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03-01
【附件】
  • 关于临汾市2016年全市和市本级预算执行情况与2017年全市和市本级预算草案的报告

     

    ——2017年2月19日在临汾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二次会议上

     

    临汾市财政局局长  牛少白

     

    各位代表:

    受市人民政府委托,我向大会提出2016年全市和市本级预算执行情况与2017年全市和市本级预算草案的报告,请予审议,并请市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会议的人员提出意见。

    一、2016年全市和市本级预算执行情况

    2016年是“十三五”规划的开局之年,全市财政部门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牢固树立依法理财理念,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以提高经济发展质量和效益为中心,以深化财政改革为主线,以规范财政管理为抓手,优化支出结构,加强绩效管理,厉行勤俭节约,保障改善民生,为推动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全市和市本级预算执行总体平稳,财政工作取得了新的进步。

    (一)一般公共预算执行情况

    1.全市预算执行情况

    2016年全市预算经市三届人大七次会议审查批准后,各县(市、区)人民代表大会相继批准了本级预算,市政府于2016年8月汇总全市预算报送市人大常委会备案。2016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安排82亿元,与备案预算一致;支出预算安排由年初的194.6亿元变动为326.9亿元,主要是中央、省转移支付补助增加77.3亿元,上年结转结余18.6亿元,债务转贷收入17亿元,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5.8亿元,调入资金9.1亿元,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5.5亿元。

    受经济持续下行、工业经济持续回落、煤炭价格大幅下降等因素影响,2016年年初我市预算安排负增长。年度预算执行过程中,由于财政收入减少和支出需求刚性增长双重挤压,加剧了财政收支矛盾,预算平衡面临巨大压力。为应对困难挑战,全市各级财政部门坚持“紧日子、保基本、调结构、保战略”的原则,积极争取上级财政支持,调整优化支出结构,加大资金统筹力度,积极盘活存量资金,多措并举缓解财政困难,尽最大努力稳定预算执行。经过各级各部门的共同努力,2016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85.99亿元,下降2.49%,好于年初计划82亿元下降7%的目标。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执行311.96亿元,为调整预算的95.43%,增长8.50%。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严格在市人大批准的预算范围内执行,重点领域和民生支出得到较好保障。其中,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和就业、住房保障、文化体育与传媒、农林水事务、城乡社区事务、节能环保、粮油物资储备及交通运输等民生支出261.5亿元,同口径增长7.51%,占支出总额的83.8%。

    2016年全市预算收支执行具体情况如下:

    (1)主要收入项目完成情况

    税收收入完成50.23亿元,为预算的101.97%,下降3.84%。其中:增值税完成15.93亿元,为预算的178.69%,增长69.64%;营业税完成8.93亿元,为预算的62.1%,下降40.37%;增值税、营业税增减幅度较大的主要原因是2016年5月1日起,营业税全部改征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完成3.83亿元,为预算的89.24%,下降21.91%;个人所得税完成1.61亿元,为预算的98.15%,增长5.92%;资源税完成3.95亿元,为预算的95.48%,增长0.08%。

    非税收入完成35.76亿元,为预算的109.19%,下降0.53%。其中:专项收入完成6.72亿元,为预算的121.83%,下降53.68%;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完成4.85亿元,为预算的68.4%,下降45.90%;罚没收入完成6.07亿元,为预算的148.97%,下降4.05%;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完成13.07亿元,为预算的97.16%,增长314.55%。

    (2)2016年主要支出项目执行情况

    教育支出执行51.33亿元,为预算的96.95%,下降0.3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执行34.83亿元,为预算的98.58%,增长1.8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执行49.78亿元,为预算的97.72%,增长3.33%;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执行8.02亿元,为预算的98.56%,增长32.18%;节能环保支出执行13.64亿元,为预算的77.73%,增长30.11%;农林水支出执行42.05亿元,为预算的93.07%,增长10.25%;科学技术支出执行0.94亿元,为预算的99.62%,增长3.97%;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6.94亿元,为预算的86.05%,下降51.43%;住房保障支出执行15.01亿元,为预算的94.46%,增长60.96%;城乡社区支出执行27.03亿元,为预算的98.03%,增长45.60%。

    其他项目支出情况: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执行25.48亿元,为预算的98.87%,增长9.45%;公共安全支出执行17.11亿元,为预算的99.32%,增长7.76%;交通运输支出执行9.25亿元,为预算的95.64%,下降2.36%;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5.02亿元,为预算的96.17%,增长78.86%;商业服务业等支出1.15亿元,为预算的78.70%,增长20.46%;粮油物资储备支出执行0.92亿元,为预算的96.48%,下降48.74%。

    2.市本级预算执行情况

    2016年市本级预算经市三届人大七次会议审查批准,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安排18.04亿元,与备案预算一致;支出预算安排由年初的26亿元变动为53.69亿元,主要是中央、省转移支付补助增加1.67亿元,超收2.5亿元,上年结转结余6.76亿元,债务转贷收入6.8亿元,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7.03亿元,调入资金5.43亿元,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2.5亿元。

    2016年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实际完成20.54亿元,为预算的113.86%,增长1.36%;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执行49.99亿元,为调整预算的93.10%,增长46.59%。

    2016年市本级预算收支执行具体情况如下:

    (1)主要收入项目完成情况

    税收收入完成11.30亿元,为预算的101.02%,下降1.21%。其中:增值税完成4.25亿元,为预算的181.70%,增长73.53%;营业税完成2.73亿元,为预算的62.86%,下降39.25%(主要是2016年5月1日起,营业税全部改征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完成1.06亿元,为预算的88.19%,下降21.38%;个人所得税完成0.48亿元,为预算的95.91%,增长9.85%;资源税完成1.66亿元,为预算的95.55%,下降0.62%。

    非税收入完成9.24亿元,为预算的134.81%,增长4.68%。其中:专项收入完成0.87亿元,为预算的138.49%,增长1.44%;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完成1.16亿元,为预算的50.44%,下降68.29%(主要是耕地开垦费2015年有一次性收入);罚没收入完成1.85亿元,为预算的226.43%,下降3.86%;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完成3.06亿元,为预算的60.6%,下降44%。

    (2)主要支出项目执行情况

    教育支出执行5.18亿元,为预算的100%,增长47.1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执行1.94亿元,为预算的100%,下降31.4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执行4.95亿元,为预算的97.98%,增长17.13%;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执行2.82亿元,为预算的100%,增长188.17%;节能环保支出执行4.09亿元,为预算的55.95%,增长26.57%;农林水支出执行2.69亿元,为预算的97.65%,增长96.78%;科学技术支出执行0.11亿元,为预算的100%,增长23.18%;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0.55亿元,为预算的100%,下降49.49%(主要是用两权价款安排的支出减少);住房保障支出执行1.65亿元,为预算的92.07%,增长29.06%;城乡社区支出执行13.50亿元,为预算的100%,增长198.41%。

    其他项目支出情况: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执行3.86亿元,为预算的100%,增长2.59%;公共安全支出执行3.77亿元,为预算的100%,增长18.02%;交通运输支出执行2.55亿元,为预算的99.84%,增长102.04%;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0.66亿元,为预算的99.56%,下降35.08%;商业服务业等支出0.18亿元,为预算的51.64%,增长175.98%;粮油物资储备支出执行0.49亿元,为预算的100%,下降63.86%;债务付息支出执行0.77亿元,为预算的100%,增长704.61%。

    3.中央、省对我市转移支付执行情况

    2016年,中央、省对我市转移支付186.79亿元,增长8.2%。其中:一般性转移支付129.23亿元,增长16.25%;专项转移支付57.56亿元,下降6.35%。

    市对县(市、区)转移支付182.59亿元,增长11.63%。其中:一般性转移支付123.39亿元,增长14.38%;专项转移支付59.20亿元,增长6.31%。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2016年,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完成28.29亿元,为预算的213.23%,增长11.40%;预算支出执行46.04亿元,为预算的91.39%,增长39.11%。

    市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完成3.31亿元,为预算的93.42%,增长14.63%;预算支出执行4.11亿元,为预算的78.82%,下降19.55%。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执行情况

    2016年,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完成0.42亿元,为预算的206.91%,增长39.67%;预算支出执行0.20亿元,为预算的100%,增长0.15%。

    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完成2万元,为预算的8.33%,增长2万元(主要是2015年对国有企业免缴国有资本金收益);预算支出执行2万元,为预算的8.33%,增支2万元。

    (四)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2016年,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完成89.57亿元,为预算的85.81%;预算支出执行82.14亿元,为预算的84.84%,收支结余7.43亿元。

    (五)债务情况

    2016年,省财政厅核定我市新增债务规模32亿元,其中市本级留用11.85亿元,转贷各县(市、区)20.15亿元,主要用于基础性、公益性项目建设;省财政厅转贷我市置换债券67.94亿元,市本级留用44.2亿元,转贷各县(市、区)23.74亿元,主要用于置换存量政府债务。这些债券资金对我市应对经济下行压力、加快基础设施和民生项目建设、防范财政金融风险发挥了积极作用。

    截至2016年底,全市政府债务限额233.9亿元,其中:市本级90.2亿元,各县(市、区)143.7亿元。全市政府债务率预计为70%,比2015年增加近6个百分点。

    (六)“三公”经费预算执行情况

    经汇总,2016年市本级“三公”经费支出执行0.31亿元,为预算的41.20%,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01亿元,为预算的30.37%;公务接待费0.11亿元,为预算的31.25%;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19亿元,为预算的50.87%。

    二、落实市三届人大七次会议预算决议工作情况

    (一)主动应对困难,确保平稳运行。面对经济下行压力带给财政的不利影响,全市上下同心协力,主动应对,共渡难关。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财政工作,多次听取财政汇报,并提出明确要求,为我们应对困难挑战提供了坚强支持,坚定了我们做好工作的信心。各县政府和财政部门,深入基层,加强调研,一方面主动协调“一财两税”部门催收入、堵漏洞,明确任务,压实责任。另一方面,积极帮助企业解决生产经营中遇到的各种困难,创造有利环境,深挖内部潜力,降低运营成本,提高经营效益,为全市财政平稳运行夯实了重要基础。市财政积极争取中央和省级支持,获得财力性转移支付补助135.4亿元,比2015年增加18.9亿元,为市、县政府把“紧日子”过下来发挥了关键作用;积极争取2016年新增政府债券32亿元,比2015年增加20亿元,推动了全市经济社会和民生事业的持续发展。

    (二)依法加强征管,积极组织收入。为完成全年预算任务,实现预期目标,我市各级财税部门主动作为,采取有力措施,积极应对经济下行压力。一是积极建立“一财两税”信息沟通、数据交流、情况通报协调联动工作机制,深入重点企业厂矿开展税源调查,分析研判全市经济走势、重点税源和税收变化趋势,加强收入预测和预算执行分析,及时发现问题,提出应对之策;二是全面落实结构性减税和普遍性降费政策措施,严格执行全省煤炭20条、17条,企业减负60条措施等清费减负政策,切实为企业松绑减负,促进企业发展,实现财政与经济良性互动;三是围绕年初财政收入预期目标,逐月下达分县收入任务,并建立财政收入长效督导机制,加大对县级公共财政收入的督导力度;四是严格税收征管,强化收入稽查,加大清欠力度,确保各项收入应收尽收、足额入库。

    (三)加大合作力度,支持项目建设。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引领和杠杆作用,不断加大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力度。参与组建了注册资本金5000万元的临汾市保障性安居工程投资有限公司,用于承接国开行、农发行支持城市建设、安置项目等政策性贷款。积极推动规划三街、河西新城中心区综合管廊、鼓楼北大街道路改造等八个项目建设,目前共获得农发行受信投资26.5亿元,到位4.7亿元。通过PPP模式,引导社会资本加大投入,加快推进第一污水处理厂、第三污水处理厂、龙祠水源净水厂等项目建设。全力保障重点项目建设,积极为我市争取到67.94亿元置换债券及32亿元新增债券,其中投入11.85亿元新增债券资金,用于鼓楼南北街道路改造、市区畅通工程、城区公共自行车项目、机场复航改造工程、档案馆等18个市区重点工程项目建设,优化了发展环境,增强了发展动力。

    (四)强化工作措施,实施脱贫攻坚。持续加大扶贫资金投入,提高扶贫支出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比重,年度财政扶贫资金投入总量增加5.8亿元,同比增长84.9%,实现了投入总量和增幅“双增长”。市财政组建了注册资本金1.1亿元的临汾市扶贫开发投资有限公司,用于承接国开行、农发行提供的长期低息贷款,保障全市易地扶贫搬迁筹资需要。同时,11个易地扶贫搬迁任务县设立了共管账户,为全市易地扶贫搬迁工作的顺利启动奠定了良好基础。全市安排专项扶贫资金3.23亿元,保障扶贫资金尽快发挥效益。按照低收入农户冬季取暖货币化改革要求,足额兑现补助资金2.29亿元,惠及低收入农户99万余户,确保群众能够温暖过冬。

    (五)落实支农政策,统筹城乡发展。认真贯彻落实各项财政支农补贴政策,大力促进农业增效、农村发展、农民增收。扎实推进农业“三项补贴”改革工作,将农作物良种补贴、种粮农民直接补贴、农资综合补贴等三项补贴整合为农业支持保护补贴,大力支持耕地地力保护和粮食适度规模经营,推动支农政策由价格补贴向收入补贴转型调整,不断提升支农政策的指向性、精确性和实效性。全市落实农业支持保护补贴面积达677.61万亩,兑现了补助资金4.61亿元。积极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投入资金4.64亿元用于农村地质灾害治理搬迁、采煤沉陷区治理搬迁安置、农村危房改造等项目建设,投入资金3亿元用于农村公路养护、县乡公路改造、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农村旅游公路建设等农村交通项目建设,着力推动城乡一体化发展。

    (六)完善投入机制,保障改善民生。积极支持文化事业发展。围绕文化强市目标,加快文化基础设施建设,投入资金1.3亿元,用于市级博物馆、图书馆建设;积极推进公共文化设施免费开放,统筹各类财政资金904.62万元,支持全市博物馆、纪念馆、图书馆、文化馆、文化站等实现免费开放,让群众充分享受公共文化的普惠性。大力支持教育事业发展。按照学前教育协调发展,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普高教育内涵发展,职业教育大力发展的思路,在学前教育方面,投入资金5883万元,新改扩建24所农村幼儿园;在义务教育方面,投入资金5.79亿元,改善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和寄宿制学校基本办学条件,支持全市农村中小学公用经费、经济困难家庭困难寄宿生生活费补助和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造计划;在普高教育方面,继续实施普高学生资助计划,完善高中阶段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安排2665.22万元国家助学金,帮扶普高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投入资金4294.3万元,用于支持普通高中办学条件;在职业教育方面,支持中高等职业教育大力发展,累计投入资金1.09亿元。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财政补助标准由每人每年380元提高到420元,累计投入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基金9.44亿元,惠及全市337万参保参合城乡居民;设立新农合大病保险基金5800万元,切实减轻农民看病负担;投入资金1.9亿元,确保人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从40元提高到45元,促进公民享受免费公共卫生服务,提高居民健康水平;及时兑现城镇低保对象保障标准每人每月提高20元,农村低保对象保障标准每人每月提高40元政策,加大财政兜底线、补短板工作力度;投入资金1070万元,积极落实全市39684名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政策。实施就业创业援助工程。全方位落实就业扶持措施,投入资金1.12亿元,鼓励创业人员及小微企业积极创业,吸纳就业。实施城市综合整治工程。积极筹措资金,大力支持大气污染防治,投入资金2623万元,用于居民燃煤小锅炉治理、市县两级环境空气自动监测数据联网等项目,扎实推动“生态强市”建设;继续支持市区纯电动公交车推广,投入资金1.08亿元,新购纯电动公交车200辆,确保市区纯电动公交全覆盖。

    (七)深化财政改革,规范财政管理。实施预算统筹,将水土保持补偿费、政府住房基金2项政府性基金转列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超出规定比例的结转结余资金也全部调入一般公共预算。深入推进预决算公开,市本级及19个县(市、区)全部公开了2016年公共财政收支预算和“三公”经费预算情况。加强财政结余结转资金管理,市本级累计收回调回总预算结余结转资金4.7亿元,全部用于民生项目建设。深入开展市级国库集中支付电子化管理试点工作,优化国库支付流程,提高资金运行效率。深入推进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改革,市直单位公车燃油、维修、保险等运行费用全部实现公务卡结算。扎实推进煤炭资源税改革,改革后煤炭资源税省级分享65%,市县分享35%,同时,积极向上级反映我市困难,通过努力为我市减少了6803万元的上解额。全面推进“营改增”,将所有行业企业缴纳的营业税全部纳入增值税范围,并明确了市与县财政分享比例。加强政府债务管理,稳步推进存量债务置换工作,提前偿还校安工程、机场复航改造项目贷款,制定债务风险化解方案,对12个县(市、区)的地方政府债券使用情况进行专项检查。

    在总结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财政运行中存在的一些矛盾和问题:一是受国家政策影响,以及节能减排、环保限产、化解产能等影响,经济下行压力依然较大;二是收入减少与支出扩大,导致收支矛盾突出;三是预算“重编制、轻管理”,绩效评价需进一步加强。对于这些问题,我们一定高度重视,采取有力措施,切实加以解决。

    三、2017年全市和市本级预算草案

    2017年是落实市委“345”战略和市政府“12345”工作思路的起步之年,也是临汾走出经济困难局面的攻坚之年。做好2017年各项财政工作,关系全市改革发展稳定大局,意义十分重要。

    (一)2017年预算安排原则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落实市委四届二次全会暨经济工作会议和全省财政工作会议部署,综合考虑我市财政经济发展的各种因素,2017年全市财政预算编制原则如下:

      ——积极稳妥,量入为出,坚持收支平衡。

      ——统筹兼顾,突出重点,集中财力办大事。

      ——勤俭节约,过紧日子,从严从紧编制预算。

      ——应收尽收,应保尽保,实行收支全口径管理。

    ——讲求绩效,绩效为先,安排财政资金绩效先行。

    (二)2017年收支预算

    1.公共财政预算

    2017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期86亿元,与上年完成数持平,如果将2016年收入按营改增后新的分享比例转换同口径比较,2017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比2016年增长3.55%。

    今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与上年持平,同口径增长3.55%,是基于全市经济稳步向好的基本判断,在实事求是、科学分析、通盘考虑的基础上确定的。之所以这样安排,一是考虑到我市财政收入已经连续两年下降,今年支持转型综改等新的增支因素,以及保工资、保民生等刚性支出需求,需要我们尽快扭转财政收入负增长局面。二是2016年水资源费、政府性基金和两权价款历年结转等一次性因素,拉高了收入基数,2017年不再具有这样的非即期因素。三是2017年,煤炭价格有望在合理水平上保持相对稳定,深化转型综改试验区建设、加快国企国资改革、推动开发区二次创业创新等重大改革举措的政策效应将陆续释放,发展的新动能新增长点将会加速形成,为财政收入好转提供了支撑。综合考虑这些因素,财政收入增长由负转平,同口径增长3.55%,是个积极的、实事求是的目标,充分体现了稳中求进的工作总基调。

    2017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安排204.61亿元,比2016年向市人大常委会备案预算同口径增长5.14%。主要项目安排情况是: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1.85亿元,增长8.37%;公共安全支出12.79亿元,增长0.82%;教育支出31.29亿元,增长1.73%;科学技术支出1.09亿元,增长5.83%;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4.22亿元,增长2.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5亿元,增长2.08%;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1.87亿元,增长0.05%;节能环保支出4.83亿元,增长1.48%;城乡社区支出15.29亿元,增长0.06%;农林水支出13.88亿元,增长2.63%;交通运输支出3.7亿元,增长2.35%;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12.25亿元,增长0.97%;住房保障支出5.1亿元,增长0.37%;预备费3.32亿元,增长2.35%。

    上述全市预算草案为市代编预算,待各县(市、区)人民代表大会批准后,市财政将汇总各级预算,加上上年结转支出,一并报市人大常委会备案。

    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期20.5亿元,与上年持平。其中:税收收入11.8亿元,增长4.42%;非税收入8.7亿元,下降5.4%,主要是2016年收入中包括水资源费集中入库和补提教育、农田水利建设资金等一次性因素。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安排28亿元,同口径增长7.69%。资金来源为: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0.5亿元,中央省补助和市县上解收入6亿元、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5亿元。

    市本级主要支出项目安排情况是: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62亿元,同口径(下同)增长5.86%;公共安全支出2.69亿元,增长15.31%;教育支出3.76亿元,增长16.58%;科学技术支出0.15亿元,下降4.68%;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0.64亿元,增长4.8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33亿元,增长4.81%;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76亿元,下降4.9%;节能环保支出1.03亿元,增长3%;农林水支出1.47亿元,增长2.08%;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0.34亿元,下降30.81%;住房保障支出1.17亿元,增长9.88%;预备费0.3亿元,增长200%。

    2017年,市级财政将面临非常困难的“紧日子”,在当前财政收入持续下滑、刚性支出有增无减的严峻势下,收支平衡压力进一步增大,为确保编制无赤字预算,我们通过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大力压减项目资金、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盘活财政存量资金,以及加大政府性基金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调入公共预算统筹等措施,才得以编制了平衡的盘子,在保基本、保运转、保稳定的前提下,其他支出区分轻重缓急、量力而行安排。

    2.政府性基金预算

    2017年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15.50亿元,比上年完成数下降45.21%;预算支出安排15.50亿元,同口径增长16.82%。

    市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3亿元,比上年完成数下降9.36%;预算支出安排3亿元,同口径下降14.29%。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2017年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1.5亿元,增长258.07%;预算支出安排1.5亿元,增长641%。

    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3万元,与上年持平;预算支出安排3万元,调入一般公共预算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资金3万元。

    4.社会保险基金预算

    2017年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安排163.75亿元,预算支出安排156.90亿元,收支结余6.85亿元。

    市本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安排59.56亿元,预算支出安排48.22亿元,收支结余11.34亿元。

    5.“三公”经费预算

    经汇总,2017年市级安排“三公”经费预算0.63亿元,较2016年预算减少0.1亿元,下降13.89%。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02亿元,与上年持平;车辆购置及运行费0.32亿元(其中公务车辆运行维护费0.30亿元),减少0.06亿元;公务接待费0.29亿元,减少0.05亿元。

    以上预算安排的具体情况详见《2016年全市和市本级预算执行情况及2017年全市和市本级预算(草案)》。

    四、完成2017年预算任务的主要措施

    (一)强化财政收支管理,确保实现收支平衡。加大税收征管力度,严格规范征缴非税收入,重点做好两权价款征缴入库工作。坚决防止和纠正收取“过头税”、乱收费和采取“空转”方式虚增财政收入的行为。大力压缩一般性支出,调整优化支出结构。切实加强预算执行管理,及时批复部门预算和转移支付预算,督促做好项目实施准备工作,确保预算一经下达能够立即执行,提高支出执行到位率。对预算执行进度缓慢或者预计年内难以执行的资金,及时收回调整用于亟需支持的领域。进一步加大争取中央、省级财政支持力度,积极主动向上反映我市经济财政运行困难,密切跟踪中央和省级政策制定、资金分配相关情况,认真做好上下工作对接和政策资金配套衔接等工作,争取中央和省级财政在转移支付、新增债券、“去产能”奖补资金等方面给予我市更大的资金政策支持。

    (二)落实积极财政政策,促进经济平稳运行。全面落实减税降费政策。支持落实“三去一降一补”重点任务。严格落实好国家和省、市已出台的各类减轻实体经济负担的政策措施,大力清理涉企收费,减轻企业负担,促进企业健康发展。大力支持新型产业发展,努力培植新型财源。鼓励和支持发展高端装备制造业、节能环保、新一代信息产业、生物产业、新材料、新能源等战略新兴产业,形成新兴产业集群,增强经济发展动力。大力支持民营经济发展。认真落实我市《关于进一步支持民营经济健康发展的措施》22条,加大财政专项资金支持力度,支持小型微型企业采用新技术、发展新产业、培育新业态、创新新模式。充分发挥产业引导基金对社会资本的领投和增信作用,切实增强民间投资发展活力,引导更多社会资金投入实体经济。大力推进PPP工作。加快推进PPP示范项目建设,将财政补贴纳入中长期财政预算,将“补建设”变为“补运营”,兑现对社会资本的承诺,增强PPP项目吸引力,改变我市PPP示范项目数量规模偏小、项目落地难、推进慢的局面。

    (三)不断扩大投入规模,支持脱贫攻坚和惠农政策落实。加大涉农资金统筹整合力度,建好扶贫项目库,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加快推进贫困人口易地扶贫搬迁和采煤沉陷区治理工作。推进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继续采取竞争立项办法开展美丽乡村建设并扩大试点范围。开展财政资产收益扶贫试点和扶持农村集体经济试点,探索农村基础性公益资产量化入股模式,增强村集体经济实力。大力支持扶贫产业发展,重点支持干鲜果、畜牧、蔬菜、小杂粮、中药材、农产品加工业、休闲农业等七大特色产业发展,增加扶贫“造血”功能。扎实推进农业“三项补贴”改革工作,大力支持耕地地力保护和粮食适度规模经营,推动支农政策由价格补贴向收入补贴转型调整,由倾向于保面积、增产量向支持农业转型升级和提高质量效益转变,不断提升支农政策的指向性、精确性和实效性。

    (四)调整优化支出结构,有效保障重点领域支出。围绕人的全面发展,守住底线、突出重点、完善制度、引导预期,下大力气做好兜底性、基础性和发展性民生工作。按照学前教育协调发展,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普高教育内涵发展,职业教育大力发展,民办教育健康发展的思路,统一城乡义务教育学生“两免一补”政策,实现教育经费随学生流动可携带。改善贫困地区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办学基本条件,建立普通高中生均拨款制度。支持构建现代职业教育体系,认真落实学生资助政策。统筹运用税收优惠、科技扶持、创投基金、融资担保、贷款贴息等政策措施,扶持大众创业,万众创新,以创业带动就业。完善社会保障体系,继续提高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水平、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财政补助、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和大病医疗保险筹资标准。全面推进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全覆盖。推进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相结合,扩大政府购买基本健康养老服务。

    (五)深入推进财政改革,全面提高依法理财水平。通过规范和加强管理,用制度和机制让资金高效流动,使有限的财力发挥最大效益。一是深化部门预算改革,进一步细化预算编制,提高年初预算到位率。二是加大财政资金统筹力度,将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等基金调整转列一般公共预算,取消关于排污费、水资源费等以收定支、专款专用的规定。三是推进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扩大预算绩效目标管理范围,加强预算绩效运行跟踪监控,强化对重点民生支出和重大专项支出的绩效评价,注重评价结果运用,逐步实现所有预算资金绩效管理全覆盖。四是建立健全预决算公开考核机制,严格落实公开主体责任。五是加强库款管理与预算编制的衔接,对于存量资金较多的单位或项目,相应压减预算规模。健全转移支付资金调度与库款规模挂钩机制,对月度库款考核排名靠前或靠后的县市,相应加快或减缓调度转移支付资金。六是探索利用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推进事业单位分类改革,财政对二类公益事业单位的管理逐步从“养人”过渡到“养事”。

    各位代表:做好2017年财政工作,任务繁重,责任重大,全市财政系统决心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支持下,坚决落实市委345战略和市政府12345工作思路,攻坚克难,积极作为,精准发力,聚精会神做好全年各项财政工作任务,用优异的成绩交出一份满意的答卷,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

     

     

     

     

     

     

     

     

     

    名   词   解   释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指按照现行财政体制规定列入地方预算,直接缴入地方金库的财政收入。具体由两部分组成:一是税收收入,包括增值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资源税的地方分享部分,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印花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土地增值税、车船税、契税、耕地占用税等;二是非税收入,包括专项收入、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罚没收入、国有资本经营收入、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捐赠收入、政府住房基金收入、其他收入等。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指列入地方预算的财政支出,其支出项目按功能设置“类”级科目,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国防支出、公共安全支出、教育支出、科学技术支出、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节能环保支出、城乡社区支出、农林水支出、交通运输支出、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商业服务业等支出、金融支出、援助其他地区支出、国土资源气象等支出、住房保障支出、粮油物资储备支出、预备费、其他支出、转移性支出、债务还本支出、债务付息支出、债务发行费支出等。其资金来源包括用地方当年财力安排的支出、上年结余、调入资金和中央、省一般性及专项转移支付补助收入安排的支出。

    政府性基金预算:指政府通过向社会征收基金、收费,以及出让土地、发行彩票等方式取得收入,专项用于支持特定基础设施建设和社会事业发展的收支预算,是政府预算收支的组成部分。其特点是目的性强、专款专用。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指国家以所有者身份从国家出资企业依法取得国有资本收益,并对所得收益进行分配而发生的各项收支预算,是政府预算的重要组成部分,其核心是调整国家和国有企业之间的财政分配关系。目前, 我市在市、县两级基本建立了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框架。

    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是指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根据社会保险制度的实施计划和任务编制的,经规定程序审批的年度基金财务收支计划。按险种划分为五类八种: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基金、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失业保险基金、工伤保险基金、生育保险基金。

    “三公”经费预算:“三公”经费是指财政拨款支出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部门预算:简单地说就是“一个部门一本预算”,完整地反映—个部门的所有收入和所有支出,即一个部门在部门预算之外,不得再有其他收支活动。部门预算的特点就是改变财政资金按性质归口管理的做法,并实行预算内资金和部门事业收入及其他收入收支统管,统筹使用。

    转移支付(一般、专项):是政府间的一种补助,是以各级政府之间所存在的财政能力差异为基础,以实现各地公共服务均等化为目标,而实行的一种财政资金转移或财政平衡制度。目前转移支付主要由一般性转移支付和专项转移支付构成。一般性转移支付不规定具体用途,由接受拨款的政府自主使用,包括均衡性转移支付、调整工资转移支付、农村税费改革转移支付、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奖补资金、基层公检法司转移支付、义务教育等转移支付、基本养老保险和低保等转移支付、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等转移支付、村级公益事业奖补等转移支付、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等;专项转移支付又称专项拨款,是有附加条件、规定资金使用范围的转移支付,要求专款专用。目前,专项转移支付主要用于农林水事务、交通运输、节能环保、社会保障和教育等方面。

    “营改增”:是指以前缴纳营业税的应税项目改成缴纳增值税,简称“营改增”。2012年国家在9个省市(含3个计划单列市)部分行业开展深化增值税制度改革试点,主要涉及交通运输业及研发和技术服务、信息技术服务、文化创意服务、物流辅助服务、有形动产租赁服务、鉴证咨询服务等6个现代服务业(简称“1+6”)。2013年8月1日,改革范围推广到全国试行,现代服务业中新增广播影视服务,试点行业扩大为交通运输业和7个现代服务业(简称“1+7”)。2014年1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又将铁路运输和邮政业纳入“营改增”试点范围。2016年5月1日营改增全面推开。

    财政结转资金:是指结转的财政结余资金中有专项用途、需继续安排使用的资金。一般来说,结转资金都是跨年度使用的。

    财政结余资金:主要是指行政、事业单位在预算年度内,按照财政部门批复的本部门预算,当年尚未支用的财政拨款资金。

    权责发生制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制度:是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按年度编制的政府综合财务报告的制度,报告的内容主要是:资产负债表、收入费用表等政府财务报表,财政经济状况分析。

    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是政府与社会资本为了合作建设城市基础设施项目,或为提供公共产品或服务而建立的“全过程”合作关系,以授予特许经营权为基础,以利益共享和风险共担为特征,通过引入市场竞争和激励约束机制,发挥双方优势,提高公共产品或服务的质量和供给效率。

    预算稳定调节基金:是指由政府设立的,从规定范围筹集的,用于调节和平衡预算运行的预算储备资金。基金的安排使用接受同级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预算稳定调节基金单设科目,增加补充基金时在收入方反映,动用基金时在支出方反映。

    公共服务均等化:是指政府要为社会公众提供基本的、在不同阶段具有不同标准的、最终大致均等的公共物品和公共服务。公共服务均等化有助于公平分配,实现公平和效率的统一。

    跨年度预算平衡机制:是对现行单一年度预算平衡机制的一种改进,是指在财政预算编制、执行等环节,建立健全跨年度的、合理的平衡机制,实施依法征税,硬化支出预算约束,更好地发挥财政宏观调控作用。

    中期财政规划管理:是中期预算的过渡形态,是在对总体财政收支情况进行科学预判的基础上,重点研究确定财政收支政策,做到主要财政政策相对稳定,同时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情况适时研究调整,使中期财政规划渐进过渡到真正的中期预算。

    国库集中支付电子化:是指利用现代信息网络技术,不仅实现财政资金收缴和支付业务完全“无纸化”运行,而且把传统相对独立的分散管理整合成一个完善的管理链条,有利于提高财政资金运行效率和安全管理水平。

    预算绩效管理:预算绩效管理是指在预算管理中融入绩效理念,将绩效目标设定、绩效跟踪、绩效评价及结果应用纳入预算编制、执行、监督全过程,逐步建立“预算编制有目标、预算执行有监控、预算完成有评价、评价结果有反馈、反馈结果有应用”的预算绩效管理机制,以提高预算的经济、社会效益为目的的管理活动。

    煤炭资源税:2014年9月29日,国务院总理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实施煤炭资源税改革,推进清费立税、减轻企业负担。按照国务院部署,从2014年12月1日起,在全国将煤炭资源税由从量计征改为从价计征。改革后的煤炭资源税仍为省、市、县三级共享收入,省分享65%,市县分享比例35%。我市市县两级分享比例为:尧都区、临汾、侯马经济开发区市区分享比例为20%,15%;其他16个县(市)市县分享比例为15%,20%。

    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指村民通过规范的一事一议筹资筹劳开展村内公益事业建设项目,政府采取以奖代补、民办公助的方式,给予适当财政奖补。其目的是以农民自愿出资出劳为基础,以政府奖补资金为引导,建立多方投入、共同推进的村级公益事业建设投入新机制。

    小微企业:是指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业行业,并符合下列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即工业企业,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10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3000万元;其他企业,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8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1000万元。

    政府购买服务:是指通过发挥市场机制作用,把政府直接向社会公众提供的一部分公共服务事项,按照一定的方式和程序,交由具备条件的社会办量承担,并由政府根据服务数量和质量向其支付费用。是一种新型的政府提供公共服务方式。

    支出功能科目:是指反映政府管理和主要职能活动的分类科目。分“类、款、项”三级设制。主要分类具体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外交支出、国防支出、公共安全支出、教育支出、科学技术支出、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社会保险基金支出、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节能环保支出、城乡社区支出、农林水支出、交通运输支出、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商业服务业等支出、金融支出、援助其他地区支出、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住房保障支出、粮油物资储备支出、预备费、国债还本付息支出、其他支出、转移性支出、债务还本支出、债务付息支出、债务发行费支出

    支出经济科目:是指反映支出的经济性质和具体用途的分类科目。分“类、款”二级设制。主要分类具体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对企事业单位的补贴、转移性支出、债务利息支出、债务还本支出、基本建设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和其他支出。

     

     

     

    人大资料(全市和市本级2016年预算执行和2017年财政收支预算(草案)  定稿.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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