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05-09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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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汾市司法局2018年度部门预

    第一部分  概况

    一、本部门职责

    临汾市司法局是市政府组成部门,主要职责有:(一)认真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关于司法行政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制定全市司法行政工作中的长期规划、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二)制定全市普法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协调全市法治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工作;(三)指导和管理全市律师行业协会、法律援助和法律顾问工作;(四)管理全市的公证机构,指导和监督全市的公证工作;(五)指导和管理全市基层人民调解、司法所建设、法律服务的工作;(六)指导和管理全市的社区矫正和刑满释放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七)选任、管理和培训全市市级人民检察院人民监督员;(八)组织开展全市司法行政系统法学、政策理论研究工作;(九)负责全市司法行政系统规范性文件的拟定、执法监督检查、行政复议、应诉等法制工作;(十)负责指导、监督和管理全市面向全社会服务的司法鉴定机构的工作;(十一)指导和管理全市司法行政系统财务计划、装备、车辆等物资装备工作;(十二)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十三)承担国家司法考试任务在我市的组织实施工作;(十四)负责全市司法行政系统队伍的思想政治建设。协助各县(市、区)管理县级司法局的领导班子;(十五)承担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机构设置情况

    临汾市司法局局机关内设政治部、办公室、宣教科、律师管理科、公证管理科、基层管理科、社区矫正科、计财装备科、监察室、司法考试科、司法鉴定科、法律援助管理科12个科室。 下属参公事业单位1个,临汾市法律援助中心。现有政法专项编制41人,事业工勤编制5人,实有在职人员44人,离退人员41人。机关所属法律援助中心(全额事业单位),现有编制5人,实有5人,退休人员2人。我局车辆编制5辆,实有车辆5辆。自有房屋1300平方米,地址临汾市尧都区秦蜀路司法巷4号;下属参公单位法律援助中心办公用房为政府统一安排,地址为体育北街二招巷内市政府招待所院内8号楼。我单位不存在出租出借办公用房的情况。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预算报表

    一、临汾市司法局部门2018年预算收支总表

    二、临汾市司法局部门2018年预算收入总表

    三、临汾市司法局部门2018年预算支出总表

    四、临汾市司法局部门2018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临汾市司法局部门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六、临汾市司法局部门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基本支出分经济科目表

    七、临汾市司法局部门2018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预算表

    八、临汾市司法局部门2018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九、临汾市司法局部门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统计表

    十、临汾市司法局部门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统计表

    十一、临汾市司法局部门2018年市级财政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18年度部门预算数据变动情况及原因

    2018年收入安排838.91万元,其中:财政补助收入826.91万元,纳入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12万元。支出安排826.9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52.91万元,分别为人员支出574.04万元,日常公用支出78.87万元;项目支出186万元,分别为:项目类32万元,项目类125万元,项目类29万元。总体2018年预算826.91万元比2017年预算864.31万元,减少了37.4万元,减少率为4.3%,减少原因为离退休人员工资转到机关养老中心发放。2018年基本支出652.91万元比2017年基本支出693.31万元,减少40.4万元,减少率为5.8%;项目支出2018年186万元,,2017年项目支出171万元,增加了15,增加率为8.7%,原因为工作需要增加了人民监督员工作经费项目。

    二、“三公”经费增减变动原因说明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24万元,比2017年减少26.5万元,原因是根据《差旅费报销管理办法》,公务人员出差可报销伙食补助从而减少了部分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公务接待费0万元,比上年减少2.5万元,原因是根据《差旅费报销管理办法》,公务人员出差可报销伙食补助从而减少了部分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4万元,比上年减少(增加)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

    三、机关运行经费增减变动原因说明

    临汾市司法局2018年所属临汾市法律援助中心1家行政参公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41.97万元,比2017年预算增加12.06万元,增长40%,原因是是增加人员及福利费标准提高

    四、政府采购情况

    2018年临汾市司法局各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15万元。

    五、绩效管理情况

    2018年临汾市司法局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2个,一般公共预算拨款5万元、纳入预算管理非税收入12万元。其中局机关绩效管理项目为组织国家司法考试经费15万元,(市本级预算3万元,纳入预算管理非税收入12万元)该项目主要承担:贯彻落实国家司法考试工作规章制度、研究制定我市国家司法考试的工作计划和规范、负责组织实施全市国家司法考试的考务工作、负责全市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申请材料的审核、报批、证书的发放和取得资格证书者的管理等方面工作。下属单位市法律援助中心绩效管理项目为法律援助业务经费2万元,该项目主要承担:负责来电来访群众咨询解答、受理、审批当事人提出的法律申请及市级公检法机关转交的法律援助申请案件、指定案件、指派律师、法律服务人员、公证员、司法鉴定人员办理各类法律援助案件等工作。

    1. 其他说明

      (一)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

      (二)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1.车辆情况;

      车辆编制5辆,实有车辆5辆。

      2.房屋情况;

      自有房屋1300平方米,地址:临汾市尧都区秦蜀路司法巷4号;下属参公单位法律援助中心办公用房为政府统一安排,地址为:体育北街二招巷内市政府招待所院内8号楼。目前不存在出租出借办公用房的情况。

    2. 其他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止2017年底办公家具、电脑等固定资产为5403251元。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

      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

      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三公”经费:指省直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四)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附件2.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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