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09-18
【附件】
  • 临汾市水土保持项目管理办公室(2016年决算公开表).XLS

    临汾市水土保持项目管理办公室

    2016年度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概况

    一、单位职责

    负责水土保持项目的立项,组织、协调项目实施过程中的计划、资金、物资管理,及考察、培训和涉外工作;承担项目工程规划、设计的批复,及各种动态报表的分析、评价;对工程项目实行严密的科学监督、检测,保证项目的顺利实施;协同财政完成项目贷款的回收。完成上级项目办及领导组交办的所有工作。

        二、机构设置情况

    临汾市水土保持项目管理办公室,经《关于临汾市水利局所属事业单位清理规范意见的通知》(临编办(2011)188号)明确为市水利局的直属的科级全额事业单位,核定科级领导职数1正。办公地点设在临汾市水利局。

        核定全额事业编制5名,其中管理人员1名,专业技术人员编制3名,工勤人员编制2名。冬季取暖费由供热公司集中供暖。

    第二部分  2016年度部门预算报表

    一、临汾市水土保持项目管理办公室2016年收入支出            决算表

        二、临汾市水土保持项目管理办公室2016年收入决算表

    三、临汾市水土保持项目管理办公室2016年支出决算表

    四、临汾市水土保持项目管理办公室2016年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临汾市水土保持项目管理办公室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一)

    六、临汾市水土保持项目管理办公室2016年一般公共   

             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二)

    七、临汾市水土保持项目管理办公室2016年政府性基

            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表(本单位无此项资金故不填

            写)              

    八、临汾市水土保持项目管理办公室2016年部门决算

            公开相关信息统计表

    九、临汾市水土保持项目管理办公室2016年一般公共

            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6年度部门决算数据变动情况及原因

    2016年收入安排54.58万元,均为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年末结转和结余0元。2016年度支出54.58万元,为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48.76万元,项目支出5.82万元。 

    与2015年决算数相比:

    2015年收入决算5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53万元,收入决算增加1.58万元,增幅2.89%。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增加1.58万元,增幅2.89%,主要变动原因是人员工资调整。

    2015年支出决算5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53万元,支出决算增加1.58万元,增幅2.89%。支出决算增加1.58万元,增长2.89%。其中:基本支出 增长1.76万元,增长3.60%;项目支出减少0.18万元,减少3%,主要变动原因是财政统一减少项目预算

    年末无结转结余。

    与2016年年初预算数相比

        2016年预算支出安排52.58万元。其中:基本支46.76万元,分别为人员44.66万元,日常公用支出2.10万元;项目支出5.82万元,分别为:项目Ⅰ类3万元,项目Ⅱ类0万元,项目Ⅲ类2.82万元,项目Ⅳ类0万元。

    2016年部门决算与2016年部门预算变动情况为:收入数减少2万元,其中:财政拨款增加1.56万元,主要变动原因是增加女工卫生费,人员工资调整。

    支出数增加1.5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增加1.56万元,主要变动原因是增加女工卫生费,人员工资调整。

     

    二、“三公”经费支出说明

        2016年“三公”经费预算控制额度0.50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0.50万元;公务车辆运行维护费0万元。实际支出0万元。与2015年相比较,公务接待费预算额仍是0.50万元,实际支出0万元;公务车辆运行维护费预算额度减少0.78万元,实际支出0万元。变动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要求,厉行节约、减少公务运行费,严格控制“三公”支出。

    三、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我单位为财政拨款事业单位,无该项预算安排。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我单位有一般公务用车一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

        五、其他说明

    (一)政府采购情况

    我单位没有政府采购事项。

    (二) 其他

    我单位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

    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三公”经费:指省直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四)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单位负责人:张荣华

    财务负责人:张荣华

    填  报  人:张金菊

    联系电话:2011464

                                 

                                        2017年9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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