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03-09
【附件】
  • 第一部分  概况

    一、本部门职责

    1负责核与辐射环境质量监测(辐射环境自动监测站监测)、污染源监督监测、验收监测、事故应急监测及群众投诉举报监测等;

    2、负责对全市放射性同位素、射线装置及电磁辐射设备的执法检查工作,保障辐射环境安全;

    3、参与辐射事故应急救援和辐射污染纠纷的调查处理等工作;

    4负责对全市废旧射线装置射线管的收集和管理工作;

    5负责开展辐射环境领域的科研及辐射环境保护的宣传与教育工作;

    6负责自动站监测报告、常规监测报告年度辐射环境质量报告报告书的编写;      

    7、负责指导县级环保系统开展辐射环境监督管理工作;

    8、负责承办县级环保系统及核技术使用单位辐射工作岗位人员的业务培训;

    9负责全市辐射环境监管信息的收集、整理和汇总,加强对放射性与电磁辐射数据库的动态管理。

        二、机构设置情况

    一、单位概况

    临汾市辐射环境监督管理站始建于2009年,隶属于临汾市环境保护局,为全民所有制社会公益性全额事业单位。事业编制4人,现有在职职工6人,正式人员4人、借调1人、合同制聘用人员1名。正式人员中具有大学本科学历的4人,专科学历1人。现有执法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预算报表

    第三部分  2017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17年度部门预算数据变动情况及原因

    我单位2016年预算共列入预算77.52万元,本年度为72.22万元,同上年度相比减少5.3万元,减少原因为市财政每年递减单位预算经费所致。

    二、“三公”经费增减变动原因说明

    “三公”经费本年度共列0.88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0.88万元,公务车辆运行维护0万元。2016年度公务接待费预算0.9万元,2017年度该项经费降为0.88万元,减少0.02万元。下降原因为市财政每年递减单位预算经费所致。

    三、机关运行经费增减变动原因说明

    我单位系全额事业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三公”经费:指市直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四)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五、其他说明

    (一)政府采购情况

    2017年我站政府采购预算总额29.0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29.00万元。

    (二)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我站现有汽车一辆;无房屋所属产权;无其他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三)绩效管理情况

    2017年我站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1个,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29.00万元。

    2017年临汾市辐射环境监督管理站预算公开报表.xls

     

     

                                       临汾市辐射环境监督管理站

                                                                                                             2017年3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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