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09-19
【附件】
  • 临汾市财政局

    2016年部门决算公开情况


    一、临汾市财政局概况

    (一)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财政、税收、宏观经济等各项方针政策,参与拟定全市各项宏观经济政策,拟定和执行全市财政、税收的发展战略、方针政策、中长期规划、改革方案及其他有关政策,提出运用财税政策实施宏观调控和综合平衡社会财力的建议,拟定和执行市对县(市、区)及国家与企业的分配政策。

    2.贯彻执行国家财政、财务、会计管理及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及各项方针政策,拟定全市财政、财务、会计管理及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的规章草案和制度等。

    3.编制市本级年度预决算草案并组织执行。受市人民政府委托,向市人民代表大会报告全市和市级预算及其执行情况,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市本级决算。深化部门预算改革,组织制定经费开支标准、定额,负责审核批复部门(单位)的年度预决算。完善转移支付制度。

    4.负责政府非税收入管理,负责政府性基金管理及预算编制,按规定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财政票据。拟定地方彩票管理制度及发行计划,管理彩票市场,按规定管理彩票资金。负责煤炭可持续发展基金的管理和监督检查。

    5.贯彻执行国库管理制度、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推行市级财政国库集中收付制度并进行监督管理,指导全市推行财政国库集中收付制度工作。负责审核和编制汇总全市财政总决算和部门决算。负责管理市本级财政银行账户和市级预算单位银行账户。制定地方国库现金管理制度,负责组织实施地方国库现金管理工作。负责制定全市政府采购制度并监督管理,编制市级政府采购预算。

    6.提出地方税收立法建议,负责组织起草地方税收法规、规章草案及实施办法和税收政策调整方案。研究提出地方税收政策的调整建议。

    7.拟定并组织实施全市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及其收益管理的规章制度,建立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配置、整合、调剂、共享、共用机制,负责管理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及其收益,审核批复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配置、处置、产权界定等事项。

    8.制定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制度和办法,负责审核和汇总编制国有资本经营预决算草案,收取市级企业国有资本收益,制定并组织实施企业财务制度,管理市属地方金融类企业国有资产,参与拟定企业国有资产管理相关制度,按规定管理资产评估工作。

    9.负责办理和监督市级财政的经济发展支出、市级政府性投资项目的财政拨款,参与拟定全市建设投资的有关政策,拟定基本建设财务制度,负责有关政策性补贴和专项储备资金财政管理工作。负责全市农业综合开发管理工作,指导和推动全市农村综合改革工作。

    10.会同有关部门管理市级财政社会保障和就业及医疗卫生支出,会同有关部门拟定社会保障资金(基金)的财务管理制度,编制市本级社会保障预决算草案。

    11.贯彻执行国家关于国内债务和政府外债管理的各项方针政策、规章制度和管理办法,负责地方政府内债会计核算工作。

    负责管理外国政府贷(赠)款和全市利用国际金融组织贷(赠)款工作,参与相关对外谈判工作。

    12.负责管理全市的会计工作,监督和规范会计行为,拟定全市会计管理工作的规章草案、制度及补充规定,负责全市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管理,指导和监督全市注册会计师、注册资产评估师、会计师事务所和资产评估机构的业务,指导财产评估业务,指导和管理社会审计。

    13.监督检查财税法规、政策的执行情况,反映财政收支管理中的重大问题。

    14.制定全市财政科学研究和财政教育规划,组织全市财政人才培训,负责财政信息和财政宣传工作。

    15.承办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从部门预算构成看,临汾市财政局预算主要包括局机关预算、局属事业单位预算。

    纳入临汾市财政局预算的单位包括:

    临汾市财政局机关

    临汾市财政科研所

    临汾市财政计算信息中心

    临汾市财政局机关后勤服务中心

    临汾市财政投资评审中心

    临汾市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中心

    临汾市财政局行政事业资产管理中心

    山西省会计函授学校临汾分校

    二、临汾市财政局部门决算表(见附件)

    三、临汾市财政局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情况

    临汾市财政局2016年收入3114.88万元,比上年增加519.59万元,增加20.02% 。其中:财政拨款资金收入3114.88万元,占全部收入的100%。

    (二)支出情况

    临汾市财政局2016年支出3205万元,比上年增加422.46万元,增加15.18%;比年初预算增加301.42万元,增加10.38%。                   

    市财政局2016年支出320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370.46 万元,占支出的42.76%;项目支出1834.54 万元,占支出的57.24%。

    1.基本支出1370.46万元。主要是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保缴费、绩效工资、离休费、退休费、生活补助、抚恤金、住房公积金、医疗保险、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取暖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工具运行维护费等。

    2.项目支出1834.54万元。主要用于财政评审业务、预算国库业务管理、财政监督检查、全市财政信息网络建设、全市行政事业性收费票据及罚没票据、会计专业资格考试、采购业务培训及评审、财政干部教育培训等工作。

    (三)“三公”经费情况

    临汾市财政局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为36.8万元,比上年减少29.4万元,减少44.41 %,;比预算减少86.2万元,减少70.08 %。减少的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进一步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全年实际支出比上年有所节约。

    2016年“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2.09万元,全年接待13批,共103人。公务用车运行费34.71万元,全年公务用车购置为0,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6辆,主要用于市内因公出行、到各县市检查等业务所需车辆燃料、维修、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四)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2016年临汾市财政局运行经费支出90.81 万元,主要为保障行政单位、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日常维修(护)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

    (五)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6年12月31日,市财政局共有车辆6辆。本部门无价值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六)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预算绩效情况。根据财政预算管理要求,我局对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中实施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

     、名词解释

    (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

    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

    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三公”经费:指省直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四)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2016年部门决算批复公开市财政局.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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