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03-09
【附件】

  • 临汾市房屋征收与补偿办公室2017年度部门预算

     

    第一部分 概况

    一、本部门职责

    我单位成立于1993年,2002年撤地设市整体上划,单位在册人员99名,临汾市机构编制委员会临编发【200289号定为全额事业单位,编制人员为20人。2012年根据临汾市机构编制委员会临编办发【201275号文件精神,更名为临汾市房屋征收与补偿办公室,主要职责任务是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包括拟定征收补偿方案,做好房屋征收与补偿的宣传解释工作,与被征收人订立补偿协议,依法建立房屋征收补偿档案等。                   

    二、机构设置情况

    我单位内设办公室,财务室,监察室,人劳科,征补科,法规科,综合科,稽查科和工会。目前,单位实有在册人员96人,其中:在职人员78人,退休人员18人。遗属人员1人。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预算报表

    一、临汾市房屋征收与补偿办公室2017年预算收支总表

    二、临汾市房屋征收与补偿办公室2017年预算收入总表

    三、临汾市房屋征收与补偿办公室2017年预算支出总

    四、临汾市房屋征收与补偿办公室2017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临汾市房屋征收与补偿办公室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六、临汾市房屋征收与补偿办公室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基本支出分经济科目表

    七、临汾市房屋征收与补偿办公室2017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表

    八、临汾市房屋征收与补偿办公室2017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临汾市房屋征收与补偿办公室2017三公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统计表

    十、临汾市房屋征收与补偿办公室2017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统计表

    第三部分 2017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17年部门预算总收入额703.8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补助)收入696.10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70.03万元,原因为:在职人员工资标准增加。纳入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7.73万元。

    二、三公经费预算,公共接待费0.64万元,比上年同期减少0.16万元,原因为:落实政府文件相关要求,严格控制公务接待标准。

    三、机关运行经费未涉及部门财政预算当年拨款。

    四、其他说明

    (一)政府采购情况

    2017年我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31.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工程预算31.5万元

    )绩效管理情况

    2017年临汾市房屋征收与补偿办公室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1个,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31.5万元。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三公经费:指省直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四)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临汾市房屋征收与补偿办公室

    201739


    临汾市房屋征收与补偿办公室2017年度部门预算.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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