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09-07
【附件】

  • 临汾市特殊儿童康复教育中心2017年度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概况

    一、本单位职责

    临汾市特殊儿童康复教育中心原名叫临汾市聋儿康复语训部,成立于19954月,201561日起正式更名为临汾市特殊儿童康复教育中心,占地面积690平米,使用面积1200平米,主要职能是承担全市聋哑儿童听力语言康复训练和孤独症儿童康复训练工作。从成立至今有近500名聋儿在这里得到康复,孤独症科成立于20109月,大约有近百名孤独症患儿在这里进行康复训练。主要开展的工作有:听力语言训练、听能管理、卫生保健、言语矫治、孤独症康复训练、感统训练等。

    本中心拥有启音博士、启聪博士、构音与音乐治疗仪等先进的教学设备和脑士、多频稳态、声阻抗、纯音测听等听力检测设备,承担国家和省残联聋儿康复训练及助听器救助、人工耳蜗与孤独症儿童康复救助项目。

    2011年语训部分别被评为“十一五”全国听力语言康复工作先进集体和“十一五”全省残疾人工作先进集体,被山西省残工委授予“残疾人之家”荣誉称号,2012年被全国残疾人康复工作办公室确定为山西省唯一的“全国基层教改试点机构”。


    二、机构设置情况

        主要科室有办公室、财务室、卫生保健室、语训科、孤独症科、教务处、家长学校现有聋儿50名,有大、中、小、亲子四个班,孤独症15,孤独症有大、小两个班现有工作人员44定编25名,在编25名。从岗位设置上分专业技术人员13名(6名为中级职称,7名初中职称,其中护师称职的1名),管理岗位4名,工勤人员6名;从身份上分干部11名,聘干2名,工人10名;编外人员实行政府购买服务的15名,公益岗位4名。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报表(见附件)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一)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二)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部门决算公开相关信息统计表

      第三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收入合计381.24万元,其中:全部为财政拨款收入381.24万元,占比100%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支出合计416.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06.74万元,占比73.6%;项目支出109.86万元,占比26.4%。

    三、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7年,社会保障就业支出321.35万元,完成预算的116%,主要用于残疾人康复等各类项目支出以及人员支出和日常运行支出;住房保障支出23.11万元,完成预算的100%,用于缴纳在职人员的住房公积金;其他支出72.14万元,用于残疾儿童康复的彩票公益金。

        与2016年决算相比,减少19.9万元,下降4.6%,主要原因:残疾人康复项目支出及日常运行支出减少

      四、关于“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0.3万元,完成预算的5.6%,比上年减少1.2万元,原因是:公务用车运行减少。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比上年减少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支出决算0.3万元,占100%,比上年减少1.2万元原因是:公务用车运行减少;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比上年减少0万元。

      五、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2017年我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支出6.51万元(与部门决算中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中公用经费之和保持一致),比2016年减少2.74万元,降低29.6%。主要原因是:日常公用支出减少。

      六、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1辆,一般公务用车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七、政府采购情况

    2017年度,无政府采购

    八、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2017年,临汾市特殊儿童康复教育中心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1个,项目名称为生均公用经费及贫困聋儿救助项目,涉及市本级财政资金7.2万元。根据绩效管理要求,我单位对该项目进行了绩效自评,该项目严格依据预算和计划实施,项目管理规范有序,达到了预期的绩效目标。自评分值为88分,评价等级为优。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应当按照部门预算管理要求,参照公开模板进行专业名词解释。

      (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三公”经费:指市直单位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四)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五)其他需要解释的名词。

      九、其他需要公开的情况

        无






                             临汾市特殊儿童康复教育中心

                                     2018.9.6


    临汾市特殊儿童康复教育中心.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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