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09-18
【附件】
  • 临汾市市直机关汽车修理所

    2016年度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概况

    一、本单位职责

    临汾市市直机关汽车修理所主要业务是负责市财政编制内的车辆的维护与维修业务,2010年起暂时停止维修业务。停止后,市政府及市财政局把超编车辆集中放置在汽修所场地内存放,现不时有收缴车辆在此存放,汽修所员工主要业务就是负责管理及维修、维护场所设施设备。

    二、机构设置情况

    临汾市市直机关汽车修理所于19922月份经市委、市政府办公会研究决定,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机构编制管理局审核批准成立的正科级自收自支事业单位,编制10人,其中管理人员编制2名,专业技术人员编制6名,工勤人员编制2名;现有正式职工29人,现正式退休人员6人,还有在职员工23人。

    第二部分 2016年度部门决算报表(附后)

    附表07 :2016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本单位无数据

    附表08 2016年部门决算公开相关信息统计表 

    本单位无数据

    附表09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表

    本单位无数据

    第三部分   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1.  2016年度部门决算数据变动情况说明:2016年度收入决算数是 2138892.75元,2015年度收入决算数是 2073098.15 元,较2015年增加65794.6元,原因是在职人员工资的调标调资。2016年度本年支出决算数是2138919.8元,2015年度支出决算数是2179503.32元,较2015年减少40583.52元,原因是减少了一些环节的业务办公费。2016年财政拨款支出2138892.73元,2016年年初预算数是1980100元,较年初预算增加158792.73元,原因是在职人员进行调标调资。

    2.  2016年度我单位没有“三公”经费的预算,也没有此项支出。

    3.  2016年度没有机关运行经费的预算,也没有此项

    4.  2016年度我单位无政府采购事项。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

    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

    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三公”经费:指省直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四)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五)其他需要解释的名词。





    临汾市市直机关汽车修理所

    2017915

    2016年部门决算批复公开表样 (1).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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