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09-19
【附件】
  • 临汾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侯马开发区分局2016年度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概  况

    一、本部门职责

    1、负责市场监督管理和行政执法的有关工作,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承担工商行政管理规范性文件的审核、备案和清理工作,组织开展工商行政管理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行政执法检查工作。

    2、负责各类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个人等市场主体的登记注册并监督管理,依法开展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负责的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工作。

    3、承担依法规范和维护各类市场经营秩序的责任,负责监督管理市场交易行为和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的行为。

         4、承担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的监督管理责任,组织开展有关服务领域消费维权工作,按分工查处假冒伪劣等违法行为,负责消费者咨询、申诉、举报受理、处理和网络体系建设等工作,保护经营者、消费者合法权益。

    5、承担查处违法直销和传销案件的责任,依法监督管理直销企业和直销员及其直销活动。

    6、负责垄断协议、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方面的反垄断执法工作(价格垄断行为除外)。依法查处不正当竞争、商业贿赂、走私贩私等经济违法行为。

         7、负责依法监督管理经纪人、经纪机构及经纪活动。

    8、负责企业信用信息归集、整理、发布,信用信息系统平台搭建、日常维护管理、信用信息查询服务,负责征信机构的监督管理。

    9、依法实施合同行政监督管理,负责管理动产抵押物登记,组织监督管理拍卖行为,负责依法查处合同欺诈等违法行为。

    10、牵头培育发展中介服务业,建立诚信守约的行业管理机制,规范中介服务业经营行为。

    11、指导广告业发展,负责广告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

    12、依法保护注册商标专用权和查处商标侵权行为,加强著名商标和驰名商标的推荐和保护工作。

    13、组织指导企业、个体工商户、商品交易市场信用分类管理,研究分析并依法发布市场主体登记注册基础信息、商标注册信息等,为政府决策和社会公众提供信息服务。

    14、承办上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和所在地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情况

    侯马开发区工商分局成立于2002年4月18日。现有公务员14人;工勤人员2人;非占编人员1人,共计17人。班子设局长一名,副局长两名,纪检组长一名,非公工委专职副书记一名,内设四个科室,即办公室、企业监督管理科、市场监督管理科、经检消保科。另外,还担负着中共侯马开发区非公有制经济工作委员会的工作。

    第二部分   2016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临汾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侯马开发区分局2016年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临汾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侯马开发区分局2016年收入决算表;

    三、临汾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侯马开发区分局2016年支出决算表;

    四、临汾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侯马开发区分局2016年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临汾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侯马开发区分局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一);

    六、临汾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侯马开发区分局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二);

    七、临汾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侯马开发区分局2016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一);

    八、临汾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侯马开发区分局2016年部门决算公开相关信息统计表;

    九、临汾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侯马开发区分局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表。

    第三部分  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6年度部门决算数据变动情况及原因

    (一)预算收支总体情况:

    2016年预算收入总计172.0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172.04万元;2016年决算收入总计172.04万元,支出172.04万元; 

       2015年预算收入总计164.6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164.68万元;2015年决算收入总计164.68万元,支出164.68万元;

       2016年决算支出相比2015年度多支出7.36万元;

    (二)变动情况原因:

         人员工资的晋级晋档,工资标准发生变化。

    二、“三公”经费增减变动原因说明

    临汾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侯马开发区分局2016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控制额度共计:10.80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0.8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0.00万元。

    2016年“三公经费”决算额度共计:4.67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0.72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95万元。

    2015年“三公经费”决算额度共计:4.94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0.15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79万元。

    (一)、2016年公务接待费相比2015年度多支出0.57万元;主要原因:

    1、2016年度是商事登记制度改革关键年,省、市工商局到基层调研活动增加,省局到分局调研1次、市局调研2次。

    2、根据工商系统目标责任考核方案的要求,年初与年末,上级部门到分局进行各种考核,相应产生了接待费用。

    3、2016年共接待各类调研、检查6批次,30余人次。

    (二)、2016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相比2015年度少支出 0.84万元;主要原因:

    1、严格执行公务用车管理规定。

    2、鼓励工作人员外地出差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三)机关运行经费增减变动原因

    临汾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侯马开发区分局2016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9.76万元,比2015年预算减少4.42万元,增长22.38%,原因是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控制节约办公用品使用。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止2016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执法车辆1辆、其他用车(公务用车)2辆(其中一辆在车改期间已上交暂未下账)。

    (五)政府采购执行情况

    我单位2016年无政府采购项目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三公”经费:指省直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境)国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境)国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四)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附表:

    一、临汾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侯马开发区分局2016年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临汾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侯马开发区分局2016年收入决算表;

    三、临汾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侯马开发区分局2016年支出决算表;

    四、临汾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侯马开发区分局2016年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临汾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侯马开发区分局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一);

    六、临汾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侯马开发区分局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二);

    七、临汾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侯马开发区分局2016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临汾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侯马开发区分局2016年部门决算公开相关信息统计表;

    九、临汾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侯马开发区分局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表。



                                  2017年9月18日

    137008011侯马开发区工商分局2016年部门决算批复公开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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