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09-14
【附件】
  • 九三学社临汾市委2016年部门决算公开


    第一部分  概况

    一、本部门职责

    1、负责带领九三学社临汾市各级组织和全体社员自觉接受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推动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健康发展;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的路线、方针、政策;积极完成地方党委和上级党派交给的各项任务。  

    2、负责联系九三学社地方组织和基层组织,围绕党委和政府中心工作开展工作,认真履行参政议政,民主监督职能;积极参加中共临汾市委、市政府召开的协商会,情况通报会,征求意见会,座谈会等会议和活动;搞好调查研究、撰写提案,反映社情民意。

    3、认真执行“长期共存、互相监督、肝胆相照、荣辱与共”的方针。

    4、负责九三学社社员的学习、培训、教育,加强政治思想工作,提高九三学社社员的政治素质和理论、政策水平;搞好思想建设、组织建设、制度建设以及后备干部队伍的培养。

    5、负责组织广大社员开展各种形式的社会服务活动,进一步搞好“九临合作”工作,为临汾经济建设引进资金、技术、人才、项目,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做工作。

    6、负责对九三学社社员进行爱岗敬业、遵纪守法、乐于奉献的职业道德教育。推动两个文明建设的健康发展、为创建和谐社会发挥积极作用。

    二、机构设置情况

    九三学社临汾市委员会于2002年3月24日正式成立。九三学社临汾市委员会属正处级全额行政单位。担负着民主监督、参政议政、政治协商三大职能。九三学社临汾市委机关编制4人,实有人员2人,退休人员1名。九三学社临汾市委下辖8个市直支社和1个区委会,分别为:九三学社临汾市直一支社、市直二支社、市直三支社、市直临纺支社、市直医卫支社、市直市医院支社、市直电力支社、市直临汾学院支社和九三学社尧都区委员会。九三学社临汾市委员会下设科技服务专委会、文化教育专委会、医疗卫生专委会、妇女工作专委会、经济工作委员会五个专门工作委员会。九三学社临汾市委员会有主委1人(梁清燕),副主委5人(邓跃文、赵强、王全武、赵素丽、王启太),委员17人。

    第二部分  2016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2016年收支决算表

    二、2016年收入决算表

    三、2016年支出决算表

    四、2016年财政拨款收支决算表

    五、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一)

    六、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二)

    七、2016年政府性基金决算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2016年部门决算公开相关信息统计表

    九、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表

    第三部分  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6年度部门决算数据变动情况及原因

    我单位2016年一般公共决算40.13万元,比2015年一般公共决算36.84万元,增加3.29万元,增幅8.9%,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增加车补、调资增资和退休人员慰问金;2016年年初一般公共决算40.13万元,比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38.19万元,增加1.94万元,增幅5%,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增加车补、调资增资和退休人员慰问金。

    二、“三公”经费增减变动原因说明

    我单位2016年“三公”经费决算2.35万元,比2016年预算8万元,减少5.65万元,减幅70%。“三公” 经费减少的原因主要是:(1)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2.27万元比2016 年预算5万元减少2.73万元,主要是严格落实机关厉行节约有关规定,严格执行用车标准,严控车辆运行费用。(2)公务接待费0.07万元比 2016 年预算3万元减少2.93万元,主要是规范公务接待活动,严格执行公务接待制度。

    我单位2016年“三公”经费决算2.35万元,比2015年决算2.31万元,增加0.04万元,增幅1%。“三公” 经费增加的原因主要是:(1)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2.27万元比2015 年决算2.14万元增加 0.13万元,主要是公务用车燃修费增加。(2)公务接待费0.07万元比 2015年决算0.2万元减少0.13万元,主要是规范公务接待活动,严格执行公务接待制度。


    三、机关运行经费增减变动原因说明

    我单位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决算4.7万元,与部门决算中行政单位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中公务经费保持一致,比2015年增加1.77万元,增幅60%,原因是增加机关人员车补。

    四、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止2016年12月31日,我单位公务用车编制数为2辆,实有数量为1辆,为一般公务用车,价值为18.9957万元。

        五、政府采购情况

        我单位2016年无政府采购。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

    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

    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三公”经费指省直部门用一般公共决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四)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决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2016年部门决算批复公开表样.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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