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08-13
【附件】
  • 关于2017年市本级财政决算及

    2018年上半年全市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

     

    ——2018年8月7日在临汾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上

     

    临汾市财政局局长  牛少白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受市人民政府委托,我向临汾市人大常委会作《关于2017年市本级财政决算及2018年上半年全市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请予审议。

    一、2017年度市本级财政决算情况

    (一)当年收入完成情况

    2017年,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232606万元,为预算的114.5%,同比增长13.3%。收入项目完成情况为:

    税收收入完成162765万元,为预算的140.2%,同比增长44%。主要收入项目完成情况是:增值税87636万元,为预算的130.9%,同比增长106.2%;资源税38594万元,为预算的168.4%,同比增长132.6%;企业所得税18655万元,为预算的174.1%,同比增长75.3%;个人所得税6842万元,为预算的136.2%,同比增长41.7%。

    非税收入完成69841万元,为预算的80.3%,同比下降24.4%。主要收入项目完成情况是: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15455万元,为预算的140.5%,同比增长32.9%;罚没收入10832万元,为预算的57%,同比下降41.6%;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23020万元,为预算的81.1%,同比下降24.8%。

    2017年市本级政府性基金收入完成91963万元,为预算的306.5%,同比增长177.8%;社会保险基金收入完成819585万元,为预算的137.6%,同比增长75.5%;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完成6万元。

    (二)当年支出执行情况

    2017年12月26日,临汾市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批准的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调整为441766万元,因省厅下达转移支付和养老保险清算上缴等因素增加支出98702万元,2017年市本级决算总支出变动为540468万元。总支出剔除地方政府债务还本支出15843万元,上解上级支出10909万元,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29495万元,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调整为484221万元。年终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实际执行457811万元,结转下年26410万元,实际支出为调整预算的94.5%,支出进度比2016年加快1.4个百分点。

    主要支出项目执行情况是:城乡社区支出65989万元,为预算的93%,同比增长10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9603万元,为预算的96%,同比增长20.4%;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2502万元,为预算的99.9%,同比增长10.1%;公共安全支出42967万元,为预算的100%,同比增长14%;教育支出42532万元,为预算的100%,同比增长6.4%;农林水支出23863万元,为预算的95.6%,同比增长50.1%;住房保障支出21443万元,为预算的99.9%,同比增长30.6%;债务付息支出20625万元,为预算的100%,同比增长168.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9273万元,为预算的99%,同比增长12.1%;节能环保支出17744万元,为预算的51.3%,同比增长40.9%;交通运输支出12961万元,为预算的99.8%,同比增长45.4%;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12335万元,为预算的100%,同比增长8.9%;科学技术支出5458万元,为预算的99.1%,同比增长403.5%。

    2017年12月26日,市人大常委会批准的市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调整为110000万元,因省厅下达专项转移支付增加支出20401万元,2017年市本级政府性基金总支出调整为130401万元。年终政府性基金支出实际执行120264万元,结转下年10137万元,实际支出为调整预算的92.2%,同比增长192.3%。主要支出项目执行情况是:城乡社区事务支出111740万元,为预算的100%,同比增长199.4%;债务付息支出1636万元,为预算的100%,同比增长450.8%。

    市本级社会保险基金支出执行716441万元,为预算的148.6%,同比增长62.2%。主要支出项目执行情况是: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314766万元,为预算的148.6%,同比增长21.6%;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出182715万元,为预算的645.6%,同比增长674.2%(主要是2017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实行市级统筹);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出142810万元,为预算的117.6%,同比增长14.5%。

    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6万元,年底全部调入一般公共预算。

    2017年市本级行政事业单位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执行3380万元,为预算控制数6909万元的48.9%。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153万元,为预算的60.9%;公务接待费1089万元,为预算的34%;因公出国(境)经费138万元,为预算的77%。

    (三)当年收支平衡情况

    2017年市本级总财力为540468万元,其中: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32606万元(含分享县市收入152194万元),中央两税返还收入22292万元,所得税基数返还22446万元,成品油税费改革收入3215万元,中央、省下达专项拨款及转移支付补助61559万元,县级体制上解10821万元,上年结转37070万元,债券转贷收入61843万元(置换债券15843万元,新增债券46000万元),调入资金88616万元。

    2017年市本级总支出为54046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457811万元,地方政府债务还本支出15843万元,上解上级支出10909万元,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29495万元,结转下年使用数26410万元。

    总财力与总支出相抵,实现当年收支平衡。

    (四)市本级地方政府债务情况

    2017年,省财政厅核定我市政府性债务限额为250亿元,市本级政府债务限额为98亿元。截止2017年12月31日,市本级政府债务余额为93亿元,未超过债务限额。全市政府债务率为62.6%,比2016年降低7个百分点,比债务风险警戒线(100%)低37.4%,我市政府债务规模在风险可控范围之内。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2017年全市财政部门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习总书记视察山西重要讲话精神,深入落实市委、市政府“345”发展战略和“12345”工作思路,严格执行市四届人大二次会议通过的各项决议,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充分发挥财政宏观调控作用,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实现连续两年正增长,有力促进了各项社会事业发展。这一成绩的取得,是市委、市政府正确领导的结果,是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支持的结果,是全市上下团结奋进、共同努力的结果。

    二、2018年上半年全市预算执行情况

    上半年,全市财政运行良好,财政收入增长较快,收入质量显著提升,各县收入均超进度,重点支出保障有力。

    截至6月底,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708670万元,为预算的68.2%,同比增长32.9%,超序时进度18.2个百分点,实现时间、任务“双过半”,收入总量在全省排第五位,增幅在全省排第四位;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执行1647589万元,为预算的55.3%,同比增长15.7%,增幅在全省排第三位。政府性基金收入完成166514万元,为预算的67.4%,同比增长533.3%;支出执行117270万元,为预算的41.5%,同比增长77.7%。社会保险基金收入完成626980万元,为预算的54.2%,同比增长7.8%;支出执行592084万元,为预算的51.2%,同比增长22.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75万元。

    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174955万元,为预算的75.8%,同比增长46.6%,超序时进度25.8个百分点;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执行265754万元,为预算的68%,同比增长51.5%,支出进度位列全省第一。政府性基金收入完成75864万元,为预算的252.9%,同比增长3480.2%(主要是2018年6月底土地出让价款收入比2017年同期绝对额增加67598万元);支出执行12124万元,为预算的25.7%,同比下降35.4%。社会保险基金收入完成392808万元,为预算的50.6%,同比增长15%;支出执行332178万元,为预算的49.4%,同比增长30.5%。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75万元。

    在抓好组织财政收入的基础上,上半年,我市各级财税部门突出“防风险、严管理、强责任、增效益”工作措施,积极优化支出结构,全力打好“三大攻坚战”,扎实推进各项重点工作。主要工作着力点放在十个方面:一是大力争取上级资金。经过多次沟通、积极争取,今年省财政厅批准我市新增债券规模36.9亿元,比上年增加15.2亿元,同比增长70%,比全省平均增幅高35.4个百分点;全市转移支付比上年增加21.2亿元,同比增长13.2%,有效缓解了我市财力不足的局面。二是大力支持打好精准脱贫攻坚战。今年全市安排扶贫资金10.4亿元,确保到年底实现扶贫资金投入总量和增幅双增长。今年已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8.1亿元,整合率48.3%。三是大力支持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市财政安排2.8亿元,用于公共自行车、“一城三区”清洁取暖工程建设、县级土地整治等项目,支持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积极支持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全市安排7.7亿元,用于城乡环境卫生保障、垃圾污水转运、道路清洁等项目,不断改善城乡人居环境。全市安排生态保护修复资金6778万元,着力改善受灾群众生产生活条件四是大力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制定出台了全市债务风险化解中长期实施方案和应急处置预案,进一步规范债务风险化解工作。五是大力支持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全市安排资金11.1亿元,用于农业支持保护补贴、林业生态保护恢复、水利设施建设等支农项目,安排资金2.8亿元用于一事一议美丽乡村建设和发展村集体经济,着力推动农业农村持续稳定发展六是大力支持保障“三基建设”。全市安排“三基建设”专项资金6.7亿元,确保乡镇工作补贴标准提标100元、乡镇办公用房填平补齐等政策落实到位七是大力支持办好全省旅发大会。市本级财政已安排《临汾市区整体提升规划》编制、旅发大会系列活动等相关项目资金8219万元,全力推动临汾旅游经济发展。八是大力保障基础设施建设。今年市财政累计安排各类交通建设项目资金3173万元。安排基本建设投资11.3亿元,主要用于市博物馆、图书馆、两座立交桥等重点工程建设,进一步提升城市发展承载能力。九是大力加强PPP项目建设。我市全部30个PPP项目100%通过全省集中会审,规范率全省最高,其中4个项目获得省人居环境PPP项目奖补资金共计5000万元。十是大力推动民生领域资金专项整治。重点对2015年至2017年底的扶贫、移民、粮食直补、农村危房改造等9大类57.5亿元民生领域资金进行专项整治,切实提高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在抓好全市预算执行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当前财政经济运行中存在的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方面,财政增收基础不牢,收入态势前高后低。今年上半年财政收入增幅较高,主要是受到年初税务部门清理上年度欠税一次性入库等因素影响,带动收入大幅增长。随着国家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环保治理深入推进,我市钢铁、煤炭等主要工业产品产量呈下降趋势,而新兴财源增长势微力弱,税源不丰,导致财政增收基础不够牢固。另一方面,收支矛盾较为突出,财政平衡压力较大。虽然前半年财政收入实现了较大增长,但是根据测算,今年新增的刚性支出将近20个亿,增支因素包括机关事业单位人员调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财政补助提标等政策刚性支出,以及脱贫攻坚“双增长”、支持乡村振兴战略、旅发大会等重大战略保障性支出,收入远远满足不了支出的需求,收支矛盾突出,财政压力巨大。

    三、下半年工作措施

    为全面完成2018年财政工作任务,下半年,我们将努力做好以下五个方面的工作:

    (一)抓好财政收入,大力培植新兴财源。认真落实国发42号、晋发49号和临发35号文件精神,强化财政收入预期管理,密切关注经济形势变化,加强财政运行监测分析,促进财政收入平稳增长。

    (二)优化支出结构,切实保障改善民生。严格控制和压缩一般性支出,牢固树立“过紧日子”的思想,集中财力办大事,全力保障脱贫攻坚、污染防治、三基建设、民生事业等重点支出。

    (三)深化财政改革,提高依法理财水平。继续深化省直管县财政体制改革,理顺市县两级财政资金分配关系。科学合理划分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逐步建立规范的政府间财政关系。推进全面预算绩效管理,实现重大项目绩效评价全覆盖。扎实推进2017年度权责发生制政府综合财务报告编制工作。

    (四)加强债务管理,防范化解重大风险。严格政府债务限额和预算管理,严格控制新增债务,坚决制止违法违规融资担保行为。积极稳妥推进存量债务化解工作,加大预算安排力度,保障偿债资金来源。深化国有资产有偿使用制度改革,增强地方政府偿债能力确保不发生区域性和系统性风险。

    (五)落实人大决议,着力加强审计整改。对照《2017年临汾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提出的问题,认真贯彻落实市人大常委会有关决议,采取有力措施积极进行整改,切实加强预算执行约束力,提高预算管理水平。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依法加强财政预算管理,充分发挥财政作为国家治理的基础和重要支柱作用,对于实现全年经济社会发展目标十分重要。我们将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人大常委会的监督和大力支持下,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习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强化责任担当,积极主动作为,努力完成2018年全年财政预期目标任务,为建设富裕文明绿色幸福美丽新临汾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市本级.xls

    临汾市.xls

    2017年预算绩效工作开展情况说明.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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