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04-03
【附件】
  • 临汾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9年度部门预算

    第一部分  概况

       

     一、本部门职责

    (一)监督实施国家有关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化妆品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和相关政策;参与制定相关政策、工作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开展餐饮服务、保健食品、化妆品、药品和医疗器械行政执法。  

    (二)负责辖区内餐饮服务许可及其安全监督管理。 

    (三)监督实施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管理规范;开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状况调查和监测工作,发布与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有关的信息。
        (四)负责保健食品的监督管理。负责保健食品生产卫生许可的初审;负责化妆品卫生许可的初审和卫生监督管理;监督实施保健食品、化妆品卫生标准和技术规范。
      (五)负责对药品的行政监督和技术监督;负责对医疗器械的行政监督;负责对餐饮业服务食品、保健食品、化妆品的监督抽验工作;监督实施药品和医疗器械研制、生产、经营、流通、使用方面的质量管理规范。
      (六)监督实施国家药品、医疗器械标准;监督实施药品、医疗器械分类管理制度;负责全市药品不良反应、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的监测工作。

        (七)审定药品零售企业开办资格并核发药品经营许可证;审批第一类医疗器械并核发产品注册证书;负责药品零售连锁企业第二类精神类药品的零售许可。

      (八)监督实施中药、民族药监督管理规范和中药材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监督实施中药饮片炮制规范;监督实施中药品种保护制度。
      (九)监督管理药品、医疗器械质量安全,监督管理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和放射性药品。发布本市药品、医疗器械质量安全信息。

    (十)依法查处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等研制、生产、流通、使用和餐饮服务食品及保健食品安全方面的违法行为。

    (十一)承担辖区内的餐饮服务、保健食品、化妆品、药品和医疗器械有关方面的监督管理、应急处置、稽查和信息化建设工作。

    (十二)承担执业药师注册的初审和监督管理工作。

    (十三)开展与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有关的对外交流与合作。

    (十四)承办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情况

    临汾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于20041231日挂牌成立,是在原临汾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基础上组建的,为省垂直管理机构。2010年机构改革后成为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正处级建制。市局下辖临汾市食品药品检验所、临汾市食品药品稽查队、临汾市药械不良反应监测中心。2019年1月30日临汾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挂牌成立。

    临汾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行政编制43人,工勤编制6人,实有行政人员44人,工勤人员6人。

    现阶段临汾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的三定方案还没有下发。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预算报表

        一、临汾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9年预算收支总表

        二、临汾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9年预算收入总表

    三、临汾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9年预算支出总表

    四、临汾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9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临汾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六、临汾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基本支出分经济科目表

    七、临汾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9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预算表

    八、临汾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9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九、临汾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9年“三公”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统计表

    十、临汾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统计表

    十一、临汾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9年市级财政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19年度部分预算数据变动情况及原因

    2019年收入安排1473.02万元,其中:财政补助收入1443.02万元,纳入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3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0万元。

    按照收支平衡原则,2019年支出安排1473.0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246.02万元,分别为人员支出1127.86万元,日常公用支出118.16万元;项目支出227万元,分别为:项目Ⅰ 81万元,项目Ⅱ类103.8万元,项目Ⅲ类42.2万元,项目Ⅳ类0万元。

    2018年收入、支出安排的1423.43万元相比,本年度的收入、支出安排增加了49.5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增加49.59万元,人员支出增加48.96万元,日常公用支出增加0.63万元;项目支出18年相同

    2019年度部门预算数据变动的原因是:人员工资普增。

    二、“三公”经费增减变动原因说明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42.69万元,比2018年减少0.87万元,原因是根据财政要求,每年“三公”经费呈递减。其中:公务接待费9.75万元,比上年减少0.2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2.94万元,比上年减少0.67万元。

    三、机关运行经费增减变动原因说明

    临汾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81家行政参公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76.77万元,比2017年预算增加40.68万元,增长112.71%原因是2019年车补归到机关运行经费。

    四、政府采购情况

    2019年临汾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02.6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6.8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95.8万元。

    五、绩效管理情况

    2018年临汾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部门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7个。

    六、其他说明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1、车辆情况

    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车辆编制为7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2辆,执法执勤用车3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2辆。实有5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2辆,执法执勤用车3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

    市食品药品稽查队车辆编制为2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2辆。

    2、房屋情况

    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在临汾市贡院东街卧龙潭小区院内有一办公院,院内办公楼面积2346.35平方米,账面价值1169.13万元。

    市食品药品检验所在鼓楼南观音巷35号有一栋实验楼,面积1070平方米,账面价值49.5万元。

    3、其他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8年末固定资产1554.88元,无形资产4.85万元。

    市药品检验所2018年末固定资产1934.15万元。

    市食品药品稽查队2018年末固定资产48.92万元。

    市药械不良反应监测中心2018年末固定资产7.81万元。

    (三)政府债券使用情况

    本单位未使用政府债券。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三公”经费:指财政拨款支出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四)政府采购:是指国家各级政府为从事日常的政务活动或为了满足公共服务的目的,利用国家财政性资金和政府借款购买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不仅是指具体的采购过程,而且是采购政策、采购程序、采购过程及采购管理的总称,是一种对公共采购管理的制度。

    (五)政府性基金,是指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所属部门根据法律、国家行政法规和中共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的规定,为支持某项事业发展,按照国家规定程序批准,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征收的具有专项用途的资金。包括各种基金、资金、附加和专项收费。

                                    2019年4月2日

    附件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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