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04-02
【附件】
  • 汾市直工委2019年度部门预

    第一部分  概况

    一、本部门职责

    1)负责制定市直机关党的建设的规划,领导市直机关直属企业、事业单位党的工作。

      2)指导和组织市直机关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的政治理论学习,负责部门中层干部的政治理论培训,协同市有关部门指导、规划、协调、监督、检查市直机关的干部教育和培训工作。

      3)负责市直各部门机关党组织和机关纪委领导班子的组成及书记、副书记的职务任免、考核、培训工作。

      4)指导市直机关各级党组织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实施对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的监督,定期了解党员和群众对部门领导干部的意见,及时向市委反映市直各部门领导班子与领导干部的情况和问题。按照审批权限规定,负责审议和党员干部违反党纪政纪案件的处分决定。

      5)指导市直各级党组织加强组织建设,做好对党员的教育、管理和监督工作,审批直属总支、支部发展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配合组织、人事部门对机关行政领导干部进行考核和民主评议。

      6)指导市直机关各级党组织做好党员干部和职工的思想政治工作,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协助行政领导改进机关作风,提高工作效率,促进本部门、本单位各项工作的完成。

      7)负责调整和理顺直属党组织的设置及其隶属关系。

      8)承担市委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机构设置情况

       临汾市直工委为正处级建制,是市委主管市直党建的职能机构,为市委组成部门。下设办公室、组织部、宣传部、纪工委。定编人员14名,实有在职人员16名,退休人员9名。车辆编制1辆,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预算报表

    一、市直工委2019年预算收支总表(详见附件)

    二、市直工委2019年预算收入总表(详见附件)

    三、市直工委2019年预算支出总表(详见附件)

    四、市直工委2019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表(详见附件)

    五、市直工委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详见附件)

    六、市直工委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基本支出分经济科目表(详见附件)

    七、市直工委2019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预算表(详见附件)

    八、市直工委2019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详见附件)

    九、市直工委2019年“三公”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统计表(详见附件)

    十、市直工委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统计表(详见附件)

    十一、市直工委2019年市级财政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19年度部门预算数据变动情况及原因

    2018年财政拨款220.4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03.45万元,项目支出17万元。2019年财政拨款252.07 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35.07万元,项目支出17万元。基本支出增加31.62 万元,原因为增加人员1名(军转干部),工资标准提高。

    二、“三公”经费增减变动原因说明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9.4万元,比2018年减少0.2万元,原因是按规定每年递减2%。其中:公务接待费4.6万元,比上年减少0.2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8万元,与上年相同。

      三、机关运行经费增减变动原因说明

    市直工委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29.59元,比2018年预算增加2.62万元,增长10%,原因是增加人员1名(军转干部),福利费增加

    四、政府采购情况

    2019年市直工委政府采购预算总额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3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五、绩效管理情况

    2019年市直工委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3个。

    六、其他说明

    (一)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

     2019年市直工委无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

    (二)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1.车辆情况

     编制1辆,实有1辆;

    2.房屋情况

       现有14间办公用房。

    3.其他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无

    (三)政府债券使用情况

       市直工委未使用政府债券

    (四)其他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

    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

    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三公”经费:指省直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四)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市直工委2019部门预算公开附件.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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