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03-09
【附件】

  • 市教育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基本情况


    一、主要职责

    市教育局是主管全市教育事业的市政府组成部门,主要职责如下:

    1.拟定全市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战略、政策和规划,组织实施教育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起草教育规范性文件并监督实施;组织开展教育行政执法。

    2.负责全市各级各类教育的统筹规划和协调管理,指导各级各类学校的教育教学改革;负责全市教育基本信息的统计、分析和发布。

    3.负责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和促进教育公平;负责义务教育的宏观指导与协调;指导普通高中教育、幼儿教育和特殊教育工作;制定基础教育教学基本要求和教学基本文件,规划全市中小学教材建设,组织编写地方教材,全面实施素质教育。

    4.指导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及人事制度改革工作;监督管理局所属学校和所属事业单位,推荐、考察、考核、任免其主要领导干部;推荐、管理市管高中领导干部。

    5.指导全市教育督导工作,负责组织实施对中等及中等以下教育的督导检查和评估验收工作;指导基础教育发展水平、质量的监测工作。

    6.指导以就业为导向的中等职业教育的改革与发展;负责管理全市中等专业学校;审核中等专业学校的设置、更名、撤销与调整。

    7.负责本部门教育经费的统筹管理;参与拟定教育经费筹措、教育拨款、教育基建投资的政策;负责统计全市教育经费投入情况,监测全市教育经费的筹措和使用情况;负责国内外对我市教育援助和教育贷款的管理。

    8.指导全市各级各类学校的思想政治工作、德育工作、优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工作和国防教育工作;指导所属学校党建工作;指导中小学校外教育工作;负责全市教育系统的安全稳定工作。

    9.主管全市教师工作,组织实施教师资格制度,指导教育系统人才队伍建设。

    10.制定全市各级各类学校招生考试有关政策,指导、管理教育招生工作;负责指导全市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工作。

    11.负责贯彻落实国家语言文字工作方针、政策,组织协调、监督检查汉语言文字的规范化建设,指导推广普通话工作和普通话师资培训工作。

    12.指导全市成人教育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指导职工教育、岗位培训和农民实用技术培训工作。

    13.统筹规划、指导和管理全市高职高专教育和继续教育。

    14.承担民办教育的统筹规划、综合协调和宏观管理的有关工作。

    15.指导教育学会、职教学会、成人教育学会、协会、基金会等教育社团组织工作。

    二、内设机构及所属事业单位

    1.市教育局设8个内设机构和监察室,8个内设机构分别为:办公室、人事科、计划统计科、基础教育科、职业教育科、思想政治教育科、教师工作科(语言文字委员会办公室)、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

    2.市教育局所属事业单位16个:

    市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市教育科学研究所、市电化教育馆、主教学仪器站、市幼儿教育中心、市教育电视台、临汾第一中学校、临汾第三中学校、临汾市第一实验中学、临汾市第一小学、临汾市第二小学、临汾市第三小学、临汾市第五小学、临汾市幼儿园、临汾市第二幼儿园、临汾市特殊教育学校。



                                   临汾市教育局

    2017年4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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