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09-18
【附件】
  • 临汾市农机局.XLS

    临汾市农机局2016年度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概况

    一、本部门职责

    1、负责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省、市有关农业机械化发展的方针、政策;拟定和组织实施全市农业机械化发展的总体规划;对全市农机化工作进行落实与指导;开展对农机系统工作人员的培训教育和农机化宣传工作;按照有关法律法规,承担依法行政、依法管理农机等有关方面的工作。2、负责建立健全农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对农业机械和驾驶操作人员进行安全监督管理,担负农业机械的使用管理、登记上户、核发牌证、农机技术状态检验;负责农机操作人员的技术培训、安全教育;依法处理农机违章作业,参与农机事故调查处理。3、负责指导和组织农机产品的设计、研发、生产、质量监督;负责农机产品的适用性试验评估,会同有关部门进行农机产品的鉴定并发布鉴定结果;配合有关部门查禁农机伪劣产品;负责农机维修网络建设,担负农机维修质量监督;负责农机维修网点的等级评定和农机维修人员的技术等级考核,并发放有关证件;负责协调处理重大农机维修质量引起的纠纷;负责农机职业技能鉴定工作。4、负责新型农机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组织协调、指导农机化服务、生产、经营、管理活动;负责农机化生产作业情况的统计、报告、技术经济分析和信息发布;负责农机新机具、新技术的推广和农机化科普宣传工作。5、负责农机化发展调研工作,对农机化动态及发展进行统计资料的收集、整理和分析,并提供有关信息服务;对农机化重大项目进行可行性论证,并组织实施,同时,组织对农机化重大科研课题进行技术攻关,参与农业机械化课题研究和科研成果的鉴定。6、负责向上级业务主管部门落实农机化项目资金,并组织多渠道引进项目和组织、审查与实施农机化项目建设,并负责抓好农机化项目的试点工作和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指导与监督。7、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它事宜。

    二、机构设置情况

    临汾市农机局是市政府直属的主管全市农机事业发展的正处级事业单位。内设办公室、人事科、计划财务科、农机管理科、监察室等五个科室。下设农机技术推广站、农产品加工机械管理站、农机化生产指导站、农机装备管理站、农机质量监督管理站、农业机械安全监理所、农机科研所七个事业站所。

    第二部分  2016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2016年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2016年收入决算表

    三、2016年支出决算表

    四、2016年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一)

    六、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二)

    七、2016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2016年部门决算公开相关信息统计表

    九、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表

    第三部分  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6年度部门决算数据变动情况说明

    临汾市农机局2016年收入1037.72万元,支出1041.15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1.44万元(其中,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0万元);收入较2015年增加63.49万元,增长6.52%,原因是人员基本工资增长,支出较2015年减少3.56万元,减少0.34%,原因是精减项目支出。

    临汾市农机局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037.72万元,支出1036.28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1.44万元(其中,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0万元);较年初预算增加56.69万元,增长5.78%,增加的原因是人员基本工资增长,

    二、“三公”经费支出说明

    临汾市农机局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三公”经费支出23.35万元,较年初预算减少11.35万元,减少32.7%,较2015年减少6.71万元,减少22.32%;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1.34万元,较年初预算减少8.66万元,较2015年减少7.56万元,原因是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进一步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公务接待费2.01万元,较年初预算减少2.69万元,较2015年增加0.86万元;国内公务接待11批次,72人,较2015年增加3批次,增加9人,原因是业务活动增加。

    三、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临汾市农机局2016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8.75万元,较2015年增加11.56万元,增长42.51%。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6年12月31日,临汾市农机局共有车辆5辆,其中,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5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五、政府采购执行情况:

    我单位2016年无政府采购支出178600元,其中:工程支出178600元。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

    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三公”经费:指省直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四)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附件:

    一、2016年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2016年收入决算表

    三、2016年支出决算表

    四、2016年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一)

    六、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二)

    七、2016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2016年部门决算公开相关信息统计表

    九、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表

     

     

                                                          临汾市农机局

                                           2017年9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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