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09-18
【附件】


  • 1、机构情况

    市政府机关事务管理局是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正处级全额事业单位,内设正科级科室9个:即办公室、人事科、财务科、监察室、房管科、车管科、通讯科、保卫科、公共机构节能管理办公室;下属正科级事业单位2个:市政府机关卫生所、市政府机关后勤服务中心。

    2、实际在岗正式人员情况

    全局实际全额财政在职人员55人(干部29人、工勤26人),其中局机关39人(干部24人、工勤15人),下属两个事业单位16人(干部5人、工勤11人)。

    在职干部29人中,处级干部6人(正处1人,副处5人),科级干部29人(正科级领导职务11人,副科级领导职务5人,主任科员4人),一般干部4人。

    3、主要职能

    (1)负担市政府本级机关、市政务服务中心后勤服务保障工作。

    (2)担负着市县两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公共机构节能条例》、《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机关事务管理条例》的监督检查指导职能。

    (3)担负着市委、市政府赋予的其它年度重要任务。

    根据预算法和市财政局要求,现对我单位2016年部门决算给予公开。

    二、2016年度预算数据变动情况及原因

    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36290192.8元,支出36288992.8元,年末转结和结余297819.78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较年初决算收入差额为零。
       
    按照收支平衡原则,决算支出安排36288992.8元。其中:基本支出10087883.8元,项目支出26201109元。

    三、“三公”经费增减变动原因

       2016年“三公”经费预算控制额度共计1083280.43元,其中:公务接待费 0元,公务车辆运行维护费1083280.43元。超出本年预算83280.43元,原因是市直单位执法平台用车工作由我单位负责,增加中巴、商务、小轿车等共10辆。单位“三公”经费支出中无出国(境)团组数及人数、无公务用车购置费、无国内公务接待。

    四、政府采购执行情况:支出21358600元,其中:货物249600元,工程10590000元,服务10519000元。

    五、机关运行经费:2016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024850元。


    第六部分  名词解释

    (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

    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

    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三公”经费:指省直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四)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五)其他需要解释的名词。




                                 2017年9月13日


    管理局2016年部门决算批复公开表样.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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