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09-07
【附件】
  • 临汾市民政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概况

     

    (一)本单位职责

        1.组织实施民政事业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起草民政事业规章草案和规范性文件并监督实施,拟定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年度计划、相关措施并组织实施。

        2.承担依法对全市性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以下简称民间组织)进行登记管理和监察责任,指导和监督基层对民间组织的登记管理工作。

        3.负责全市优待抚恤工作,主管和规范各类优抚对象优待金、抚恤金、补助金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伤亡抚恤金的发放;负责评残、追烈的审核上报和烈士褒扬工作;指导全市优抚事业单位标准化建设工作。

        4.组织和指导全市拥军优属工作,承担市拥军优属拥政爱民工作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协调、指导地方支持部队建设和部队参加地方建设的工作。

        5.负责全市退役士兵、复员干部、军队离退休干部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接收和安置工作,指导军休服务管理机构的建设管理、服务保障,指导全市退役士兵的培训和就业工作。

        6.拟定救灾工作政策,负责组织、协调全市救灾工作,组织自然灾害救助应急体系建设,负责组织核查并统一发布灾情,管理、分配中央和省、市救灾款物并监督使用,组织、指导救灾捐赠;承担市减灾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7.牵头拟定全市社会救助规划、政策和标准,健全城乡社会救助体系,指导建立、健全和实施全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医疗救助、临时救助、生活无着人员救助工作。

        8.指导监督和协调本市地名管理工作,制定本市地名工作规划;审核、承办本辖区地名的命名、更名;推行地名的标准化、规范化,查处违法违章使用地名行为;指导、设置地名标志,检查、监督、管理地名标志的使用;负责审核、编纂本市的地名工具图书。

        9.负责全市的行政区域界线勘定和管理,负责全市行政区域内边界争议的调整和争议调处。

        10.拟定城乡基层群众自治建设和社区建设政策,指导社区服务体系建设,提出加强和改进城乡基层政权建设的建议,推动基层民主政治建设。

        11.拟定社会福利事业发展规划、政策和标准,拟定社会福利机构管理办法,管理福利彩票公益金。拟定社会福利企业扶持政策,组织拟定促进慈善事业的政策,组织、指导社会捐助工作,指导老年人、孤儿和残疾人等特殊群体权益保障工作。

        12.拟定婚姻、殡葬管理和儿童收养政策,推进婚俗和殡葬改革,承办本市居民涉港澳台婚姻登记管理,指导全市涉外儿童收养登记工作,指导全市婚姻、殡葬、收养、救助服务机构管理工作。

        13.会同有关部门拟定社会工作发展规划,推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和相关志愿者队伍建设。

    14.承担各类民政信息建设和管理工作。

    15.承办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情况

    临汾市民政局是临汾市人民政府主管有关社会行政事务的工作部门,正处级建制,局机关设办公室、民间组织管理科、优待抚恤科、安置科、救灾救济科、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科、区划地名科、社会福利和慈善事业促进科、社会事务科等9个内设科室。行政编制23人,工勤编制3人,实有人数28人(其中2人退休手续待办理,1人工资调入手续待办理);离休人员3人。全局现有车辆编制2辆。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报表(见附件)

     

    1.2017年收入支出决算

    2.2017年收入决算表

    3.2017年支出决算表

    4.2017年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5.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一)

    6.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二)

    7.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表

    8.2017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9.2017年部门决算公开相关信息统计表

     

    第三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1. 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收入合计779.8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779.67万元,占比99.97%;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比0%;事业收入0万元,占比0%;经营收入0万元,占比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比0%;其他收入0.2万元,占比0.03%。与2016年相比,收入减少994.78万元,降低56.05%主要原因为:根据工作安排,部分项目已完成,不再重复列入预算,项目总体减少。

    1. 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支出合计1266.7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39.61万元,占比34.7%;项目支出827.10万元,占比65.3%。与2016年相比,支出增加71.25万元,增长5.96%,主要原因为:根据工作安排,部分项目资金按进度支付。

    1. 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根据支出功能分类2017年决算支出情况具体如下: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9万元,调整预算数为0.9万元,完成预算的100%,用于非公经济联合党组织开展工作,较2016年决算减少0.63万元,下降41.18%,主要原因为:2016年该项支出为离退休老干部春节慰问,2017年该项支出为非公经济联合党组织开展工作,属于不同项目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76.33万元,调整预算数为871.07万元,完成预算的89.12%,包括人员经费、公用经费以及开展各类工作的业务经费和专项经费等,较2016年决算减少165.18万元,下降17.54%,主要原因根据工作安排,项目减少

    住房保障支出25.94万元,调整预算数为25.94万元,完成预算的100%,用于给在职人员缴纳单位部分住房公积金,较2016年决算增加3.62万元,增长16.22%,主要原因为人员调资

    其他支出463.55万元,调整预算数为536.9万元,完成预算的86.34%,用于社会救助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信息暨大数据平台分析项目,较2016年决算增加233.45万元,增长101.46%,主要原因为该项目按进度支付

    )关于三公经费支出说明

        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7.41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0.76万元(接待批次13次106人),占10.26%,公务车辆运行维护费6.65万元,占89.74%,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费均为0万元占0%

    2016年度三公经费支出为4.25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0.16万元(接待批次4次19人),公务车辆运行维护费4.09万元,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费均为0万元。

    2017三公经费预算控制额度共计14.70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4.70万元,公务车辆运行维护费10.00万元,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费以发生时批复额度为准。                                                                                                                     

    与2017三公经费预算控制额度相比,远小于预算控制额度完成预算控制额度的50.41%,其中:公务接待费完成预算控制额度的16.17%,公务车辆运行维护费完成预算控制额度的66%,未发生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费用。主要原因:我单位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

    与2016年度三公经费支出相比,三公总支出增加3.16万元,增长74.35%,原因为:根据工作安排,我单位使用公务用车事项增多以及需接待项目增多。其中:公务车辆运行维护费增加2.56万元,增长62.59%,原因为:根据工作安排,我单位使用公务用车事项增多;公务接待费增加0.6万元,增长375%,根据工作安排,我单位需接待项目增多。

    我单位2017年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公务用车购置数为0,因公出国(境)团组数及人数为0,公务接待批次为13次,接待人次为106人。

    )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2017年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8.23万元(与部门决算中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中公用经费之和保持一致),比2016增加4.35万元,增长12.84%。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日常公用经费增多

    )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2辆,其中: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1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1辆、其他用车0辆。

    截止2017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固定资产248.49元,其中:单价价值50万元以上的大型设备0台单价价值200万元以上的大型设备0台。

    政府采购情况

    2017度,我单位严格按照采购法等相关规定进行了次政府采购,预算金额共计36万元,采购金额共计32.25万元,其中:货物5.85万元、工程0万元、服务26.4万元,均按规定在政府采购网进行了公示。

    )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2017年度,我单位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5个,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638.00万元,分别为农村五保供养市级配套资金702.00万元、自然灾害救助资金100.00万元、退役士官(士兵)自谋职业一次性经济补助200.00万元、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一次性经济补助配套资金500.00万元、孤儿基本生活保障配套资金136.00万元。

    项目绩效管理结果:1.项目立项规范性:项目按照规定的程序申请设立;所提交的文件、材料符合相关要求。2.绩效目标合理性:项目所设定的绩效目标是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国民经济发展规划和党委政府决策;是符合客观实际的,与单位职责密切相关;项目预期产出效益和效果符合正常的业绩水平。3.绩效指标明确性:依据绩效目标设定的绩效指标是清晰、细化、可衡量的。4.资金落实情况:资金均及时到位,下达至各县(市、区)。5.绩效总体情况:均较好的完成了当年的绩效任务。

    1. 其他需要公开的情况

    我单位2017年收入决算表中其他收入0.2万元,为市委组织部划拨至我单位的社会组织党建经费。

    我单位2017年新增固定资产64件,价值102567元。其中电脑16台,价值76525元;打印机3台,价值5910元;沙发一台,价值2600元;办公桌6张,价值5872元;文件柜8个,价值4320元;办公椅30把,价值7340元。2017年固定资产下账47件,价值259085元。其中,电脑12台,价值110700元;服务器1台,价值33800元;空调16台,价值46900元;一体机3台,价值9275元;传真机4台,价值8930元;扫描仪2台,价值1780元;打印机3台,价值4150元;摄像机2台价值19800元;照相机2台,价值9370元;激光打印机1台,价值2880元;喷墨式打印机1台,价值11500元。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三公经费:指市直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四)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附件:1.2017年收入支出决算表

    2.2017年收入决算表

    3.2017年支出决算表

    4.2017年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5.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一)

    6.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二)

    7.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表

    8.2017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9.2017年部门决算公开相关信息统计表

     

     

                                    临汾市民政局

                                  2018年9月6

    临汾市民政局附件.XLS


  

主办单位:山西省临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版权所有 

承办单位:临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电子政务中心  

建设单位:临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电子政务中心

晋ICP备05003731号  网站标识码:1410000073

联系电话:0357-2091715

涉密文件严禁上网

临汾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提示:使用大于1366*768分辨率/IE10.0或以上浏览器可以获得最佳浏览效果!

晋公网安备 14100002000001号