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03-08
【附件】
  • 共青团临汾市委

    2017年度部门预算公开

     

    为了做好预算信息公开工作,根据临汾市财政局《关于做好市级部门预算公开工作的通知》(临财预201719),需将我单位2017年部门预算信息公开如下:

    第一部分  概况

    一、本部门职责

        1、领导全市共青团的工作。

        2、负责市青联、市学联的常务性工作。领导和指导全市青少年社会团体的工作。

        3、承担市委、市政府和有关方面委托的青少年工作事务,参与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参与协调处理各种与青少年利益相关的工作。

    4、组织全市团员青年在经济建设中发挥先锋和突击队作用,完成市委、市政府和团省委部署的以青少年为主体的各项任务。

    5、组织青少年法规制度的贯彻、实施、监督等工作,负责对未成年人的保护工作。

    6、调查青年思想动态和青年工作情况,研究青年运动、青少年工作理论、青少年思想教育、青少年事业发展等项工作,为市委、市政府决策提供依据。

    7、负责全市团的组织建设,协助党组织管理、选拔和培训团的干部,建立和管理全市青少年教育培训基地。

    8、负责指导并组织全市青少年的思想理论教育、宣传文化活动和活动阵地教育,培养、选拔、表彰并推荐优秀青年。

    9、负责全市青年统战工作,负责全市青少年外事和市内外青少年友好交流工作。

    10、负责青少年事业发展的管理工作,募集青少年事业发展经费,承担实施全市希望工程的有关工作。

    11、受市委的委托,领导全市少先队的工作。

      二、机构设置情况

     下设办公室(统战部)、组织宣传部、工农青年部、学校权益部。机关现有干部职工14人,其中干部12人,职工2人,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预算报表

    一、共青团临汾市委2017年预算收支总表

    二、共青团临汾市委2017年预算收入总表

    三、共青团临汾市委2017年预算支出总表

    四、共青团临汾市委2017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共青团临汾市委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六、共青团临汾市委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基本支出分经济科目表

    七、共青团临汾市委2017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预算表

    八、共青团临汾市委2017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九、共青团临汾市委2017三公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统计表

    十、共青团临汾市委2017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统计表

    第三部分  2017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17年度部门预算数据变动情况及原因

    12016年财政收入安排161.92万元。按照收支平衡原则,支出安排161.9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34.92万元,项目支出27万元。

    22017年收入安排192.88万元,全部来源于财政补助收入。按照收支平衡原则,支出安排192.88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98.03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0.92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9.93万元,项目支出54万元。

    根据《团章》要求,团的市级代表大会每五年举行一次,上一届是2012年换届,至今已届满,需要在2017年下半年召开第三届团代会,所以在2017年项目支出部分有所增加。

    二、三公经费增减变动原因说明

    2016年三公经费预算控制额度共计10.50万元,按照三公经费只减不增的原则,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控制额度共计10.20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5.2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万元。因公出国,公务用车购置费以发生时批复额度为准,2017年比2016年减少0.3万元。

    三、机关运行经费增减变动原因说明

    2016年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8.39万元;2017年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8.44万元,比2016年预算增加500元。由于工费经费有所增加,所以此项目数目增加。

    四、其他说明

       (一)政府采购情况

    2017年共青团临汾市委采购预算总额10.2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0.20万元。

    (二)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由于我委原有公车因到报废年限,已全部报废。在公车改革期间,根据相关规定,由市财政局向我委划拨公务用车一辆(帕萨特)。

    (三)绩效管理情况

         2017年共青团临汾市委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1个,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30万元。

               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应当按照部门预算管理要求,参照公开模板进行专业名词解释。

      (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三公”经费:指市直单位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四)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五)其他需要解释的名词。

                              

     

                                        共青团临汾市委

    团委.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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