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09-19
【附件】

  • 临汾市招商局2016年度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概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临汾市招商局是市政府直属参公事业单位,副处级建制,局长高配为正处级。招商局内设3个职能科室,分别是办公室、项目科、综合科,全额事业编制10人。全局现有干部、公益性岗位共23人,其中:干部10人,公益性岗位13人;车辆编制1辆,实有1辆。

        二、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及省有关对外开放、招商引资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宣传介绍国家、省、市产业政策、投资环境和经济信息,负责招商引资的对外宣传和信息发布工作。

        2、负责组织全市招商引资的调查研究工作,承办或参与编制全市招商引资的发展战略和规划,并组织实施;编制临汾市投资环境报告、投资指南等有关招商引资方面的文件、资料和出版物。

        3、归口管理、组织和承办境内外举办的各类招商引资洽谈会,接待国内外投资客商业务考察活动,组织项目对接、考察、宣传推介等各类投资促进活动。

    4、负责国内区域经济横向联合与协作,做好临汾市参加国内区域合作组织的日常联络;负责与境内外投资促进机构、商会、协会、临汾市政府驻外办事机构等的联系交流和合作;负责组建和管理临汾市驻国内外的各类招商引资服务促进机构。

    5、指导各县(市、区)招商引资工作;编制全市招商引资年度计划,对全市招商引资任务进行分解、督查、统计、考核和通报。

        6、负责招商项目的征集、筛选、整理和发布,建设和管理临汾市招商项目数据库和客商资源库、国内外投资机构资料数据库、招商引资名优特产商品库。

        7、搭建临汾市同境内外投资商、投资机构相互交流合作的平台,为临汾市各类企业与国内外投资商合作投资、洽谈、落地,做好服务促进工作。

        8、负责临汾市招商网站的建设和日常运营管理,组织收集有关招商引资方面的各类信息、资料,组织开展信息发布和网上招商工作。

        9、建立与境内外客商联系的渠道,反映境内外客商的意见和要求;参与协调处理全市外地投资企业所反映的各类问题和投诉,帮助解决在日常经营活动中遇到的各类问题。

        10、为投资商提供环境考察、投资导向、法律法规、市场调研、资信调查和投资促进策划服务等方面的咨询服务。

        11、建立专业的招商队伍,组织开展招商引资业务培训和招商引资研讨会等工作。

    12、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第二部分    2016年度部门决算报表(参见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一)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二)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部门决算公开相关信息统计表

    九、三公经费公开表


        第三部分    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综合收支与上年对比、财政拨款支出与年初预算对比情况

    我单位2016年度收入281.26万元,支出281.26万元。2016年收入比上年减少41.33%,减少原因是2016年只举办北京招商推介会一次项目支出相应减少。因工资结构调整,人员支出也相应增加。

    我单位2016年年初预算238.22万元,本年支出合计281.26万元。支出增加的原因是根据市委、市政府安排,举办帝尧古都文化旅游节招商引资推介活动

    二、“三公”经费预决算情况

    市财政局下达我单位2016三公经费预算控制额共计600000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55万元,公务车辆运行维护费5万元。我局2016三公经费决算支出11.49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支出6.5万元,比上年减少13.45%;减少的原因是:2016年我局本着有利公务、务实节俭、杜绝浪费等原则,公务接待6批次,257人次,比上年减少3批次,因此公务接待支出比上年减少。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4.94万元,比上年减少71%

    机关运行经费执行情况说明

        2016年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2.14万元,比2015年增加7.55万元,增长164.49%。主要原因是:1、本年度增加在职公务员车改补贴7.41万元;2、本年度增加工会经费0.14万元。

        四、2016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执行情况说明

        2016年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2.14万元,比2015年增加7.55万元,增长164.49%。主要原因是:1、本年度增加在职公务员车改补贴7.41万元;2、本年度增加工会经费0.14万元。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

    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

    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三公”经费:指省直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四)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五)其他需要解释的名词。



    2016年部门决算批复公开表样.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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