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03-09
【附件】
  • 临汾市看守所2017年度部门预算公开

     

    第一部分  概况

    一、临汾市看守所位于临汾市尧都区埝下村,主要负责关押由市公安局、北城分局、东城分局、森林公安、市人民检察院和市人民法院办理的刑案件犯罪嫌疑人,以及全市女性犯罪嫌疑人和未成年犯罪嫌疑人。

    二、临汾市看守所为副处级单位,目前全所有正式民警30人。内设管教一大队、管教二大队、深挖犯罪大队和后勤保障大队等四个部门。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预算报表

    一、临汾市看守所2017年预算收支总表

    二、临汾市看守所2017年预算收入总表

    三、临汾市看守所2017年预算支出总表

    四、临汾市看守所2017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临汾市看守所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统计表

        第三部分  2017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17年临汾市看守所因改扩建,预算经费由原150万元增加至487万元,其中包括37万元的天然气接入专项经费、70万元医疗专业化经费、因物业工作人员由原来的12人增加到40人特此增加物业费86.2万元。

        二、临汾市看守所因改扩建工程正在施工,目前暂未投入使用,按照国家财政部门要求,逐年递减。2016年临汾市看守所公务接待费为1.96万元,2017年临汾市看守所公务接待费1.92万元。

        三、机关运行经费增减变动原因说明

        临汾市看守所隶属于临汾市公安局,没机关运行经费。

    四、其他说明

         

       (一)政府采购情况

        2017年临汾市看守所各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2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120万元。

    (二)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

    物业管理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临汾市看守所隶属于临汾市公安局,所有人员和车辆编制都下属于临汾市公安局。

    (四)绩效管理情况

    2017年临汾市看守所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2个,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487万元。

    (五) 其他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

    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

    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三公”经费:指省直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四)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看守所.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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