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09-19
【附件】
  •   临汾市第五人民医院2016年度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概况

      一、本部门职责:

      临汾市第五人民医院,是以诊治精神、神经系统疾病为主中西医结合的现代化特色专科医院。服务人口约430万人。医院重视学科建设,注重内涵发展,担负着全市十七个县市(区)及临汾、侯马两个开发区精神疾病的预防与治疗及精神卫生知识的宣传工作,并开展精神病的咨询、科研与教学。

      二、机构设置情况:

      1、临汾市第五人民医院是由政府举办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差额事业单位,系临汾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下属单位。是以治疗、康复为一体的专科医院,1999年从襄汾县赵曲迁址尧庙。2000年撤地改市,更名为临汾市精神病医院。2016年12月30日经市编办主任办公会议研究,同意更名为临汾市第五人民医院,占地40.5亩,总建筑面积为16000平方米,设计床位300张,医院下设办公室(包括人事、计划生育、综合治理等)、医务处、护理部、财务科(包括收费、统计)和后勤服务中心共五个行政后勤科室。设全护病区(一区、二区)、普通病区、门诊、工娱科、外科、内科等临床科室。设功能科(包括心理治疗、心理CT等)、检验科、放射科、工娱科等医技科室。现有职工93人,其中退休21人,正式职工50人,聘用人员43人。2011年市编委核定编制人数100名。高级职称医务人员约占2%,中级职称医务人员约占16%,专业技术人员71人。

      第二部分 2016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2016年度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2016年度决算表

      三、2016年度支出决算表

      四、2016年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一)

      六、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二)

      七、2016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2016年部门决算公开相关信息统计表

      九、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表


      第三部分  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2016年度本院运行经费支出130万元(与部门决算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补助开支保持一致),和2015年相比无增减。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本院共有车辆2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1辆,我院无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三公”经费:

         2016年无政府采购事项,无“三公”经费预算支出。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单位应当按照部门预算管理要求,参照公开模版进行专业名词解释。

    1.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3. “三公”经费:指市直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4. 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5. 其他需要解释的名词。

      

    临汾市第五人民医院.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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