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09-07
【附件】
  • 临汾市荣军康复医院

    2017年度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概况

    一、 单位职责及机构设置

    我院于 1959 年建院,是临汾市政府举办的一所优抚事业单位,医院担负着全市复员退伍军人、特困精神病患者的医疗、康复与托养任务,同时也对社会精神病患者提供治疗服务。医院集预防、治疗、康复、教学、科研为一体,同时担负着专业培训、下乡服务等多项任务。医院 2003年成为山西师范大学心理学院的科研基地和实习基地。2009 4 月成为临汾职业技术学校的“实训基地”。2011  12月被山西省卫生厅评审为二级甲等专科医院。

    医院占地面积 12436 ㎡,建筑面积 7941.58 ㎡。现有职工159 人,其中正式职工 119 人,公益性岗位 5 人,劳务派遣 35 人,医技护 130 人,行政后勤人员 29 人,高级职称 19 人,中级职称 37 人,硕士学位 2 人,本科学历 80 人。医院党支部现有党员 33 名,占在职正式职工的 27.7%。医院设有院务会等 17 个专业委员会,临床、医技、职能科室 24 个,荣军病区、精神科男一病区、精神科男二病区、神经症病区、精神科女病区 5 个病区。医院现有固定资产1965.22 万元,其中:医疗设备 372 万元,万元以上医疗设备 69台。省卫生厅注册床位 100 张,目前开放床位 150 余张,现住院病人 156 人,其中复退军人 35 人,三无救助对象 96 人,社会患者 25 人。年门诊量 15351 人次。

    第二部分 2017 年度部门决算报表(见附件)





    一、2017年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2017 年收入决算表



    三、2017年支出决算表



    四、2017 年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2017 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一)



    六、2017 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二)



    七、2017 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2017年部门决算公开相关信息统计表



    九、2017 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表



    第三部分 2017 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2017 我单位认真组织、严格执行经批复的部门预算,紧紧围绕医院中心工作开展服务、保证复员退伍军人精神病患者、特困精神病患者和社会精神病患者得到有效的康复与治疗,为社会的稳定做出了应有的贡献。

    2017 年度部门决算反映的是我院全部收支情况,既包括财政年初预算拨入的经费和项目经费,也包括我单位医疗收入和其他收入(根据相关精神由各县市负担的特困精神病患者负的生活费以及利息收入)

    二、 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我单位本年收入总计2482.2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1700.90 万元,占比68.52%;事业收入744.56 万元,占比30%(我单位根据相关政策由各县市民政局负担的特困精神病员的住院费,以及部分社会病员住院门诊收入)。其他收入 36.82 万元(系基本账户和基建账户存款利息收入以及根据相关精神由各县市负担的特困精神病患者负的生活费等)占比1.48%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 年,我单位支出总计为2300.48万元,其中财政

    拨款支出1534.74 万元,占比66.71%。财政拨款支出中:基本支出 1451.01万元,占比94.54%;项目支出 83.73 万元(主要用于复员退伍军人精神病员和三无精神病员的康复与治疗任务,以及购置部分医疗设备)占比5.46%。事业支出和其他支出总计 765.74 万元,占比33.29%,主要用于弥补财政经费不足,如合同工工资,水电暖等基本费用;基本建设支出 78.90 万元(以前年度基建结转 78.89 万元,本年利息收入209.91元,本年支出 78.90 万元,年末结转74.45

    我单位上年结转和结余 169.63 万元:包括人才培训项目经费0.5万元,征地拆迁补偿经费 85.47万元,荣军医院新建项目经费83.66万元。主要是上年度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因临预财【2017217号文收回医疗卫生计划生育支出指标0.39万元,收回社会福利彩票公益金支出指标83.67万元。临预财【201766号文收回征地拆迁补偿支出存量资金6.59万元。最终上年年末结转结余79万元。

    三、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7 年综合收支与 2016 年相比:2016年度总收入2082.87万元,其中财政补助收入1487.10万元,占比71.40%,事业收入561.72万元,占比26.97%,其他收入34.05万元,占比1.63% 年度支出2292.99 万元,其中财政补助支出1602.95万元,占比69.91%。年末结转和结余169.63 万元。2017年度收入增加399.41 万元,增长19.17%。年度支出增加 7.5 万元,增长 0.32%。主要原因:一是根据 2017 年度工作安排,增加了项目支出;二是新增考试录用人员9人;三是为提高医疗水平及保证复员退伍军人精神病患者、特困精神病患者和社会精神病患者得到有效的康复与治疗,日常公用经费有所增长。

    2017 年总支出2300.48万元与年初预算1303.93万元相比,增加996.55 万元,增长率为76.43%2017 年收入安排 1303.93 万元,其中:财政补助收入 1303.93万元,按照收支平衡原则,2017年支出安排 1303.9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49.93万元,分别为人员支出 1101.09 万元,日常公用支出 48.84 万元;项目支出 154 万元。与预算差别的主要原因:一是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37.85万元(其中财政补助支出1303.93 万元,事业支出733.92万元),较预算数1215.45万元(财政补助数)增长88.48万元,主要用于新增考试录用人员9人的工资福利支出。二是项目支出决算数266.41万元较预算154万元增加112.41万元,主要增长项为政府基金财政拨款项目支出83.73万元,占比8.4%,主要用于医院异地新建项目;三是基本建设支出决算数较预算数增加78.9万元,占比7.9%主要用于医院异地新建项目;四是住房保障支出99.89万元较预算数88.48万元增长11.41万元,占比1.14%,用于追加职工住房公积金单位部分。

    四、关于三公经费支出说明 

    2017 年末,我单位有 2 辆车:(公务车 1 辆,救护辆)。2017 年度三公经费支出 2.58 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无经费支出;公务接待费无经费支出;公务车辆运行维护费2.58万元。2017 三公经费预算控制额度共计 10.27 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 0.27 万元,公务车辆运行维护费 10.00 万元,2017 年“三公”经费预算控制额度相比,远小于预算控制额度,完成预算的25.56%;与 2016年度三公经费支出相比,“三公”经费支出均用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16年支出的2.8万元减少了0.22万元,主要原因为我单位规范用车管理,从严安排出车,控制用车成本,提高车辆使用率,合理控制经费支出。

    五、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我单位为市直优抚事业单位,不符合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中公用经费标准,因此无机关运行经费。

    六、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我单位 2017 年度政府采购金额总计 735.01 万元,其中货物金额691.80 万元主要包括医院所用的药品、试剂及专用试剂等。政府采购服务43.21 万元主要包括保安费用及洗涤服务。

    七、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国有资产存量方面,医院现有固定资产 1965.22万元,其中:医疗设备 372万元,100万元以上医疗设备台;单价价值 200 万元以上的大型设备 0 台。公务用车两辆,一般公务用车一辆,救护车一辆。

    八、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2017年度,我单位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一个,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50万元,自筹资金180万元。

    2017年,临汾市荣军康复医院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1个,项目名称为特困精神障碍患者救助经费,涉及本市财政资金50万元,其他资金180万元。根据绩效管理要求,我单位对该项项目进行了绩效自评,得分85分,等级为良,基本达到了预期的绩效目标,但还须继续加强管理和改进措施,完善制度,规范管理,依据项目和计划实施,更好发挥项目资金的作用。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三公经费:指市直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四)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特困精神病患者:是指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

    无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简称三无人员)或者法

    定义务人无赡养、抚养、扶养能力的精神病患者。





    临汾市荣军康复医院

    2018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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