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09-19
【附件】
  • 临汾市委党史研究室2016年度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概况

    一、本部门职责 

    1、负责本市地方党史、革命斗争史的征集、整理、研究和编写等工作。

    2、组织和指导开展党史重要课题和重要人物研究,完成上级党委和党史部门安排的相关任务。

    3、组织筹办由市委举办的有关党史重大事件、重要人物纪念活动。

    4、组织编写中国共产党临汾大事记述、地方组织史、党史正本和《中共临汾年鉴》、《平阳党史》等重要党史书刊。

    5、协助市委有关部门对涉及党史的重要纪念活动、纪念场馆建设,图书、图片、文章、展览和影视作品等进行审核、审查,并提出意见。

    6、开展党史宣传教育活动,运用党史资料、党史刊物、党史网站和编研成果为现实服务。

    7、参与红色旅游的规划,指导党史资源的开发利用和革命遗址的管理保护工作,指导全市党史教育基地建设。

    8、具体处理市委党史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有关事宜,对研究议定的事项进行协调和督促落实。

    9、组织、指导市直有关部门和各县(市、区)以及临汾、侯马经济技术开发区的党史研究工作,做好业务指导、人员培训、督促检查和考核评定等工作,加强与有关部门和方面的沟通和协作,推动党史工作开创新局面。

    二、机构设置情况 

    汾市委党史研究室为正处级建制,属市委主管全市党史工作的职能机构。下设办公室、征编一科、征编二科、宣教科4个科(室)。人员编制14名,实有13人,离退休人员8人。车辆编制1辆,实有1辆。

    第二部分  2016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2016年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2016年收入决算表

    三、2016年支出决算表

    四、2016年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一)

    六、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二)

    七、2016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2016年部门决算公开相关信息统计表

    九、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表

    第三部分  2016 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情况说明

    2016年度部分决算数据变动情况说明。2016年全年收入246.7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46.75万元,基本支出收入173.56万元,项目支出收入73.19万元。2015年全年收入决算数为225.70万,其中:财政拨款225.70万,基本支出收入决算157.2万元,项目支出68.5万元。相较于2015年决算收入增长9.32%,主要原因是新招两名公务员,工资补发;所有人员工资标准调整、津贴提高车补增加。课题项目经费增加4.69万元,增长6.8%,主要原因是因为2016年省里下达新的课题项目

    2016年度部分决算数据变动情况说明。2016年全年收入246.7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46.75万元,基本支出收入173.56万元,项目支出收入73.19万元。2016年预算书为165.21万元决算比预算增加了81.54万元,相较于年初预算增加49.35%,主要原因是课题项目经费增加和工资标准调整、津贴提高、离退休费提高。 

    (二)“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16年,我们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委和市委、政府关于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有关规定,进一步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严把预算、审批等关口,“三公”经费支出较年度有所下降。另外,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大幅减少。临汾市委党史研究室2016年度“三公”经费支出25.80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25.80元,较2015年决算4.70万元减少2.12,主要原因为车辆减少及车辆严格管理,运行次数减少。同2016年预算相比,“三公”经费预算6.8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5万元,公务接待费1.8万元,各项支出均未超预算。

    )机关运行经费 

    2016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5.94万元,比 2015年增加9.55万,增长149%。主要原因是增加人员车补。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本部门有车辆1辆,固定资产总值46.21万元,与截止2015年12月31日固定资产总值70.37万元相比,减少了24.17万元,原因是由于公车改革,减少了一辆公车,固定资产减少24.17万元。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2016年,我单位没有政府型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与支出情况。

    (六)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我单位2016年无政府采购项目。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三公”经费:指直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四)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中共临汾市委党史研究室

    2017年9月18日

    (市委党史研究室)2016年部门决算批复公开.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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