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03-09
【附件】
  • 临汾市食品药品稽查队2017年度部门预算

    第一部分概况

        一、本部门职责

        临汾市食品药品稽查队根据临编办发〔2013〕186号文件精神成立。主要职责为:

    (一)承担全市、跨地区和省局指定的食品(含餐饮服务食品、食品添加剂、保健食品、酒类食品、食用饮品,下同)、药品(含西药、中药、民族药、下同)、医疗器械、化妆品方面的安全稽查工作,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开展案件的协查和核查工作。

    (二)参与和协同处置全市有关食品、药品问题产品的召回工作。

    (三)协助开展食品、药品突出问题的专项整治工作。

    (四)负责受理全市有关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的投诉举报,并对投诉举报信息进行汇总、处理、分析、通报;负责对处理情况进行跟踪、督促;指导协调县(市、区)食品药品投诉举报工作。

    (五)承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情况

    根据上述职责,市食品药品稽查队设置10个科室,均为副科级建制。

    (—)办公室

    负责本单位日常事务及综合协调工作;负责拟定工作制度并监督落实;承办文电、会务、机要、档案、政务信息、保密、信访等工作;负责人事劳资、财务管理、后勤保障等工作;负责精神文明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负责受理全市有关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的投诉举报,并对投诉举报信息进行汇总、处理、分析、通报;负责对处理情况进行跟踪、督促;指导协调(市、区)食品药品投诉举报工作。

    (二)稽查一科

    负责临汾经济技术开发区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案件稽查工作,依法对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查处,开展案件协查、核查工作。

    (三)稽查二科

    负责全市食品生产环节案件稽查工作,依法对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查处,开展案件协查、核查工作。

    (四)稽查三科

    负责全市食品流通环节案件稽查工作,依法对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查处,开展案件协查、核查工作。

    (五)稽查四科

    负责全市餐饮服务环节案件稽查工作,依法对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查处,开展案件协查、核查工作。

    (六)稽查五科

    负责全市学校食堂食品安全案件稽查工作,依法对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查处,开展案件协查、核查工作。

    (七)稽查六科

    负责全市保健品、化妆品案件稽查工作,依法对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查处,开展案件协查、核查工作。

    (八)稽查七科

    负责全市药品生产企业案件稽查工作,依法对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查处,开展案件协查、核查工作。

    (九)稽查八科

    负责全市药品流通企业案件稽查工作,依法对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查处,开展案件协查、核查工作。

    (十)稽查九科

    负责全市医疗器械案件稽查工作,依法对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查处,开展案件协查、核查工作。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预算报表

        一、临汾市食品药品稽查队部门2017年预算收支总表

        二、临汾市食品药品稽查队部门2017年预算收入总表

        三、临汾市食品药品稽查队部门2017年预算支出总表

        四、临汾市食品药品稽查队部门2017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临汾市食品药品稽查队部门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六、临汾市食品药品稽查队部门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基本支出分经济科目表

        七、临汾市食品药品稽查队部门2017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预算表

        八、临汾市食品药品稽查队部门2017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九、临汾市食品药品稽查队部门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统计表

        十、临汾市食品药品稽查队部门2017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统计表

    第三部分  2017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17年度部分预算数据变动情况及原因

    2017年收入安排254.11万元,其中:财政补助收入254.11万元,纳入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0万元。

    按照收支平衡原则,2017年支出安排254.1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34.11万元,分别为人员支出218.63万元,日常公用支出15.48万元;项目支出20.00万元,分别为:项目Ⅰ 类17.00万元,项目Ⅱ类0万元,项目Ⅲ类3.00万元,项目Ⅳ类0万元。

    与2016年收入、支出安排的206.04万元相比,本年度的收入、支出安排多出了48.0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多53.07万元,人员支出多47.85万元,日常公用支出多5.22万元。项目支出减少5万元。其中项目Ⅰ 减少3.5万元,项目Ⅲ减少1.5万元。

    2017年度部门预算数据变动的原因是2016年度我单位新入职5名人员,同时2016年工资标准进行了调整,故2017年度人员支出较2016年有较大增长。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17年临汾市食品药品稽查队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2016年年终我单位资产账面合计数为487573.10元,实有数487573.10元。其中:流动资产为0元,固定资产为487573.10元。

        我单位目前车辆编制为2辆,均为一般公务用车,账面净值合计为4100171.1元。

        四、绩效管理情况

    2017年临汾市食品药品稽查队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有一个,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3万元。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三公”经费:指财政拨款支出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四)政府采购:是指国家各级政府为从事日常的政务活动或为了满足公共服务的目的,利用国家财政性资金和政府借款购买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不仅是指具体的采购过程,而且是采购政策、采购程序、采购过程及采购管理的总称,是一种对公共采购管理的制度。

    (五)政府性基金,是指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所属部门根据法律、国家行政法规和中共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的规定,为支持某项事业发展,按照国家规定程序批准,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征收的具有专项用途的资金。包括各种基金、资金、附加和专项收费。




    临汾市食品药品稽查队


    临汾市食品药品稽查队2017年度部门预算公示.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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