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03-09
【附件】
  • 临汾市国有资产管理中心

    2017年度部门预算

     

    第一部分  概况

    一、本部门职责

        1、负责除国资委直接监管以外的原重工、化工、轻纺、经协、物资所属国有企业的改制重组、国资监管、安全生产、信访稳定、党组织建设、离退休人员管理。

    2、负责7户破产企业非破产资产及离退休人员、“4050”人员的管理工作。

    二、机构设置情况

    临汾市国有资产管理中心(临汾市破产企业托管中心),是经市编委批准成立的正处级全额事业单位。党政班子现有4人,其中党委书记、主任1人,副主任3人。下设 12个科室,编制10人,现有人员100名,其中在职人员29名,离退休人员71名(离休7名);另有未列入财政人员6人(历史遗留问题人员),遗属9人。

    市国有资产管理中心下属企业共30户,职工总数2556人(含军转干部74人,原8023部队人员12人)。

    市破产企业托管中心与市国有资产管理中心为两块牌子,一套人马,主要职责是受市政府委托管理7户市直破产企业,需托管的人员共计6108人,其中退休人员4881人、退养人员13人、抚恤人员362人、工伤工残人员43人、军转干部94人、职业病人员3人、“4050”协议退休人员494人、五七家属工147人、离退休人员71人。需管理的企业职工生活区面积628000m²,住户5000余户,居住人口约2.4万人。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预算报表

    一、临汾市国有资产管理中心2017年预算收支总表

    二、临汾市国有资产管理中心2017年预算收入总表

    三、临汾市国有资产管理中心2017年预算支出总表

    四、临汾市国有资产管理中心2017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临汾市国有资产管理中心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六、临汾市国有资产管理中心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基本支出分经济科目表

    七、临汾市国有资产管理中心2017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预算表

    八、临汾市国有资产管理中心2017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九、临汾市国有资产管理中心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统计表

    十、临汾市国有资产管理中心2017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统计表

    第三部分  2017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17年度部门预算数据变动情况及原因

    我单位2017年收入安排709.53万元,其中:财政补助收入 662.11万元,纳入预算管理的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47.42万元。按照收支平衡原则,支出安排709.53万元。基本支出676.32万元,其中:用于工资福利支出232.81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427.30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6.21万元。项目支出33.21万元,均为商品服务支出。

    2016年预算增加61.96万元,属于行政事业单位人员增资部分。

    二、“三公”经费增减变动原因说明

        我单位2017“三公”经费预算27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预算0万元,与2016年一致

    2、务接待费预算2.5万元,2016年下降0.35万元。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24.50万元,比2016年下降0.50万元。

    三公”经费预算比2016年减少0.85,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厉行节约,保证三公经费较上年只减不增

    三、机关运行经费增减变动原因说明

    我单位正处级全额事业单位,不涉及机关运行经费。

    四、其他说明

    (一)政府采购情况

    2017年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1.车辆情况

    2017年,我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5辆。

    2.房屋情况:

        我单位房屋面积共计10109.10平方米,价值共计158.93万元。

    3.其他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2017年初我单位资产总额为695.34万元,其中货币资金23.10万元,其他应收款234.07万元,长期投资15万元,固定资产423.17万元(通用设备179.32万元,图书、档案0.15万元,家具、用具、装具及动植物12.03万元,土地、房屋及构筑物231.67万元)。

    )绩效管理情况

    2017年我单位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1个,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33.21万元。我单位2017年项目支出按规定设置支出绩效目标,实行部门自评。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

    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

    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三公”经费:指省直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四)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临汾市国有资产管理中心

                                                                2017年3月9日

    市国资中心2017年部门预算公开报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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