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09-18
【附件】
  • 临汾市水工程移民工作办公室2016年决算公开.xls

    临汾市水工程移民工作办公室

    2016年度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概况

    一、本单位职责

    宣传国家移民政策,制定全市移民扶持规划,对全市移民进行统一登记管理,对移民扶持工程进行审查上报,做好移民扶持资金的管理使用等工作。

    二、机构设置情况

    2011年8月市编办以临编办发[2011]188号文清理规范为临汾市水工程移民工作办公室,副处级建制,核定副处级领导职数1名,正科级领导职数1名。核定财政拨款事业编制12名,其中管理人员编制2名,专业技术人员编制10名。内设3个科室,均为副科级建制,核定副科级领导职数3名,办公地点设在临汾市水利局,冬季取暖费由供热公司集中供暖。

    第二部分  2016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临汾市水工程移民工作办公室2016年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临汾市水工程移民工作办公室2016年收入决算表

    三、临汾市水工程移民工作办公室2016支出决算表

    四、临汾市水工程移民工作办公室2016年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临汾市水工程移民工作办公室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一)

    六、临汾市水工程移民工作办公室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二)

    七、临汾市水工程移民工作办公室2016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临汾市水工程移民工作办公室2016年部门决算公开相关信息统计表

    九、临汾市水工程移民工作办公室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表

    第三部分  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6年度部门决算数据变动情况及原因

    2016年度收入1205125.42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945125.42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260000元。年末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130000元,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2016年度支出1455125.42元,其中基本支出644125.42元,项目支出811000元。

    对比上年2015年度收入1322284.82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942284.82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380000元。年末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380000元,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2015年度支出1236346.04元,其中:基本支出642284.82元,项目支出594061.22元。

    2016年与2015年相比,基本支出增加1840.6元,均为根据政策文件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障性缴费的调资。项目支出比上年支出增加了246938.78元,增加数为上年结转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2016年预算支出安排90.0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9.91万元,分别为人员56.18万元,日常公用支出3.73万元;项目支出30.10万元,分别为:项目Ⅰ类5.00万元,项目Ⅱ类0万元,项目Ⅲ类25.10万元,项目Ⅳ类0万元。

     2016年部门决算与2016年部门预算变动情况为: 

    1、核定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94.51万元,年初预算为90.01万元,相差4.5万元,增加的是人员工资及五险一金支出。

    2、核定2016年上年结转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38万元,本年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26万元,年末结转结余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13万元。

    二、“三公”经费增减变动原因说明

    2016年我单位“三公”经费预算控制额度共计0.8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0.80万元,公务车辆运行维护费0万元。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费以发生时批复额度为准。

    2016年“三公”经费决算额为0.4198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0.4198万元,公务车辆运行维护费0万元。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2015年“三公”经费决算额为5.189946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0.2052万元,公务车辆运行维护费4.984746万元。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

    2016年“三公”经费支出比2015年减少4.770146万元,变动原因为公务车辆运行维护费额度为0。

    三、机关运行经费增减变动原因说明

    行政参公单位机关有此项指标,我单位为全额事业单位故无相关内容。

    四、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止2016年12月31日我单位实有无编制一般公务用车1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

    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三公”经费:指省直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四)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单位负责人:李美利

    财务负责人:李美利

    填  报  人:冯  璐

    联系电话:2020943

     

     

    2017年9月19日





  

主办单位:山西省临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版权所有 

承办单位:临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电子政务中心  

建设单位:临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电子政务中心

晋ICP备05003731号  网站标识码:1410000073

联系电话:0357-2091715

涉密文件严禁上网

临汾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提示:使用大于1366*768分辨率/IE10.0或以上浏览器可以获得最佳浏览效果!

晋公网安备 1410000200000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