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05-01
【附件】

  • 第一部分概况

    一、本部门职责

    1、承担规范全市住房保障和城乡建设管理秩序的责任。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住房建设和住房保障、工程建设、城市建设、村镇建设、建筑业、房地产业、市政公用事业、工程勘察设计咨询业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组织实施我市住房和城乡建设事业的发展战略和中长期规划。研究提出全市住房保障和城乡建设重大问题的政策建议,拟定全市住房保障和城乡建设的发展战略、长期规划并监督执行。

    2、承担保障全市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的责任。拟定全市住房保障相关政策并指导实施,拟定全市廉租住房规划及政策,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市有关廉租住房资金安排,编制全市住房保障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

    3、指导和管理全市村镇规划、城市勘察和市政工程测量工作;组织编制和实施全市村镇体系规划;负责大中型和限额以上建设项目的选址。

    4、对全市城市供水、节水、排水、供气、供热、城市道路、污水处理、垃圾处理、园林绿化、市容环卫等公用事业进行管理;负责全市城市建设项目的审查批报工作;负责城市市容环境综合治理和城市监察工作;负责城市建设维护资金的征收、管理和使用。

    5、负责指导全市城镇建设及管理工作。负责全市小城镇和村镇建设试点工作;主管全市小城镇规划、建设、管理工作;指导村镇房屋产权、产籍的管理工作;指导全市村镇基础设施和村容镇貌管理工作。

    6、指导和管理全市建筑活动;统一管理规范建筑市场,管理建筑市场准入清出、建筑施工、建设监理、工程质量和建筑安全生产;拟定全市勘察、设计、施工、建筑装饰装修、建设监理、工程造价、工程咨询、市政行业和相关社会中介组织的管理办法并监督执行;参与全市大中型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等建设前期工作;负责制定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办法并监督实施;参与管理全市重点工程建设,组织全市限额以上工程的竣工验收;负责建设工业产品的市场准入、准用管理工作;负责对工程建设进行执法督查。

    7、贯彻执行招投标的有关法规、政策;负责全市各类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的建造和与其配套的线路、管道、设备的安装项目和市政工程项目的招投标或偶的那个的监督执法;负责全市从事各类工程建设项目的招标代理业务的招标代理机构资格审查报批。

    8、负责全市工程建设标准定额和工程造价管理工作,组织贯彻实施工程建设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全国统一经济定额;组织制定并会同有关部门发布全市工程建设地方标准、经济定额和工程造价管理的规章制度;监督指导各类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的实施。

    9、指导全市住宅建设和城镇住房制度改革工作,组织拟订全市住房制度改革的综合配套政策并监督实施;指导和管理全市城镇住宅产业化工作;负责编制全市住宅建设发展规划和指导计划;指导规范房地产市场;指导和管理全市房地产开发经营活动和房地产市场的监督管理工作;指导全市物业管理工作。

    10、负责监督实施全市各类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和城市市政设施建设工程的抗震技术标准及规定;指导城市地下空间的开发和利用。

    11、负责推进全市建筑节能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定全市建筑节能的政策、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全市重大建筑节能项目。

    12、拟定并组织实施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科技发展规划,负责组织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重大科技项目攻关和科技成果的转化。

    13、拟定全市住房保障和城乡建设行业教育培训规划和计划并组织实施;指导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职工队伍培训和继续教育;指导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劳动工资和社会保险工作。

    14、负责局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的人事、机构编制工作、负责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科技人才队伍建设、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和职业资格的管理;负责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资质审报和管理工作。

    二、机构设置情况

    临汾市住房保障和城乡建设管理局为正处级建制,是市人民政府主管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事业的行政主管部门,主要担负着临汾市区的住房保障、城乡建设和管理重任,兼具对全市19个县(市、区)的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进行业务指导。

    临汾市住房保障和城乡建设管理局领导班子8人,其中, 1名局长,1名调研员,3名副局长,1名纪检组长,1名总工程师,2名副调研员。局机关共有人员53名,其中,干部44名,工勤9名。局机关内设“三室十一科”,即办公室、机关党委办公室、监察室、政策法规科、人事教育科、计划统计科、市容园林管理科、城市建设管理科、村镇建设管理科、建筑业管理科、安全管理科、房产住房管理科、科技节能管理科、工程技术科。

    局属事业单位33个,其中正县级事业单位1个,为市园林事业局;副县级事业单位4个,分别为市市政公用局、市房地产管理局、市建筑勘察设计院、市政府工程事务管理局;科级事业单位23个,分别为环卫局、市容监察支队、拆迁办、质监站、招标办、交易中心、执法大队、定额站、统筹办、散装办、墙改办、材监站、古城公园管理处、市政设施管理处、路灯管理所、广场管理处、绿化一队、绿化二队、城建档案馆、水热气管理办公室、公共租赁住房管理中心、住房保障中心、安监站;编制暂未确定的5个,分别为临汾市建筑施工管理局、临汾市抗震防灾办公室、临汾市人民公园、临汾市苗圃植物园、临汾市节水办。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预算报表

    一、临汾市住房保障和城乡建设管理局部门2018年预算收支总表

    二、临汾市住房保障和城乡建设管理局部门2018年预算收入总表

    三、临汾市住房保障和城乡建设管理局部门2018年预算支出总表

    四、临汾市住房保障和城乡建设管理局部门2018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临汾市住房保障和城乡建设管理局部门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六、临汾市住房保障和城乡建设管理局部门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基本支出分经济科目表

    七、临汾市住房保障和城乡建设管理局部门2018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预算表

    八、临汾市住房保障和城乡建设管理局部门2018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九、临汾市住房保障和城乡建设管理局部门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统计表

    十、临汾市住房保障和城乡建设管理局部门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统计表

    十一、临汾市住房保障和城乡建设管理局部门2018年市级财政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二、2018年预算单位如下:

    1、临汾市住房保障和城乡建设管理局

    1)、山西省临汾市抗震防灾办公室

    2)、临汾市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站

    3)、临汾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

    4)、临汾市工地材料验准入监督站

    5)、临汾市古城公园管理处

    6)、临汾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中心

    7)、临汾市城市供水热气供应保障管理中心

    8)、临汾市建筑施工管理局

    9)、临汾市建筑工程安全监督站

    2、临汾市市容监察支队

    3、临汾市环境卫生管理局

    4、临汾市房屋征收与补偿办公室

    5、临汾市城市建设档案馆

    6、临汾市房地产管理局

    7、临汾市城建执法监察支队

    8、临汾市墙体材料革新与建筑节能推广管理中心

    9、临汾市散装水泥管理办公室

    10、临汾市工程建设招标办公室

    11、临汾市市政公用局

    12、临汾市广场管理处

    13、临汾市路灯管理所

    14、临汾市市政设施管理处

    15、山西省临汾市节约用水办公室

    16、临汾市园林局

    1)、临汾市人民公园

    17、临汾市城市绿化一队

    18、临汾市城市绿化二队

    19、临汾市政府工程建设事务管理局

    20、临汾市建设工程保险与担保管理办公室

    21、临汾市住房保障中心

    22、临汾市工程建设交易中心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18年度部门预算数据变动情况及原因

    2018年度预算收入安排21074.0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15762.98万元,纳入预算管理的政府性基金5311.11万元,比2017年预算收入增加929.54万元,增长4.41%,原因一是因随着城市发展增加了正常的城市维护绿化管养资金;二是减少了退休人员工资。

    二、“三公”经费增减变动原因说明

    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控制额度97.08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43.48万元,公务车辆运行维护费53.6万元,比2017年预算控制额度减少13.33万元,下降13.73%,原因是公务接待、车辆运行经费预算控制数每年减少。

    三、机关运行经费增减变动原因说明

    2018年度部门运行经费预算财政拨款59.69万元,比2017年度增加24.99万元,增长41.87%,原因一是职工福利增加;二是增加了老干部活动经费;三是人员增加。

    四、政府采购情况

    2018年政府采购预算总额885.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297.7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391.45万元、政府采购服务196万元。

    五、绩效管理情况

    2018年部门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24个。

    六、其他说明

    1、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

    2018年政府购买服务预算总额791.9万元,购买服务项目为:物业管理服务【C13】费支出。

    2、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1)车辆情况:部门共有车俩319辆。

    2)房屋情况:2017年底部门房屋建筑物77967.04平米,价值164,497,230.90元。

    3)其他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2016年底我局国有资产总额830,294,994.05元其中:流动资产569,391,661.76元,固定资产260,433,323.29元。

    3、其他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基本支出

    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二、项目支出

        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三公”经费

    指省直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街道(含外宾接待)支出。

    四、机关运行经费

    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临汾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8年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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