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03-09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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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临汾市汾河文化生态景区管理处

      2017年度部门预算

       

      第一部分  概况

       

      一、本部门职责

       临汾市汾河文化生态景区管理处依据临编发【2015】54号文件于2015年12月成立,为全额事业单位,编制30人,在编人员4人。管理处的主要职责为:

          (一)负责景区绿化管养,管养总面积为208公顷(不含上下游等未移交面积),主要包括绿地植物浇水、修剪、卫生、打药等专类园的重点养护工作,植物的种植、动植物的保护,各类工作的档案整理与工作记录表,绿地养护的实施、发包、考核工作等。

      (二)负责景区环卫保洁,保洁总面积为39.6公顷(不含上下游等未移交面积)包括:日常、公厕、公共物品的保洁,园路洒水,垃圾清运,经营场所的环境卫生监管工作等。

      (三)负责景区设施维护包括工程、机械、水电亮化、音响控制、车船等维修工作,水电费的收缴,工程档案管理等;

      (四)负责景区水务工作共管理1.8平方公里水域,主要包括:河道船务运营维修保养及经营、船员培训、河道救生、河面打捞、水面巡逻管理等。

      (五)负责景区安全工作包括:防汛、防火、用电等重大安全管理工作,安全应急预案的实施及安全培训,管理泵房与闸房,河道清淤,东西排污管道及龙祠饮水管理畅通等。

      (六)负责景区巡逻安防包括:治安保卫巡防,24小时防盗、防汛、防火等抢险救援工作,公共设施维护等。

      (七)负责景区游客接待包括:公务及游客接待,规范讲解导游工作,萱楼、画舫及游客窗口的问询等。

      (八)负责管理处办公后勤包括:文秘和印章管理、宣传和党务、财务与后勤、人事与档案管理等。

          二、机构设置情况

          管理处设置8个内设机构分别为:办公室、人事宣教科、计划财务科、设施维护科、安保质检科、环卫绿化科、经营管理科、后勤服务中心。

       

      第二部分  2017年部门预算报表(参见附表)

       

    1. 临汾市汾河文化生态景区管理处2017年预算收支总表

    2. 临汾市汾河文化生态景区管理处2017年预算收入总表

    3. 临汾市汾河文化生态景区管理处2017年预算支出总表

    4. 临汾市汾河文化生态景区管理处2017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5. 临汾市汾河文化生态景区管理处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6. 临汾市汾河文化生态景区管理处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基本支出分经济科目表

    7. 临汾市汾河文化生态景区管理处2017年政府性基本预算收入预算表(空表)

    8. 临汾市汾河文化生态景区管理处2017年政府性基本预算支出预算表(空表)

    9. 临汾市汾河文化生态景区管理处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统计表

    10. 临汾市汾河文化生态景区管理处2017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统计表(空表)

       

      第三部分  2017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17年度部门预算数据变动情况及原因

      临汾市汾河文化生态景区管理处2017年度部门预算5080.57万元,相比2016年增加563.43万元。增加原因为:管理处在职人员工资列入本年度预算,2016年度人员经费未列入预算,2017年度人员经费预算37.16万元,同比上年增加37.16万元;因2016年度景区维修预算未形成有效数据测算,根据试运行一年情况,2017年度景区小修小补及维护900万元,同比上年增加550万元;低值易耗品150万元,与上年预算持平;景区运营管理20万元,同比上年增加20万元。物业管理服务[C13]费支出(环卫保洁、巡逻安保、后勤保障、机动应急)1340.44万元,同比上年减少76.81万元;物业管理服务[C13]费支出(绿化养护服务)1399万元,同比上年减少9.54万元;其他政府委托的社会组织管理服务[B0205]费支出603.97万元,同比上年减少72.62万元;水费60万元,与上年预算持平;电费500万元,与上年预算持平;业务接待费20万元,同比上年减少30万元;效能建设支出50万元,与上年预算持平。

          二、“三公”经费增减变动原因情况说明

      临汾市汾河文化生态景区管理处2017年“三公”预算39.2万元,相比2016年减少0.8万元,减少原因为:本着厉行节约的原则,压缩“三公”经费,较上年度减少2%。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和上年预算持平;公务接待费34.3万元,同比上年减少5.7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和上年相同;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9万元,同比上年增加4.9万元。

      三、机关运行经费增减变动原因说明

      我单位为全额事业单位,不涉及机关运行经费。

          四、其他说明

          (一)政府采购情况

          2017年临汾市汾河文化生态景区管理处政府采购预算总额3493.4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5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3343.41万元。

          (二)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

      物业管理服务(代码:C13)(绿化养护服务)(环卫保洁、巡逻安保、后勤保障、机动应急)、其他政府委托的社会组织管理服务(代码:B0205)。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1.车辆情况

          根据临财资[2016]35号和临财资[2016]36号文件,财政调拨公务车一辆。

          2.房屋情况

      我管理处的办公用房为彩钢简易房,用于出租房屋分别为:体育广场东北角、体育广场东、体育广场东南角。

          (四)绩效管理情况

      2017年临汾市汾河文化生态景区管理处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8个,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5003.41万元。

          (五)其他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三公”经费:指省直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四)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临汾市汾河文化生态景区管理处

                              2017年3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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