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03-09
【附件】
  • 第一部分  概况

    一、本部门职责

    我支队承担的主要职责为:承担全市环境保护(除核与辐射外)执法具体工作;承担规定范围内排污申报和排污费核定征收工作,参与全市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生态破坏案件的应急处置;参与环境信访案件的调查处理;对全市各市区县环境执法机构进行稽查和业务指导。

    二、机构设置情况

    我单位正式更名临汾市环境监察支队于2008年,隶属于临汾市环境保护局,为正科级建制全额财政拨款事业单位。事业编制75人,现有正式在职人员72人,退休人员6人。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预算报表

    第三部分  2017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17年度部门预算数据变动情况及原因

    我单位2016年预算共列入预算650.92万元,本年度为695.34万元,同上年度相比增加约7%,增加原因为2017年度人员工资标准调整及相应的医疗、住房公积金、失业保险、生育保险增加所致。

    二、“三公”经费增减变动原因说明

    “三公”经费本年度共列2.35万元,均为公务接待费。2016年度该项费用列入预算2.4万元,2017年度该项经费降为0.05万元,降幅约2%。下降原因为市财政每年递减单位预算经费所致。

    三、机关运行经费增减变动原因说明

    我单位系全额事业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三公”经费:指市直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四)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五、其他说明

    (一)政府采购情况

    2017年我支队采购预算总额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其他家具用具5万元,用于安装支队所占办公楼两层办公室添置窗帘,共计315米窗帘布、辅料及轨道等。

    (二)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我支队现有执法车辆15辆,因为当时属于监察系统用于能力建设统一购置,加上原来支队的财务不独立核算,以前的包括车辆在内的固定资产建账都在局机关,无其他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三)绩效管理情况

    2017年支队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1个,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3.5万元,用于政府设立的行业投诉举报热线、网站平台的维护和申诉受理服务。

    六、名词解释

    单位应当按照部门预算管理要求,参照公开模板进行专业名词解释。

    (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三公”经费:指市直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四)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五)其他需要解释的名词。 



    临汾市环境监察支队2017年度部门预算.xls

    临汾市环境监察支队

    2017年3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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