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09-18
【附件】
  • 第一部分:市教育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基本情况


    一、主要职责

    市教育局是主管全市教育事业的市政府组成部门,主要职责如下:

    1.拟定全市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战略、政策和规划,组织实施教育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起草教育规范性文件并监督实施;组织开展教育行政执法。

    2.负责全市各级各类教育的统筹规划和协调管理,指导各级各类学校的教育教学改革;负责全市教育基本信息的统计、分析和发布。

    3.负责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和促进教育公平;负责义务教育的宏观指导与协调;指导普通高中教育、幼儿教育和特殊教育工作;制定基础教育教学基本要求和教学基本文件,规划全市中小学教材建设,组织编写地方教材,全面实施素质教育。

    4.指导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及人事制度改革工作;监督管理局所属学校和所属事业单位,推荐、考察、考核、任免其主要领导干部;推荐、管理市管高中领导干部。

    5.指导全市教育督导工作,负责组织实施对中等及中等以下教育的督导检查和评估验收工作;指导基础教育发展水平、质量的监测工作。

    6.指导以就业为导向的中等职业教育的改革与发展;负责管理全市中等专业学校;审核中等专业学校的设置、更名、撤销与调整。

    7.负责本部门教育经费的统筹管理;参与拟定教育经费筹措、教育拨款、教育基建投资的政策;负责统计全市教育经费投入情况,监测全市教育经费的筹措和使用情况;负责国内外对我市教育援助和教育贷款的管理。

    8.指导全市各级各类学校的思想政治工作、德育工作、优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工作和国防教育工作;指导所属学校党建工作;指导中小学校外教育工作;负责全市教育系统的安全稳定工作。

    9.主管全市教师工作,组织实施教师资格制度,指导教育系统人才队伍建设。

    10.制定全市各级各类学校招生考试有关政策,指导、管理教育招生工作;负责指导全市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工作。

    11.负责贯彻落实国家语言文字工作方针、政策,组织协调、监督检查汉语言文字的规范化建设,指导推广普通话工作和普通话师资培训工作。

    12.指导全市成人教育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指导职工教育、岗位培训和农民实用技术培训工作。

    13.统筹规划、指导和管理全市高职高专教育和继续教育。

    14.承担民办教育的统筹规划、综合协调和宏观管理的有关工作。

    15.指导教育学会、职教学会、成人教育学会、协会、基金会等教育社团组织工作。

    二、内设机构及所属事业单位

    1.市教育局设8个内设机构和监察室,8个内设机构分别为:办公室、人事科、计划统计科、基础教育科、职业教育科、思想政治教育科、教师工作科(语言文字委员会办公室)、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

    2.市教育局所属事业单位16个:

    市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市教育科学研究所、市电化教育馆、主教学仪器站、市幼儿教育中心、市教育电视台、临汾第一中学校、临汾第三中学校、临汾市第一实验中学、临汾市第一小学、临汾市第二小学、临汾市第三小学、临汾市第五小学、临汾市幼儿园、临汾市第二幼儿园、临汾市特殊教育学校。


           第二部分:关于2016年度决算增减变化的情况说明


    一、基本情况

    2016年度收入26,850,176.8元,支出28,473,369.3元,年末结转和结余1,356,479元(其中,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902,457.8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本年收入25,740,141.3元,本年支出26,826,378.8元,(其中基本支出12,161,907.3元,分别为人员支出11,596,151.3元,日常公用支出565,756元;项目支出16,311,462元),年末结转和结余828,139.8元(其中: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828,139.8元)。

    二、2016年度决算数据相比2015年度决算数据变动的主要原因由:

    1、财政供养人员增加且工资标准提高,用于人员经费的财政拨款增加。

    2、财政拨款用于专项购置及建设的经费较上一年度增加

    2016年度三公经费支出39,260.8元,其中,公车运行维护费37,969.8元(公车3辆),公务接待费1,291元(接待批次4次,接待人次44人)。2015年三公经费支出148,319.66元,其中,公车运行维护费128,400.66元,公务接待费19,919元。2016年比2015年同比减少73%。主要是由于厉行节约的原则,用于车辆支出减少。接待人数减少,接待支出减少。

    3机关运行费

    机关运行经费565756元,较上一年度增加,主要是人员增加,公用经费增加。

    三、固定资产情况

    当年新增固定资产116,465元,均为办公设备的购置。

    四、政府采购情况

    2016年市教育局采购预算为8,616,979.6元,实际采购金额为8277209元。

       五、名词解释

    (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三公”经费:指市直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四)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临汾市教育局  

                                                 2017年9月15日   


    临汾市教育局2016年部门决算.r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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