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05-10
【附件】
  • 临汾市总工会2018年度部门预算

     

    第一部分  概况

    一、主要职责

    市总工会是在市委和省总工会领导下的我市工人阶级的群众组织,是党联系职工群众的桥梁和纽带,是国家政权的重要社会支柱,是会员和职工群众合法权益的代表者、维护者。市总工会是全市各级工会的领导机关。其主要职责是:

    1. 根据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和工运方针,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和省总工会工作思路,贯彻执行全市工会代表大会和全委会议确定的方针和作出的决议,领导全市工会工作。

          (二)依照法律和《中国工会章程》,组织和指导各级工会坚定不移地推动党的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的根本指导方针的贯彻落实,进一步突出和履行维护职能。

      (三)围绕职工合法权益的重大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向市委、市政府反映职工群众的思想、愿望和要求,提出意见和建议;参与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有关政策、措施和制度的拟定:对侵犯职工合法权益的重大事件进行调查并提出处理意见,监督和协助部门贯彻执行国家劳动节保护的法规和标准,参与职工重大伤亡事故的调查处理。

      (四)负责工会理论政策研究,为各级工会提供理论政策服务:研究制定工会的组织制度和民主制度,监督检查《中国工会章程》和有关工会工作的各项方针政策的贯彻执行;研究指导工会自身改革和建设;指导基层工会组织职工开展以职工代表大会为基本制度的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工作,建立调整劳动关系、维护职工劳动权益的平等协商、集体合同制度和监督保证机制;指导基层工会协助党委、政府不断提高职工的思想道德和科学文化技术素质。

      (五)协助各县市区党委和市委、市政府有关部门党委(党组)管理县市区一级工会和市直属工会的领导班子;监督、监察市总工会机关及直属事业单位党员干部的党风廉政建设情况;研究制定工会干部的管理制度和培训规划,负责县工会干部的培训工作。

      (六)协助市委、市政府做好全国劳模和省级劳模的评选、推荐和管理工作,负责在我市的全国及省级“五一”劳动奖章、奖状获得者的评选、推荐和管理工作;协助市委、市政府做好市劳模的评选、表彰和管理工作。

      (七)负责工会经费和工会资产的管理、审查、审计工作;负责对职工劳动福利事业的指导、协调工作。

      (八)承担省总工会和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情况

      临汾市总工会为正处级建制,隶属市委主管、省总工会协管下的全市工人阶级的群众组织,其机构编制为4部1室:组宣部、经济技术部、生活保障部、财务部、办公室。同时根据工作需要,另内设机构9个:民主管理部、劳动保护部(技协)、法律工作部、财贸金融工会、教科文卫体工会、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工会、经审办、女工部、机关党委办公室。

      临汾市工人文化宫干部职工30人,其中干部17人,工人13人;临汾市困难职工帮扶中心干部职工5人,其中干部4人,工人1人。下辖企业单位一个,临汾市总工会职工培训中心干部职工28人,其中干部23人,工人5人。以上人员工资费用由本单位负担。

      离休5人(其中文化宫1人),退休36人(其中文化宫21人),另有遗属3人,离退休人员属预算内,财政负担。

      第二部分 2018年部门预算报表

      一、临汾市总工会2018年度预算收支总表

      二、临汾市总工会2018年度预算收入总表

      三、临汾市总工会2018年度预算支出总表

      四、临汾市总工会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临汾市总工会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六、临汾市总工会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七、临汾市总工会2018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预算表

      八、临汾市总工会2018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九、临汾市总工会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统计表

      十、临汾市总工会2018年度机关运行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统计表

      十一、临汾市总工会部门2018年市级财政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18年度部门预算数据变动情况及原因

      2018年收入安排162.04万元,其中:财政补助收入162.04万元。按照收支平衡原则,支出安排162.0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2.04万元,分别为人员支出60.52万元,日常公用支出1.52万元,项目支出100万元。

      2018年收入162.04万元比2017年收入212.36万元减少了50.32万元,2018年支出162.04万元比2017年支出212.36万元减少了50.32万元,其中:2018年人员支出60.52万元比2017年人员支出211.86万元减少了151.34万元,主要是退休人员工资调整到养老中心发工资;2018年日常公用支出1.52万元比2017年日常公用支出0.5万元增加了1.02万元,主要是增加了离退休干部慰问金。

      2018年项目支出增加了100万元,主要用于“平阳工匠”选树活动专项支出。

      根据《工会法》第四十六条规定:工会的财产、经费和国家拨给工会使用的不动产,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侵占、挪用和任意调拨。

      第四十八条规定,县级以上各级工会的离休、退休人员的待遇,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同等待遇。

      财政只负担离退休人员费用,总工会其他开支全部由工会经费负担,故财政拨款中没有政府采购、三公经费及绩效管理等。

      二、机关运行经费增减变动原因说明

      2018年预算数1.52万元比2017年预算数0.5万元增加了1.02万元,主要是增加了离退休干部慰问金。

      三、其他说明

      (一)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1、车辆情况:临汾市总工会编制车辆2辆,价值48.68万元。

      2、房屋情况:临汾市总工会办公场所16间,总计321.41平方米,产权属于机关事务管理局。

      3、无绩效管理的项目。

       4、无政府采购业务。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发生的支出。

    (三)工会经费:是指工会依法取得并开展正常活动所需的费用。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工会经费的主要来源是工会会员缴纳的会费和按每月全部职工工资总额的2%向工会拨交的经费这二项,其中2%工会经费是经费的最主要来源。

     

                                                                              临汾市总工会

                                                                                      2018年5月7日

     

     

                                    

                                      

    1. 1、无公开国有资产占用

    2. 2、无三公经费支出

    3. 44号附件2.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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