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03-30
【附件】
  • 临汾市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
    2019年度部门预算

    第一部分  概况

    一、本部门职责

    1.负责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农业综合开发的方针、政策、法规,向农民群众和社会宣传农业综合开发的方针、政策;组织、指导、协调和会同有关部门拟定全市农业综合开发的总体方案,体现政府行为,实施宏观调控,编制近中远期发展规划,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

    2.负责立项前的调查准备、建立项目库、确定推荐项目和组织评估论证等;负责对各县(市、区)和有关部门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实施计划的审查、指导,编制年度项目实施计划、组织项目的申报、实施和检查验收、落实工程管护主体等。

    3.负责全市农业综合开发主导产业的发展,农业产业结构的调整;负责支持、扶持农民专业合作组织;负责农业综合开发高新技术引进、农业适用技术的推广应用,对外经济合作和技术交流。

    4.负责并会同有关部门办理全市农业综合开发资金的预决算和借贷手续,督促各项资金的到位,监督检查资金使用和管理,督促到期有偿资金回收工作;负责组织引进国外、市外和社会资金投入农业综合开发;制定全市资金使用和管理方案。

    5.负责农业综合开发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协调建立系统物资供应、技术咨询、实体建设、大型工程施工等体系建设。

    6.负责和指导各县(市、区)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人员培训、统计、文档及信息管理等工作。

    7.完成上级及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它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临汾市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是市政府主管全市农业综合开发工作的正处级全额事业单位(参照公务员管理),内设四个科室:综合科,计财科,土地科,产业化科,编制16人,实有在职人员14人;车辆编制4辆,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预算报表

    一、临汾市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2019年预算收支总表

    二、临汾市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2019年预算收入总表

    三、临汾市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2019年预算支出总表

    四、临汾市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2019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临汾市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六、临汾市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基本支出分经济科目表

    七、临汾市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2019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预算表

    八、临汾市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2019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九、临汾市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2019“三公”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统计表

    十、临汾市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统计表

    十一、临汾市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2019市级财政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19年度部门预算数据变动情况及原因

    2019年度预算总额为701.0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48.98万元,较上年减少71.79万元,主要因2018年在职人员离退休3人;项目支出 552.10万元,主要是厉行节约,据项目实际需要较上年减少21.9万元。

    二、“三公”经费增减变动原因说明

        2018年度“三公”经费预算8万元,较上年减少0.6万元,下降6.97%,原因是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减少。

    三、机关运行经费增减变动原因说明

    临汾市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17.54万元,比2018年预算增加6.81万元,增长36.46%,主要原因是其他交通费用增加。

        四、政府采购情况

    2019年临汾市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政府采购预算总额3万元,其中:政府购买服务3万元。

    五、绩效管理情况

    2019年临汾市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3个,其中:项目监督检查管理经费9.6万元,农业综合开发市级配套510万元,406E政府履职所需辅助性事项(劳务派遣)3万元

    六、其他说明

    (一)、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

    2019年购买基本公共服务,胜任机关日常性辅助工作人员一名。

    (二)、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1.车辆情况:车辆编制4辆,实有车辆0辆。

    2.房屋情况:单位办公用房为临汾市机关事务管理局统一分配管理,无自有房屋及出租情况。

    3.其他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固定资产合计56.04万元,其中通用设备40.22万元、家具用具15.45万元、图书等0.37万元。较上年减少17.06万元,主要是报废车辆一台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

    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

    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三公”经费:指省直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四)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2019年部门预算公开 临汾市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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