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09-11
【附件】
  • 关于2018年市本级财政决算和

    2019年上半年全市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

     

    ——2019年8月28日在临汾市第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上

     

    临汾市财政局局长  牛少白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受市人民政府委托,我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2018年市本级财政决算和2019年上半年全市预算执行情况,请予审议。

    一、2018年市本级财政决算情况

    (一)当年收入完成情况

    2018年,全市经济运行保持稳中向好的态势,结构调整稳步推进,质量效益持续改善,财政收入实现较大幅度增长。2018年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290422万元,为预算的125.9%,同比增长24.9%,增加57816万元。主要收入项目完成情况是:增值税95597万元,为预算的104.5%;资源税45480万元,为预算的98.1%;企业所得税29907万元,为预算的158.2%;非税收入94219万元,为预算的167.3%,超收较多主要原因是“两权”价款一次性收入增加较多所致。超收收入全部补充了预算稳定调节基金。

    2018年市本级政府性基金收入完成149749万元,为预算的499.2%,同比增长62.8%,增加57786万元,增收主要原因是土地出让金超收所致。主要收入项目完成情况是: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135971万元,为预算的591.2%;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10596万元,为预算的240.8%;污水处理费2218万元,为预算的138.6%。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完成147万元。

    社会保险基金收入完成833106万元,为预算的105%,同比增长2%,增加13521万元。主要收入项目完成情况是: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304166万元,为预算的87%;职工基本医疗保险180361万元,为预算的123%;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243359万元,为预算的107%。

    (二)当年支出执行情况

    2018年10月31日,临汾市四届人大常委会第23次会议批准的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调整为486211万元,因省厅下达转移支付和养老保险清算上缴等因素增加支出272409万元,2018年市本级决算总支出变动为758620万元。总支出剔除地方政府债务还本支出38965万元,上解上级支出12118万元,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95825万元,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调整为611712万元。年终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实际执行582157万元,结转下年29555万元,实际支出为调整预算的95.2%,支出进度比2017年加快0.7个百分点。

    主要支出项目执行情况是:城乡社区支出110186万元,为预算的10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6454万元,为预算的90.7%;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5316万元,为预算的98%;公共安全支出39500万元,为预算的100%;教育支出52928万元,为预算的100%;农林水支出16562万元,为预算的99.5%;住房保障支出17136万元,为预算的100%;债务付息支出22727万元,为预算的100%;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3115万元,为预算的100%;节能环保支出51734万元,为预算的71.1%;交通运输支出27323万元,为预算的99.4%;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27789万元,为预算的100%;科学技术支出1205万元,为预算的100%。

    2018年市本级行政事业单位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2231.6万元,为预算控制数6458.9万元的34.6%。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44.2万元,为预算的24.6%;公务接待费776.1万元,为预算的24.8%;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411.3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103.8万元,运行维护费1307.5万元),为预算的44.8%。

    2018年市级预备费预算3800万元,实际动用3800万元,主要用于解决煤炭气化集团有限公司历史遗留问题、旅游发展奖励、非洲猪瘟病学监测、重污染天气红色预警期间临汾公交免费乘坐专项补贴等项目。

    2018年市本级政府性基金总支出经市人大常委会批准调整为92913万元。年终政府性基金支出实际执行70029万元,结转下年22884万元,实际支出为调整预算的75.4%,同比下降41.8%,下降原因主要是2018年度转贷市本级专项债券较2017年度减少所致。

    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147万元,年底全部调入一般公共预算。

    市本级社会保险基金支出执行848545万元,为预算的129%,同比增长19%。

    (三)当年收支平衡情况

    2018年市本级总财力为758620万元,其中: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90422万元(含分享县市收入181442万元),中央两税返还收入22292万元,所得税基数返还22446万元,成品油税费改革收入3215万元,中央、省下达专项拨款及转移支付补助138521万元,县级体制上解19793万元,上年结转26410万元,债券转贷收入130672万元(置换债券19172万元,新增债券111500万元),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29495万元,调入资金75354万元。

    2018年市本级总支出为75862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582157万元,地方政府债务还本支出19172万元,上解上级支出31911万元,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95825万元,结转下年使用数29555万元。

    总财力与总支出相抵,实现当年收支平衡。

    (四)市本级地方政府债务情况

    2018年,市本级政府债务限额为1120567万元。截止2018年12月31日,市本级政府债务余额为1064028万元,未超过债务限额。

    (五)2018年主要支出政策实施及绩效情况

    1.抓好政策落实,支持经济发展力度进一步加强。一是帮助企业缓解融资难题。充分发挥2亿元应急周转保障金的作用,帮助我市48户企业续贷资金28.5亿元,有效降低企业融资门槛,推动企业健康发展。二是支持国企国资改革。市级投入4.6亿元,支持我市23家省属企业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分离移交,推动国企卸掉包袱、轻装上阵。三是支持营商环境建设。市级累计投入各类交通建设项目资金5.6亿元,有力改善企业投资硬件条件;投入资金2290万元,支持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建设,进一步创优营商环境。四是大力推进PPP项目建设。全市共有54个PPP项目纳入财政部项目管理库,总投资351亿元,按累计数排序我市位列全省第一,规范率全省第一。

    2.打好三大攻坚战,实施重大战略进一步推进。一是积极防范化解政府债务风险。参与制定市属国有企业、市政重点工程债务化解方案,全面完成存量债务置换。制定出台了政府债务风险应急处置预案、风险化解中长期实施方案、隐性债务化解方案,在全省率先建立了政府债务偿债机制。对于纳入系统内的市本级政府债务,每年市本级预算安排不低于5%的一般预算支出、10%的基金预算支出、30%的预算稳定调节基金刚性用于偿还到期债务本息;对于隐性债务,市级严格按照年度化解计划,逐年将到期债务规模全部列入年度预算,利用10年时间将隐性债务全部化解,确保不发生区域性风险。截至2018年12月底,全市政府债务率较2017年度下降2.2个百分点。二是大力支持脱贫攻坚。2018年市级扶贫资金投入7.7亿元,同比增长40.6%,实现扶贫资金投入总量和增幅“双增长”。市级扶贫专项资金40%用于深度贫困县。三是大力支持污染防治。市级投入13.3亿元支持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投入3亿元支持各县(市、区)冬季清洁取暖工程建设,投入8907万元加快推进采煤沉陷区治理,投入2870万元支持农村地质灾害治理搬迁项目,改善群众生产生活条件。

    3.坚持有保有压,财政调控力度进一步加大。在大力压缩一般性支出的基础上,集中财力专注保战略、保重点、保民生。市级投入资金28.7亿元,支持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市级投入资金4.7亿元支持保障“三基建设”。畅通扫黑除恶专项资金拨付绿色通道,市级投入3.6亿元,全力保障扫黑除恶专项工作。民生支出累计执行45.4亿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78%,同比增长56%一批民生提标政策兑现落实到位。借助承办全省旅发大会有利契机,投入旅发大会活动经费2.3亿元,支持旅游发展项目建设,市博物馆已建成并向群众免费开放,大河文明旅游论坛及秘书处落户我市,尧庙华门文旅融合示范区建设加快推进,华门光影秀、汾河音乐喷泉建设,已全部完工并投入使用,有力推动我市旅游经济发展。市级投入基础设施建设资金14.1亿元,汾河景区河道清淤工程、景区人工湿地水质净化工程等市政重点工程建设顺利推进,改善了城市人居环境,增强了城市吸引力。

    4.积极开拓进取,财政体制机制进一步完善。一是严格推行预算绩效管理。坚持花钱问效,严把预算进口关,全面推行预算绩效管理。在基本支出上,做到“三查三看”,一查单位定额标准,破除“惯例”思想,看是否与单位的实际工作相符;二查人员支出,看有无乱发津补贴、吃空饷、人浮于事的现象;三查办公经费,看有无浪费,支出是否合理等。在项目支出上,做到“两查两看”,一查支出项目,重点参照预算执行情况,检查相关的文件依据,看是否有必要列支;二查支出额度,重点了解工作运行情况,看支出额度与工作量是否相符。建立绩效问责制度,对绩效落实不力,造成重大资金浪费的,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二是严格开展投资评审。拓展评审范围,新增货物类和资产出租类项目评审,并制定了预算评审外聘专家管理办法。三是严格国库集中支付审核。坚持做到“三不办理”,就是不符合部门预算的支出不予办理,不符合国库管理条例的支出不予办理,不符合国家、省、市财经法规的支出不予办理,确保财政资金使用安全。四是严格监督检查。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开展了全面督促指导,涉及9大类财政重点支持领域,对发现的问题,全部建立台账,实行销号管理。加强民生领域资金专项整治,发现问题线索17件,已整改14件,移交纪检部门3件,专项整治取得明显实效。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2018年全市财政部门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定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山西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示范区、排头兵、新高地”三大目标,深入落实“345”发展战略,严格执行市四届人大四次会议通过的各项决议,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聚力增效落实积极的财政政策,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实现连续三年正增长,有力促进了各项社会事业发展。这一成绩的取得,是市委、市政府正确领导的结果,是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支持的结果,是全市上下团结奋进、共同努力的结果。

    二、2019年上半年全市预算执行情况

    上半年,全市财政运行良好,财政收入增长较快,收入质量显著提升,各县收入均超进度,重点支出保障有力。

    截至6月底,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840395万元,为预算的62.7%,同比增长18.6%,超序时进度12.7个百分点,顺利取得首季开门红,提前44天实现“双过半”,收入总量全省第五,增幅全省第二;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执行1920487万元,为预算的53.4%,同比增长16.6%。政府性基金收入完成238833万元,为预算的36.8%,同比增长43.4%;支出执行279127万元,为预算的32.9%,同比增长138%。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3100万元。社会保险基金收入完成631109万元,为预算的41%,同比增长25%;支出执行701320万元,为预算的49%,同比增长34%。

    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208398万元,为预算的68.4%,同比增长19.1%,超序时进度18.4个百分点;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执行263671万元,为预算的51.9%,同比下降0.8%。政府性基金收入完成160297万元,为预算的68.8%,同比增长111.3%;支出执行29220万元,为预算的15.8%,同比增长141%。社会保险基金收入完成361520万元,为预算的46%,同比增长18%;支出执行400970万元,为预算的53%,同比增长19%。

    在抓好组织财政收入的基础上,上半年,我市各级财税部门突出“防风险、严管理、强责任、增效益”工作措施,积极优化支出结构,全力打好“三大攻坚战”,扎实推进各项重点工作。主要工作着力点放在十三个方面:一是严格落实减税降费政策。全面落实结构性减税和普遍性降费政策措施,切实减轻企业和社会负担,今年上半年全市累计新增减税降费11.9亿元。二是全力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严格落实偿债工作机制,优先保障资金用于化解债务风险。对于政府显性债务,市本级年初安排7.7亿元资金用于偿还到期债务本息;对于隐性债务,市本级将到期债务规模4.7亿元列入年初预算,确保完成年度化解目标。三是支持打好精准脱贫攻坚战。今年全市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投入11.6亿元,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12.7亿元,整合率85%。资金分配重点向深度贫困县倾斜,市级共投入4615万元用于永和、大宁、汾西三个深度贫困县,专项扶贫资金用于深度贫困县占比达到83.3%。四是支持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全市安排资金5.3亿元,支持纯电动公交车配套充电场建设、汾河流域生活污水排污处理工程等项目。市级安排资金5.4亿元支持全市清洁取暖试点工作。市级安排生态保护修复资金3035万元,用于采煤沉陷区综合治理土地搬迁安置项目,改善受灾群众生产生活条件。五是支持保障改善民生。民生支出累计执行155.1亿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80.8%,同比增长18%,增支23.7亿元。六是支持基础设施领域补短板建设牵头申报中央补短板建设项目26个,争取资金1.5亿元,在全省地市中争取中央补短板项目最多,资金额最大。级累计下达各类交通建设项目资金4.1亿元,支持农村公路养护、三大旅游板块农村公路建设项目加快补齐城乡一体化发展短板七是支持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市级共投入财政支农资金17.3亿元,主要用于农业支持保护补贴、林业生态保护恢复、水利发展等支农项目。市级投入资金6841万元用于村级公益事业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和扶持壮大村集体经济,投入4791万元支持乡村环境治理,推动农业农村持续稳定发展全市投入农业保险保费补贴资金6600万元,最大程度降低农业生产风险带来的损失。八是支持保障“三基建设”。全市共投入“三基建设”资金7.7亿元,其中市本级投入6102万元,主要用于乡镇基础设施均等化、新增乡镇工作补贴、村级运转经费补助、农村第一书记工作经费等。九是支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全市安排政法经费15.7亿元,同比增长15.3%,其中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经费2652万元,拨付政法转移支付资金1.7亿元,确保“扫黑除恶打到哪,资金保障安排到哪”十是支持市政重点工程建设。今年市级投入基础设施建设资金15亿元,中大街南延、体育街南延、迎春街南延、广言路建设、水塔游园、广宣街游园、漪汾花园D区公租房及配套项目、南焦堡等社区城中村连片改造建设项目,以及图书馆、第三、第四幼儿园、第二中学校建设项目等一大批市政重点工程有序推进,夯实了城市发展基础,增强了城市发展承载能力。加强PPP项目建设。按照“能进能出”的原则加强PPP项目的储备及动态管理。目前我市纳入财政部项目管理库的项目共计56个,总投资361亿元,其中成功签约进入执行阶段的项目达29个,落地率51%,达到“使用财政小钱、吸引民间大钱、办了政府大事”的良好效果是支持营商环境建设。筹集资金2.3亿元设立临汾市企业资金链应急周转保障金,有效降低企业融资门槛。设立注册资本金为2亿元市级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缓解我市小微企业和“三农”发展融资压力。十三是加强财政改革管理。在基本公共服务领域推进实施市与县共同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市本级预算执行动态监控系统已正式上线。市级已实现项目支出绩效目标与预算编制同步申报、同步审核、同步批复、同步公开,绩效目标覆盖所有项目支出。

    在抓好全市预算执行和管理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当前财政经济运行中存在的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方面,收入依赖传统资源类企业,抵御风险较弱。今年上半年煤炭行业纳税额达到29.3亿元,两权价款达到11亿元,煤炭行业税费收入占到全市一般预算收入84亿元的48%,我市财税收入对传统产业的依赖性较强,抵御市场风险能力较弱。另一方面,收支矛盾突出,平衡压力较大。今年上半年财政收入增幅较高,主要是受到年初税务部门清理上年度欠税一次性入库、两权价款等一次性收入集中入库煤焦价格上涨等因素影响,带动收入大幅增长。但是,随着国家减税降费力度进一步加大和环保治理深入推进,预计我市全年新增减税费规模将达到32亿元。在税费减收的情况下,年全市各领域对财政资金需求却不断加大,政府债务还本付息进入高峰期,节能环保资金需求大,老年乡村医生退养补助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财政补助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政策提标也需要增加财政支出,收支矛盾突出,平衡压力依然较大。

    三、下半年工作措施

    为全面完成2019年预算任务,下半年,我们将努力做好以下六个方面的工作:

    (一)积极组织收入,夯实财力基础。强化财政收入预期管理,密切关注经济形势变化,加强财政运行监测分析。进一步强化财税协调联动,依法组织收入,确保各项税收应收尽收,为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坚实保障。

    (二)落实积极政策,支持经济转型。认真落实国发42号、晋发49号和临发35号文件精神,进一步落实好“三去一降一补”重大任务。充分利用新设立的产业引导基金,撬动更多社会资本投入产业转型、技术创新等我市经济发展薄弱环节。继续清理规范涉企收费,减轻企业负担,进一步优化发展环境。

    (三)加大投入力度,保障改善民生。严格控制和压缩一般性支出牢固树立“过紧日子”的思想,集中财力办大事,全力保障脱贫攻坚、污染防治、乡村振兴、基础设施领域补短板、三基建设、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民生事业等重点支出。

    (四)主动担当作为,推进财政改革。扎实推进以下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建立科学规范的政府间财政关系。格贯彻预算法,加强全口径预算管理,硬化预算执行约束。继续规范资产管理行为,建立完善资产购置制度和内部协调制度,做好政府性工程项目资产入账工作。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提高财政资金配置效率和使用效益。

    (五)采取有效措施,防范债务风险。正确处理好上项目、抓发展与防风险、化债务的关系,本着“量力而行”的原则,防止盲目举债、过度举债。坚持谁举债谁负责,积极化解存量债务,坚决遏制隐性债务增量,坚决守住不发生系统性区域性债务风险的底线。

    (六)落实人大决议,加强审计整改。对照《关于2018年临汾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提出的问题,认真贯彻落实市人大常委会有关决议,采取有力措施积极进行整改,切实加强预算执行约束力,提高预算管理水平。全力支持人大预算联网监督平台建设。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依法加强财政预算管理,充分发挥财政作为国家治理的基础和重要支柱作用,对于实现全年经济社会发展目标十分重要。我们将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人大常委会的监督和大力支持下,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习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强化担当、主动作为,努力完成2019年全年财政预期目标任务,以优异成绩迎接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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