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03-09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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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部分  概况

      一、单位职责

      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等法规,负责全市开发建设项目水土流失的监督监测,水土保持监督执法体系的建设,人为水土流失案件的查处,水土保持治理工程的监督检查,水土保持方案的审批和落实及水土流失防治费的征收和使用。

      二、机构设置情况

      临汾市水土保持监督监测总站,经《关于临汾市水利局所属事业单位清理规范意见的通知》(临编办(2011)188号)明确为科级自收自支事业单位,核定科级领导职数1正1副。办公地点设在临汾市水利局。

      核定自收自支事业编制8名,其中管理人员2名,专业技术人员编制5名,工勤人员编制1名。冬季取暖费由供热公司集中供暖。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预算报表

      一、临汾市水土保持监督监测总站2017年预算收支总表

      二、临汾市水土保持监督监测总站2017年预算收入总表

      三、临汾市水土保持监督监测总站2017年预算支出总表

      四、临汾市水土保持监督监测总站2017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临汾市水土保持监督监测总站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六、临汾市水土保持监督监测总站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基本支出分经济科目表(本单位无此项资金故不填写)

      七、临汾市水土保持监督监测总站2017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预算表

      八、临汾市水土保持监督监测总站2017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本单位无此项资金故不填写)

      九、临汾市水土保持监督监测总站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统计表

      十、临汾市水土保持监督监测总站2017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统计表(本单位无此项资金故不填写)

      第三部分  2017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17年度部门预算数据变动情况及原因

      2017年收入安排165.34万元,其中:财政补助收入0万元,纳入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165.34万元,财政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0万元。

      按照收支平衡原则,2017年支出安排165.3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分别为人员0万元,日常公用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165.34万元,分别为:项目Ⅰ类0万元,项目Ⅱ类0万元,项目Ⅲ类61万元,项目Ⅳ类104.34万元。

      2016年部门预算收入安排147.08万元,其中:财政补助收入0万元,纳入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147.08万元,财政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0万元。

      按照收支平衡原则,2016年支出安排147.0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分别为人员0万元,日常公用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147.08万元,分别为:项目Ⅰ类0万元,项目Ⅱ类0万元,项目Ⅲ类68万元,项目Ⅳ类79.08万元。

       2017年部门预算与2016年部门预算变动情况为,项目Ⅲ类按照财政减少10%的要求,减少了7万元。项目Ⅳ类增加了25.26万元,主要增加的是基本养老保险及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二、“三公”经费增减变动原因说明

      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控制额度为1.1万元,全部为公务接待费。相比2016年减少了一千元。变动原因为厉行节约减少“三公”经费支出。

      三、机关运行经费增减变动原因说明

      行政参公单位机关有此项指标,我单位为自收自支事业单位故无相关内容。

      四、其他说明

      (一)政府采购情况

      我单位没有政府采购事项。

      (二)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1.我单位没有车辆。

      2. 我单位没有房屋,所使用办公室为临汾市水利局所有。

      3.我单位固定资产为143702元,全部为其他通用设备。

      (三)绩效管理情况

      2017年临汾市水土保持监督监测总站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水土流失监测及水保方案审批一个,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20万元。

    五、名词解释:

    (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三公”经费:指市直单位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四)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单位负责人:尹惠敏

      财务负责人:尹惠敏

      填  报  人:陈海滨

      联系电话:2026495

       

       

       

       

       

       

      2017年3月9日

      

    临汾市水土保持监督监测总站2017年部门预算公开报表(以此为准).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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