算管理。对行政事业单位出租房屋、租借办公用房统一评估、定价、出租,坚持出租必评审、出租必公开交易,经营收益或出让变现全额上缴财政。
二是精细化管理到位,充分发挥财政政策调控作用。深化部门预算改革,完善基本支出定员定额管理,加大项目支出标准体系建设,建立健全支出标准动态调整机制。坚持推广政府购买服务,建立政府购买服务支出标准核定机制,稳步提高政府购买服务支出占部门预算支出的比重。做实部门预算项目库建设,严格项目立项程序,发挥项目库对预算项目的规范作用,坚决防止将项目库虚化为“项目清单”。合理高效安排资金,定向倒逼部门规范自身工作,最大限度实现城市管理的规范有序。树立干事创业的导向,建立起“多劳质优者多得、少劳质低者少得”的财政补助资金新机制。整合共享资源,将分散在各部门、功能相近的资源统一整合、统一管理、统一使用,实现资源的节约高效使用。
三是预算执行到位,加快资金支出进度。严格贯彻预算法,加强全口径预算管理,实行一个笼子收、一个盘子算、一个池子蓄、一个口子支。硬化预算执行约束,严格执行人大审查批准的预算,从严控制预算调剂事项,严格控制无预算、超预算安排支出,强化预算单位的主体责任,持续提高预算编制科学性和严肃性。加大预算统筹力度,建立跨年度预算平衡机制,编制中期财政规划。加强预算批复下达管理,提高转移支付提前下达比例,促进财政资金及时安排使用并发挥作用。加强预算执行管理,继续落实好财政支出进度考核办法,定期通报支出进度,并报送人大接受监督,不断提高预算执行效率。严格执行国库集中收付、政府采购和公务卡制度,规范财政专户资金管理,严禁违规将财政资金从国库转入财政专户。
四是绩效评价到位,努力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坚持“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的原则,健全以支出结果为导向配置公共资源的绩效管理机制,逐步将绩效管理覆盖四本预算,并深度融入预算编制、执行和监督的全过程。强化预算绩效目标管理,优化绩效目标设置,完善绩效目标随同预算批复下达机制。开展绩效目标执行监控,及时纠正偏差,堵塞管理漏洞。加快建立科学合理的预算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和预算绩效信息化管理体系,积极引入和培育发展第三方绩效评价机构。扩大预算绩效评价范围,实现重大项目绩效评价全覆盖。强化绩效评价结果运用,将评价结果作为政策调整、预算安排和改进管理的重要依据,强化绩效责任硬约束,削减低效无效资金。绩效评价结果报送人大,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建立绩效问责制度,对绩效落实不力,造成重大资金浪费的,进行问责追究。
五是监督管理到位,全力防控财政廉政风险。重点对社会关注度较高的脱贫攻坚、环保工程、民生工程等重点项目资金进行监督检查,加强对基本公共卫生市级配套经费等市级专项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全力提高财政资金分配使用的安全性、规范性和有效性。加大行政事业单位会计人员培训力度,指导国有企业加强会计人员培训。支持人大预算联网监督平台建设,协助人大开展好预算审查监督工作。加快推进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加大内控监督检查力度,全力构建廉政风险防控机制。
各位代表,2018年财政改革发展任务依然繁重。我们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决贯彻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自觉接受市人大、市政协的监督指导,凝心聚力、攻坚克难,努力开创全市财政工作新局面,为建设富裕文明绿色幸福美丽新临汾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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