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05-09
【附件】
  •                         临汾市旅游发展委员会2018年度部门预算

      第一部分  概况

      一、本部门职责

      根据临政办发【2017】25号文件精神,市文物旅游局(市外侨办)更名为市旅发委,同时挂市文物局和市人民政府外事侨务办公室牌子,为市政府工作部门,正处级建制。兼有旅游、文物、外事侨务职责。

      (一)旅游方面

      1.贯彻实施旅游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负责起草有关地方性旅游法规、规范性文件草案。

      2.负责全市旅游业发展的综合协调,统筹推进旅游综合改革;建立假日旅游协调机制并进行指导协调。

      3.负责拟定全市旅游产业发展战略、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编制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规划;指导培育旅游新产品、新业态,组织构建旅游产业体系。

      4.推进文化、交通、农业、水利、住建、林业等部门合作,组织协调旅游公共服务体系、旅游基础设施的建设和管理,指导建立健全全市智慧旅游、旅游集散、公共信息和咨询服务平台体系,推动旅游服务便利化。

      5.组织全市旅游资源的普查,统筹协调其开发、利用与保护,发展全域旅游推进城镇化和新农村建设,带动就业和扶贫;指导重点旅游区域、目的地和线路的规划开发,监测全市旅游经济运行,负责旅游统计与行业信息发布。

      6.组织或参与全市重大旅游项目的论证、评审、建设;参与涉旅项目前置审批;负责旅游专项资金的管理和分配意见的提出。

      7.负责综合监管全市旅游市场秩序和服务质量,引导全社会文明旅游;指导行业文明创建和诚信体系建设;指导旅游行业组织的业务工作;负责旅游安全的综合协调和监督管理,指导旅游突发事件应急救援工作。

      8.制定旅游市场开发战略并组织实施,组织整体对外宣传和促销活动,推动区域间交流与合作,指导协调全市旅游节事活动。

      9.组织实施旅游景区(点)、旅游设施、旅游服务、旅游产品等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负责旅游景区(点)质量等级评定工作;负责对旅游饭店的星级评定工作;负责全市旅行社设立的审批工作;负责导游证、临时导游证的核准和导游人员的日常管理;管理公民出境旅游、边境旅游。

      10.负责制定全市旅游人才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旅游教育培训工作。

      (二)、文物方面

      1.贯彻实施文物保护法律、法规及政策;起草有关文物保护的规范性文件并监督实施。

      2.组织制定全市文物和博物馆(以下简称文博)事业发展规划并指导实施。

      3.履行文物行政执法督察职责,依法组织查处文物违法案件,;督促检查、指导协调全市文物安全工作。

      4.负责世界文化遗产的推荐申报、保护和管理的监督工作;协同有关部门承担世界文化与自然双重遗产和国家及省历史文化名城(镇、村)的推荐申报和相关保护管理的监督工作;推荐、申报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省级文物保护单位;承担市级文物保护单位的审核认定工作。

      5.管理指导全市文物保护和考古工作;负责全市文保和考古有关项目的审核、申报、审批和相关资质、资格的审核、申报工作。

      6.指导全市博物馆业务工作;协调博物馆间的交流与协作。

      7.管理指导全市文博外事工作,依法管理文物流通、进出境有关许可工作。

      8.组织全市文保宣传工作,指导协调文博科技保护和信息化工作。

      9.编制全市文博事业经费预算和决算,监督管理文物保护事业专项补助经费。

      10.负责全市文博专业人员、管理人员的培训;组织全市文博系统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的评审及申报工作。

      11.指导文博社团工作。

      (三)、外事侨务方面

      1组织实施并督促检查有关外事侨务和港澳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的贯彻落实;拟定全市外事工作规划;协调全市重大外事工作和涉外活动。

      2归口管理全市因公出国(境)工作和对外邀请工作;负责管理全市外事接待、礼宾工作;承担对外友好城市有关工作。

      3.负责外国新闻媒体和新闻从业人员来临采访的协调联络;会同有关部门管理在我市境内的外籍人员。

      4负责全市侨务工作,开展对海外侨胞及社团的宣传联络和团结友好工作。

      5负责对全市从事外事工作和涉外人员进行对外政策、外事纪律的培训教育工作。

      四、承办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机构设置情况

      市旅发委行政编制34名,其中:主任1名(正处),副主任4名(副处),总工程师1名(副处),纪检1名(副处)。定工勤人员编制3名。内设办公室(编制4名)、综合协调科(3名)、产业发展科(4名)、统计财务科(2名)、旅游促进科(3名)、行业管理科(行政审批科)(3名)、文物管理科(2名)、外事侨务科(2名)、安全执法督察科(2名)9个科室和监察室(1名),均为正科级建制,科级领导职数10正2副(含监察室主任1名)。事业编制106名,下属事业单位有临汾市考古工作站、临汾市国际交流中心、临汾市旅游质量监督所、临汾市文物执法队、临汾市丁村民俗博物馆、临汾市博物馆、临汾市文物管理所,其中临汾市丁村民俗博物馆、临汾市博物馆、临汾市文物管理所为财务独立核算的二级单位。现我委共有行政在职29人,退休21人;事业在职80人,退休26人。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预算报表

      一、临汾市旅游发展委员会2018年预算收支总表

      二、临汾市旅游发展委员会2018年预算收入总表

      三、临汾市旅游发展委员会2018年预算支出总表

      四、临汾市旅游发展委员会2018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临汾市旅游发展委员会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六、临汾市旅游发展委员会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基本支出分经济科目表

      七、临汾市旅游发展委员会2018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预算表

      八、临汾市旅游发展委员会2018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九、临汾市旅游发展委员会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统计表

      十、临汾市旅游发展委员会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统计表

      十一、临汾市旅游发展委员会2018年市级财政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18年度部门预算数据变动情况及原因

      2018年部门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049.22万元,比2017年增加1649.48万元,原因是原旅游局与文物局合并以及筹备旅发大会,各项经费增加。其中:基本支出1183.04万元,比上年增加6.58万元,原因单位合并,新录用工作人员,人员增加;项目支出1866.18万元,比上年增加1642.9万元,原因是原旅游局与文物局合并以及筹备旅发大会,项目经费增加。

      二、“三公”经费增减变动原因说明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43.12万元,比2017年减少0.52万元,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厉行节约的要求,严格规范公务用车管理、公务接持标准及次数,从而减少“三公经费”的支出。其中:公务接待费31.82万元,比上年减少0.78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1.3万元,比上年减少1.3万元。

      三、机关运行经费增减变动原因说明

      临汾市旅游发展委员会2018年所属临汾市国际交流中心、临汾市文物考古工作站、临汾市文物执法工作队、临汾市旅游质量监督所等4家事业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22.31万元,比2017年预算增加7.87万元,增长35.28%,原因是2017年9月文物局与旅游局合并,人员增加。

      四、政府采购情况

      2018年旅游发展委员会政府采购预算总额507.78万元,其中:政府购买服务预算200万元。

      五、绩效管理情况

      2018年旅游发展委员会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6个。

      六、其他说明

      (一)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

      临汾市旅游发展委员会已按要求编制2018年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

      (二)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1.车辆情况:临汾市旅游发展委员会有公务用车1辆,价值24.84万元;临汾市文物管理所有公务用车1辆,价值15.82万元。

      2.房屋情况:临汾市旅游发展委员会现办公房屋属临汾市政府机关事务管理局所有;临汾市文物管理所房屋建筑面积4527.27平方米,价值243.97万元;丁村博物馆房屋面积562.8平方米,价值26.9万元

      3.其他国有资产情况:临汾市旅游发展委员会其他国有资产共计598件,价值122.11万元;文物管理所固定资产21件共计11.01万元;丁村民俗博物馆固定资产135件,共计28.61万元

      (三)其他

      无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

      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

      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三公”经费:指省直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四)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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