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09-19
【附件】
  • 临汾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管理服务中心

    2016年度部门决算

    一、单位概况

    1、临汾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管理服务中心为正科级全额事业单位,编制人数9人,现有正式人员8人,公益性10人。车辆编制1辆,实有1辆。

    2、负责全市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负责全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的研究探索和完善。负责全市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的统筹管理,并对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的使用进行指导和监督。

    机构设置情况:中心现有办公室、业务科基金财务科、信息统计科、稽核科5个科室,共计18人,正式人员8人,公益性10人

        二、情况说明

    2016年度部门决算数据变动情况说明:

    2016年财政补助收入88.25万元,比上年增加了1.1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增减的变动和业务量的变化。

    2016年财政补助支出88.25万元,比上年减少了0.15万元。其中人员经费63.4万元,比上年减少0.65万元,原因为人员工资增减的变动;日常公用经费4.35万元,比上年减少0.5万元,原因为节约日常开支;行政事业类项目20.5万元,比上年增加了0.5万元,原因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业务量的扩大。

    2016年“三公经费”年初预算 5.6 万元,年未支出2.35万元。其中公务用车维护费为2.3万元,比上年减少0.8万元,降低5.68%,主要原因为节约开支;公务招待费0.049万元,比去年减少了为0.359万元,共招待人员12人1次。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辆,为一般公务用车。

    三、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3、“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本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本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临汾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管理服务中心            

    临汾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管理服务中心.xls


  

主办单位:山西省临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版权所有 

承办单位:临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电子政务中心  

建设单位:临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电子政务中心

晋ICP备05003731号  网站标识码:1410000073

联系电话:0357-2091715

涉密文件严禁上网

临汾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提示:使用大于1366*768分辨率/IE10.0或以上浏览器可以获得最佳浏览效果!

晋公网安备 1410000200000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